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基因改造与伦理道德的关系(基因工程的伦理道德思考)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2-29 00:26:24 归属于道德论文 本文已影响620 我要投稿 手机版

       中国论文网为大家解读本文的相关内容:          

  20世纪以来,现代科学技术日益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社会生活。其中,基因技术作为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代表之一,对人类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基因技术更像是一把双刃剑,如何合理地利用这一技术造福人类,在当今社会科学发展中就显得尤为重要,从而也就促使了与它相关的生命伦理道德的深入研究。显然和谐发展才是两者正确的归宿,在此对两者发展的一些思考也能为后续的相关研究起到一定的理论参考。

  生命伦理道德是基因技术发展背后的一个重要判断标准,两者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基因技术解决的是关乎人类生命福祉的问题,而生命伦理学解决的是生物学实践领域中的伦理学问题。实践证明,基因技术发展是伦理道德进步的源泉与动力,基因技术发展为生命伦理道德的研究开拓了领域,还为生命伦理道德的研究提供研究基础,同时基因技术发展所带来的生命伦理道德问题仍值得我们不断关注。

  一、影响两者发展的因素

  (一)经济利益因素。

  早期的科学研究出于两个目的:验证科学知识的正确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时就指出:“土地占有制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正如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一样,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①随着科学研究的体制化和科学工作者的职业化,科学技术活动已不再是按照个人爱好从事纯粹的探索,而是开始利用科学技术不断创造奇迹,以满足自己对资本追求高额利润的需要。基因技术也不例外,某些利益主体为追求自己更大的利益而忽视职业道德的约束,不计后果的使用基因技术去侵占他人或自然界的利益造成病态发展。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倘若不加重视就会导致基因技术与生命伦理道德的关系日益恶化,人类开始排斥科学理论的指导,着眼于现实的利益忽视人类的长久发展。

  (二)社会制度因素。

  基因技术与生命伦理道德的关系与社会制度是密切相关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统治阶级不顾劳动“异化”,有意去淡化科学技术负面效应造成的影响。马克思就曾深刻分析和批判劳动异化,“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②早期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谓的“科学”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其中存有许多未经实践检验的部分,在当时一旦科学的真实情况被揭穿,很可能会撼动统治阶级的地位,因此就会受到传统势力尤其是统治阶级的抵制。而在当今社会我们要注意“科技异化”对伦理道德的忽视甚至是排挤的现象,我们已经意识到科学是追求真理的,但科学本身不等于真理。所以,如果社会制度存在不合理,也会导致在科学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中出现不公平的现象,进而影响到两者的关系,所以这一点仍需值得警惕。

  (三)人文关怀因素.

  科技发展过程中人文关怀与科学精神两者缺一不可。基因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但也导致了人们开始片面追求物质方面的富有而忽视精神方面的作用。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社会中会出现某些群体在对基因技术和生命伦理道德的认同度上存有很大差异,他们或许往往只看重基因技术创造的日益功能强大的科技成果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而忽略对这项技术背后的伦理内涵。因此,我们只注重对基因科学知识的积累是不够的,我们还应去注重基因技术知识背后那些关于人类生存价值的人文学科的理论知识,从而将科学精神和人文关怀两者有机融合,这样才能对基因技术与生命伦理道德两者和谐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四)国际环境因素。

  托夫勒在其《权力的转移》中明确地阐述了这一特征:“只有知识的权力内容最为丰富,最及根本,因为人们可以利用它回避须以暴力或财富对付的挑战,而且还能用来说服他人,使他们似乎感到于己有利而去做实际上对你有利的事。知识产生最高质量的权力。”③“在当今的世界上,只有占有高科技优势,才能在经济上和军事上据有强大的实力地位。因此,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如何,特别是高科技的研究和开发能力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主要标志。”④科技发展水平决定一个国家的实际获取利益大小,各国在综合实力的竞争中也越加看重科技实力的较量。这关系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力,对本国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围绕国家利益而展开的科技竞争,其中难免也会对两者的权衡带来影响。


  二、关于两者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国家层面。

  1.做出良性持续的伦理抉择。

  在这里要综合基因技术的伦理选择问题;基因技术成果的使用范围问题;基因技术的最终归宿问题。结合对这三点的科学分析的同时还要结合其他与之相关的外延因素,制定的决策才更为合理,这样的做法不仅会大大减少人为的主观意识判断,还会减少相关决策在贯彻执行时的误解和不当。这也应证了我国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涵,即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基因技术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仍重视伦理关怀,坚决不做出只追求一面效益,顾此失彼的畸形发展抉择。

  2.注重公众的科学文化教育。

  广大公民也有关心科学事业发展动态及影响的社会责任,国家应通过各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丰富公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这不仅关乎公民的个人文化素质发展,更影响着我国社会长期的科学文化建设与发展。单就基因技术和生命伦理本身来说,对此方面的广泛宣传,会激发广大民众的热情,从中不乏会有人对此产生浓厚的研究兴趣,为国家基因技术领域及生命伦理学领域输送人才。注重公众的科学文化教育,这是一项与我国社会科学发展密切相关的活动,既能促进社会发展整体进步,又能培养专门研究人才,从我国以往对科学文化教育的重视来看,现已经取得了很大收获,这给我国社会所带来的长远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3.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在维护社会秩序正常运行起到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应该加强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设。同样,对于基因技术的管理与监控也是如此,科技立法显得尤为重要,它可以为基因技术与生命伦理道德的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科技立法要充分体现完善性。此外,对已经完善的道德规范,根据实事求是的论证后也可以纳入法律制度中来。

