1、所有农村合作银行都要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2、取消所有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3、在保持县(市)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省联社改革,逐步构建以产权为纽带、股权为纽带、监管为约束的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组织新型关系,真正形成省联社与基层法人组织的利益共同体。
4、中国农村信用社合格股比例已降至30%以下,成立了约303家农村商业银行和210家农村合作银行。
5、此外,还有1424家农村信用社已经符合或基本符合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条件。
6、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的治理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长期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机构自身形成了进一步推进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