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刑法格言 教学运用 教学效果
0 引言
法律格言是法律文化遗产的精华,刑法格言也不例外。在刑法学理论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刑法学前辈们总结出了很多刑法格言,比如:“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紧急时无法律”等等。可以说些脍炙人口的刑法格言无不饱含着刑法学前辈们的睿智,每一句刑法格言都闪耀着他们伟大的思想的光辉,可以说,他们总结出来的这些刑法格言都具有相当程度的真理性和合理性。刑法学的教学不仅仅是简单地记住刑法条文就万事大吉,更重要的是要能够深刻地把握刑法条文背后的刑法原理,掌握刑法条文的真正含义。刑法格言由于其比较容易记忆而且本身又包含丰富的知识源的特点,注定了刑法格言在刑法学的教学中大有用武之地,笔者在数年的刑法学教学中,有意识地尝试这一教学方法,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教学效果。笔者认为,无论是在刑法学的教学过程中还是在对学生的考核中,刑法格言都应得到充分的重视与运用。
1 刑法格言在教学中的运用
我们来谈一谈刑法格言在刑法课堂教学中的运用问题。刑法格言是刑法理论知识的高度概括,尤其是刑法学总论知识的精华浓缩,在刑法学的教学中,如果能有效地运用刑法格言的教学方法,往往会收到比较好的教学效果,就笔者几年的教学实践来看,可以把在教学中运用刑法格言的教学方式的良好效果归结为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增强学生学习刑法知识的兴趣;我们常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的确,在学习一门知识时,如果对它没有强烈的学习兴趣的话,那么是很难以把这门知识掌握好的。刑法学知识总体上对初学者往往显得很枯燥乏味,很多学生在初学刑法时,总是对我抱怨讲刑法是如何的枯燥,记忆刑法条文是如何的头疼。每当此时,我会对他们说,不必下大力气去记忆那些繁琐的刑法条文,我给你们一些刑法格言去记忆,你们去了解这些刑法格言的内容,就会逐渐对刑法学感兴趣的。学生们就向我索要一些刑法格言,于是我会结合刑法要将的内容,把一些相关的刑法格言给他们,让他们看教材和参阅相关的参考资料去了解刑法格言的内容。比如,在讲到罪刑法定原则时,我会教给学生“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这句刑法格言,再比如,在讲到犯罪的排除事由——紧急避险时,我会引入:“紧急时无法律”这句刑法格言等等。总之,在课堂讲学中,通过刑法格言的运用,会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第二,可以利用刑法格言展开论辩式的教学,从而有利于学生加强对刑法知识的掌握。可以说,论辩式的教学方法古已有之,“在古希腊时代,为有效传授知识,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苏格拉底发明了他著名的教学法——“苏格拉底法”。所谓“苏格拉底法”即在与学生谈话过程中,不直截了当地告诉学生应知道的知识,而是通过讨论或辩论方式揭露学生认知中的矛盾或漏洞,以逐步引导学生自己最后得出正确答案的方法”。①无独有偶,在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和孟子也都十分注重辩论式的教学方法。在大多数法学院校,以往教授法学的方法多是单向的“演讲教学法”,一方面是老师在讲台上口若悬河,一方面是学生在台下被动的接受,缄默无语。这种教学方法,很难以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而“在教育过程中,学生始终是教育活动的积极参与者,是认识和活动的主人,即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②相比之下,辩论式教学法则能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思考,提高学习的主动性,最大程度地发挥学生的创造性。法学人才是一种具有多方面综合素质的人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并且特别指出:“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司法部《法学教育“九五”发展规划和2010年发展设想》也明确提出:法律人才不仅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法律监督部门所必需,而且日益成为全社会急需的通用人才,成为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主干人才。要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就必须摒弃传统法学教育过分强调专业人才培养的教育观念,不断拓宽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而不是对一些法律条文的单纯注释和解说,以及一些技术操作层面的简单训练。如果“只有法律学问而缺少社会常识,那是满腹不合时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即不能算作法律人才”。