  (二)社会层面。

  1.加强社会舆论道德监督。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越来越重视我国社会各方面的建设,除了大力反腐之外,对科学技术、教育等领域也越加重视起来。“科教兴国,科教兴邦”早已在每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心中铭记。加强社会舆论道德监督,一方面可以通过舆论监督这一新兴手段对社会上出现的丑恶现象做出实时的关注和报道,打击不良社会风气,这比以往用拉横幅、贴海报等传统方式作为舆论监督更具力度。另一方面,在这样的监督下会渐渐形成个人信誉制度,尤其是记载科研人员的信誉制度具有积极作用,通过电子档案记录科研人言员的社会行为,诸如是否真正体现了科学技术与良知的结合,是否有良好的个人信誉和职业道德等,科研人员会把道德自律逐渐内化为自身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对于纠正不良科研之风具有重要价值。

  2.完善相应社会保障系统。

  倘若达到一种目的,是需要多方面手段的配合才能得以完成。对于基因技术和生命伦理道德二者的发展来看,仅仅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只是一个方面,因为现代的基因技术活动专业性很强,这对于非专业的一般舆论监督发起了挑战,很难抓住一个问题的重点。尤其是基因技术的新科研成果往往只存在于少数的专家学者手中,对其进行专门的生命伦理方面的考察与评估存有困难,有的甚至没有伦理学任何方向的专家参与。为此,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社会法律保障系统的不断建立。在此,德国的技术伦理评估机制对我们或许有借鉴价值:德国在重大技术决策时都会有伦理学家们的参与,而且伦理学家们的意见对此项科学技术的评估具有相当大的参考作用。

  3.弘扬正确的生命伦理价值观念。

  当今社会发展日益复杂,出于各方面的利益驱使及其他诱因,其中部分科研工作者对自身科学技术的运用时所出现的道德问题也是层出不穷,主要归因在于对经济利益的趋之若鹜。落实到基因技术中,基因技术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更不容忽视,如何在进行基因研究时还能遵守一定的生命伦理道德标准就显得迫在眉睫。除了以上的科技立法、舆论道德监督等外在的治理手段外,自身的道德修养也很重要。把符合人类长远发展的生命伦理道德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中,这无疑比外在的强制手段效用更大,这就好比对宗教信仰十分虔诚的信众和教徒,在遵守相关戒律的态度呈现时,已不再是被迫而是自愿本应该的自觉状态。倘若积极遵守生命伦理观也达到这样的境界,对于基因技术和生命伦理道德两者的自觉遵守而言就不存在明显的界限了,因为对于两者发展的衡量标准已经完全内化在二者发展过程的融合中去了。

  (三)个人层面。

  1.提升基因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责任感。

  对于基因工作者而言,要明确履行从事这项技术工作背后的重大责任,要明确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观,要时刻把民众乃至全人类社会发展的福祉放在开展基因工作的首位,不断自觉加强自身的社会道德责任意识,更应当深刻地认识这一科学技术的利害关系,不能只见其利不见其害,要尽一切努力防止可能产生的危害或降低这种危害的最小程度。对一些基因工作者公开发表或者存有不端基因技术行为的理论思想、学术行为等现象,应大胆提出自己的见解甚至持反对态度,情况严重的要坚决选择退出或拒绝参与这项技术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要时刻把全人类的未来当做己任,要有“限度”的应用基因技术,禁止滥用。在这些方面,对于基因技术工作者自身而言任重而道远。

  2.借鉴传统优秀思想及研究方法深入探索。

  尽管基因技术和生命伦理二者同属于新时代的产物,二者产生的时间也与传统技术比较而言相对晚些,但这并不意味着后者对前者完全没有可继承性。任何学科和技术的发展都是在借鉴前人理论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而来。传统科学技术和传统道德的总结对现代的基因技术和生命伦理道德发展仍发挥重要的作用。诸如,儒家的传统伦理思想运用到现代任何科技中就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儒家伦理思想所重视的人际关系、修身原则、义利取舍、人性善恶等方面都对基因技术与生命伦理道德的研究起到参考价值。

  3.坚持正确的生命伦理道德准则。

  美国学者哈代曾说过:“由于我们生活在一种技术化的环境中,因此不免要遇到这样一些问题:人类是新技术的主人还是奴隶?技术使人类的选择和自由得到了发展,还是受到了限制……然而人类现在掌握的知识,已经赋予人类几乎能摆布自然的本领,因此必须谨慎小心地衡量各种技术是否合乎需要。这种强大的力量必须用于高尚的目的。”⑤随着基因技术的不断发展,基因技术工作者们也必须开始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不断突出以人为本,造福人类的理念,所遵循的生命伦理道德也必将趋于人性化、系统化、全面化。这从侧面对于解决科研工作者与设计者、科研工作者与社会集体之间的伦理困惑会起到参考价值。

  三、结语

  本文虽对两者的研究有一定层次的分析,但其仍有不足之处,加之自身相关理论知识的局限,难免对此问题阐述的不够充分,这仍需要日后不断学习加以弥补。

  作者:于涛 来源:人间 2016年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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