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伦理困境下女性关怀的伦理选择
新闻伦理困境下的女性关怀伦理,在新闻报道活动中是十分重要和必需的。本文将分别通过对新闻伦理困境和女性关怀伦理两个方面的定义阐释,论证在新闻伦理困境下的大背景中,新闻媒体对于女性群体的新闻报道应给予更多的关怀伦理,尊重女性形象和独立人格,而不是一味地继续维持媒体之前所形成的对女性的刻板片面印象。
新闻语境下的伦理困境和女性关怀主义
(一)新闻伦理困境定义。从伦理学上说,伦理原则是对行为主体一整套道德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规范框架。一个行为主体的行为会对其他的行为主体产生影响,同时也对整个社会背景环境的协调有所变动,这就需要区分一个行为主体的行为是善还是恶,是否符合道德伦理规范。不同的伦理原则对行为主体的行为规范的善恶评价是不尽相同的,在行为规范实行过程中总是会遇到阻力,也就是存在困境。具体而言,新闻伦理原则在实践过程中总是面临着实际困难,对于整体新闻伦理环境的净化与创新有一定阻碍作用,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新闻伦理困境。
新闻媒体——也就是在新闻实践活动中的行为主体,必须学会在伦理困境中作出抉择,在新闻伦理困境下对多个可能都合乎伦理道德规范的主义原则进行区分排序,从中挑选出更合乎伦理原则的一个,也就是对多个相互冲突的原则理论进行价论文联盟http://值排序。这就需要新闻媒体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取审慎的理性选择方法,充分讨论和考虑每种处境中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公正而理性地作出价值排序选择。在报道上应该选择恰当的报道角度,面对具体问题时能具体分析,以增强媒介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女性关怀伦理的兴起与发展。关怀伦理学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是19世纪以来女性主义运动发展的产物。早先,在西方社会女性主义运动不断高涨的历史背景下,美国哈佛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卡罗尔·吉利根(carol gilligan)对女性伦理道德的发展展开了研究。卡罗尔·吉利根教授在借鉴和批判了弗洛伊德、埃里克森、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等当代西方社会最具有影响的几位心理学家关于道德发生理论后,建构了自己的女性主义学说。1984年,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诺丁斯以吉利根的心理学研究和伦理学为基础,提出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
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是以女性的关怀特质为基础的伦理道德。关怀伦理学家指出,关怀是一种关系,依赖于关怀双方及特定的情境、感情和经验,而这些都是有别于以男性为基础的关怀特质。值得注意的是,在关怀中需要考虑的是具体情境中特定的人、特定的需要和特定的反应及体验,并不是依据普遍性法则做出推理和判断。因此,在男权主义统治的社会结构中,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在女性报道中应用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三)从女性关怀伦理角度分析女性报道中的问题。在研究新闻伦理下的女性媒介形象时,应从关怀伦理的角度去探讨女性媒介形象,这将有助于女性报道深度和广度的拓展,同时对于新闻伦理的发展和研究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女性主义关怀伦理首先强调的是关系性。关怀伦理的内涵是把人们看成相互联系的,它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前提是需要关怀者能够辨认出被关怀者的需要并作出相应的关怀反应,关怀者的关怀行为需要被关怀者的认可接纳。只有这样才能继续维持和巩固关怀者与被关怀者的关系,也能保证其关系的积极有效和良性循环。
2. 女性关怀伦理还强调情感性。自然情感的关系,是建立道德义务感的基础。因此,关怀伦理就是要“建立、恢复和增强关怀的关系”。现今新闻媒体则是在对案件的报道中喜欢对女性犯罪特别报道或者是大肆渲染,这就是典型的不正常且违反关怀伦理的现象。