笔者以为,在刑法学的课堂教学中,借助于刑法格言更有助于开展刑法的辩论式教学,从而大大地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很多刑法格言本身往往从形式上看是短小精悍的,但其包含的内容却是博大精深的,以刑法格言“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为例,这句刑法格言其实讲的是一种排除犯罪性的事由——被害人的承诺问题。这句刑法格言——短短的十个字——包含了被害人承诺的主题、承诺的对象、承诺的范围、承诺的效力、承诺的错误等等很多内容。只要把这句刑法格言的内容彻底掌握好了,那么被害人承诺的问题也就彻底搞清楚了。而这样的一句刑法格言,恰好有利于开展辩论式的课堂教学,具体的操作方法是,把学生分成两个大的组,分别是正方和反方,分别就被害人承诺问题的各个方面展开辩论,这样的话,不仅仅锻炼了学生的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而且会使课堂的气氛活跃,使学生牢固地掌握被害人承诺问题的相关知识。再比如说刑法格言“正当防卫无历史”也很适合于开展辩论式的课堂教学。
第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有意识地把刑法格言作为课堂作业题目或小论文,从而对教学内容进行归纳和通过这样一个必要的训练过程,可以使学生把学习过的零星的知识得以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从而强化对相关知识点的系统掌握和理解,同时也训练了学生的动手、动脑和书面表达的能力。比如,我在讲到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时,就曾经以刑法格言“不知法律不赦”为一个小论文的题目,要求学生写出一篇小论文来。在我收到学生交上来的论文后,我仔细地批读,发现其中的共性问题后,在课堂上予以集中讲解,发现某个特殊的个性问题后,进行个别的辅导和指导性的分析和论证。结果这种教学方法受到了学生的热烈欢迎,教学效果显著提升。
我们再来谈一谈刑法格言在刑法学的知识考核过程中的运用。通过笔者的实践,笔者认为,充分注重刑法格言,不仅仅在课堂教学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在知识考核中也同样可以发挥很大的功效。当然,首先要声明的是,我们这里所大力提倡的要充分注重刑法格言的重要作用,绝不是为了让学生更能得心应手的应付考试。关于刑法格言在刑法学的知识考核中的运用,由于现在对大学生所学课程的考核一般包括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那么我们就可以分别从这两种形式来进行具体的考察。其一。在刑法课程的考试这种考核形式中,笔者以为,可以选取一两个刑法格言分别作为简答题和论述题。这里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作为简答题还是论述题,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和试卷分数的分配的限制,选取的刑法格言本身都不宜包含的内容过多,可以选取内容较窄的一些刑法格言作为题目。比如,在一次刑法学的闭卷考试中,卷面最后的一个论述题是:谈谈你对刑法格言“无犯意则无犯人”的认识。我们来看,这样的一个题目我认为就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这个刑法格言本身包含的内容比较窄,反之,如果我设计这样的题目:谈谈你对刑法格言“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的认识,则由于这个刑法格言是描述罪刑法定原则的,由于其内容太过庞杂而不合时宜。其二,如果对刑法学的考试采取写论文的开卷考试的形式,由于学生具备充分的时间,他们也能够查阅到较多的参考资料,所以这个时候以刑法格言命题的话,则应选取本身包含内容比较多的刑法格言。比如,在一次刑法考查中,我提前一个月给学生布置了论文题目:对刑法格言“法律不强人所难”的解读。由于这句刑法格言是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的,其本身可研究的内容很复杂,所以作为这里的论文题目我认为就是比较合适的。笔者以为,无论是哪一种考核方式,刑法格言在考核的过程中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作用,如果能充分地利用好、发挥好刑法格言的这一优势的话,我相信一定会取得令人满意的考核效果的。
3 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来笔者在这里不遗余力所提倡的刑法格言教学方法的独特作用了吧。所以,最后笔者在此重申一下,在刑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善于运用好刑法格言在教与学的过程中的独特优势,更好地提高教学效果。
注释:
①金燕.辩论式教学方法及架构初探[j].素质教育论坛,2008,(12).
②朱冰.谈谈在语文教学中怎样发挥学生的主动性[j].
中国论文网(www.lunwen.net.cn)免费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目录,论文查重入口,本科毕业论文怎么写,职称论文范文,论文摘要,论文文献资料,毕业论文格式,论文检测降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