3. 女性关怀伦理同时还强调情境性。前面也提到,关怀关系是由关怀者和被关怀者两方面组成的,其中就要考虑到具体情境中产生的特定情感和经验,而不是单单依据普遍性法则做出推理和判断。新闻媒体在实际报道活动中则是更多地要考虑其报道方式和内容是否利于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女性报道中,常常对于多数成功女士都会冠之于“美女”、“美貌”等词,似乎在暗示大众群体,这些所谓的成功女士都是靠“美貌”才有今天之成就的。这些报道手法和内
容则是对社会各个群体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新闻伦理困境下的女性伦理关怀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新闻媒介工作者面对新闻伦理困境时,对于新闻事件的报道手法和内容抉择往往容易摇摆不定,甚至容易走上错误的道路。对新闻事件的报道无法采取正确的伦理选择,这一现象往往更体现于对女性的新闻报道上。也就是说,新闻媒体工作者在新闻伦理困境下往往对女性报道缺乏相关的女性关怀伦理理念。
(一)新闻媒体在女性关怀主义下的正确伦理选择。在大部分有关女性弱势群体的报道中,新闻媒体大多持一种博取同情、怜悯的角度进行采写。这固然是因为女性受众的“弱”,最重要的是受众可以从中通过自己的关注,通过对相关弱势群体的帮助获得自己价值的满足,同时也博得媒体关怀女性群体的荣誉。这虽然是女性关怀,但是很多相关报道方式和内容还是缺乏深度与广度,进而让受众感到关怀的缺乏。从某种程度上讲,女性是社会各群体中弱势和脆弱的一群,媒体在报道中更需要给予适当的关怀。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女性报道中关怀伦理的运用不仅仅是关怀该事件女主人公,更重要的是理解、尊重女性。
1. 构建女性话语伦理体系。新闻伦理困境下的新闻媒体在对于新闻报道中缺乏女性关怀伦理的表现首先体现在对女性话语体系的构建基础上。在男权文化为主的时代,媒体总是有意无意会忽略女性话语权,以致于这个弱势群体很难建立起系统的话语伦理体系。在新闻报道中,新闻媒体应该给予女性群体更多的伦理关怀,积极倡导男女平等观念,加强女性报道的份量,让女性群体有充分说话和表达的机会,而不是让女性在公众面前“消音”。
女性话语伦理体系的构建,在很大程度上利于女性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也是保障女性群体以独立的人格来参与社会事务。不仅如此,新闻媒体在制定传媒政策和措施时,应把现实意义纳入考虑体系中,这样既可提高体系构建的操作性,同时也是对其的保障。女性话语伦理体系章程的建设,应把充分尊重和理解女性作为大前提,这样才能继续下去,否则事倍功半。
2.改变女性刻板印象意识,强化媒体伦理责任。在我国有关女性的新闻报道中,对女性群体存在着女性形象刻板化、误解女性美以及各类媒体对女性关怀伦理意识的缺乏等问题。这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如果得不到改善和解决,就会使新闻媒体陷入在新闻伦理困境中,有关女性新闻的报道仍然会以男权文化为主,缺乏相对应的关怀伦理。
很多时候,媒体在女性报道中的重点往往不是被关怀对象自身的观点和态度,而是展示了媒体对女性文化的刻板印象,如婚外情、红颜祸水的一定是坏女人,悲惨的一定就是弱女子和苦命女人,可怜和可笑的就是凤姐与芙蓉姐姐等等。这些新闻报道还大部分停留在对女性形象的内容分析上,仅仅停留在表面是无法深刻理解和尊重女性群体的文化意识,更不用说将女性关怀伦理引用到女性新闻媒体报道中。
新闻媒体在逐渐改变对女性形象刻板片面的过程中,同时也应加强自身媒体伦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多个不同原则主义面前进行有序地价值排序和伦理选择,以便在充分尊重女性群体人格和利益的前提下进行新闻报道活动。
小 结
女性这个弱势群体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存在的现象和阶层。相对于其他群体而言,她们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关怀,但不是杂乱无章地关注和没有限制边界地关怀。相反,对于女性弱势群体,更需要媒体从关怀伦理角度,对这些特殊事件和特殊任务进行报道,这样的大众传媒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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