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民法典》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规范民事主体,平等参与社会治理,完善权利保护,保障发展基础,完善市场运行基本法则,规范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从制度层面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现代化体系建设。
【关键词】法治;民法;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在总结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显著成就基础上,从制度层面规划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举措,是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以法治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制度选择。我国《民法典》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中具有普遍性、综合性的重要法律制度。《民法典》通过规范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民事制度,规定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制度调整各类民事关系等,与其他领域的法律规范共同调整社会关系,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
一、规范民事主体,平等参与社会治理
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规定各类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法》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这种制度安排从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层面确认各类民事主体资格,平等享有合法的身份地位,贯彻司法自治原则,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运行规则,平等参与民事活动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各类民事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进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建设。
二、完善权利保护,保障发展基础
《物权法》是确认和保护物权、促进物尽其用的基本规则,是保护财产权的基本法,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民法典》通过确认物权的归属和效力保障物权,鼓励人们创造财富,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同时物权的行使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生态环境等,权利的行使也应受到一定的限制。《继承法》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继承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于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发生财产的转移。保护自然人等民事主体的财产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国《民法典》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了民事主体的财产性权利保护。例如,在遗嘱继承的方式和效力方面,增加了打印、录像两种方式,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等新的遗嘱形式以满足自然人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规定了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归国家所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应当用于公益事业等规定,从而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性权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民事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发展,对公民的民事权利保护愈加充分。同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促使社会主要矛盾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民事主体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人身、财产、人格、继承等权利保护提出了更高的期望。《民法典》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健全了民事权利种类,形成了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和救济规则,必将更好地维护民事主体权益,激发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受法治规则调整是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安全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则,确认和保护产权是现代社会有效运行的基石。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主要原则的《民法典》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三、完善市场运行基本法则,规范社会发展
《合同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法,《合同法》是市场交易法、市场规制法,也是经济组织法,在促进和规范市场交易、维护交易安全、鼓励财富创造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的重要作用。《合同法》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合同法》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实施的,《合同法》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解决经济纠纷、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市场主体、新的交易方式等不断涌现,需要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完善各类交易规则。《民法典》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从维护交易安全、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等方面,全面系统规范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合同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非合同之债、多数人之债的履行规则。为适应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时代需求,《民法典》修订完善了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将预约合同的规定具体化,格式条款合同细化规定等,为及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规定民事主体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对经济活动的法律调控,增加了情势变更的制度规定;为体现对民事主体经济活动的平等保护,规定当事人违反约定义务不办理报批影响合同生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从而完善了合同效力制度;为适应环境保护、友好发展的需要,规定了减少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绿色发展原则;为进一步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执行难问题,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修订完善了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保全制度,细化规定了债权转让、债务移转、债务清偿抵充规则、合同解除、终止等制度;为维护交易安全,进一步完善了定金规则、违约责任等担保相关制度;为适应经济发展新业态、新形式,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增加完善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准合同等典型合同的相关制度规定。市场秩序通过民法、合同等民事法律规范来实现。自愿、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法无禁止即自由”是私法自治的基本价值。我国《民法典》通过确认和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行使合同自由、公司设立自由、遗嘱自由等民事权利制度,通过私法自治,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与创造力,鼓励自由转让财产,活跃市场交易,大胆创新,增加社会财富和激发创造等,促进和规范社会经济发展。作为民商事领域最基本的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的《民法典》,其制定和实施,为我国各类民事主体的民商事活动提供了基本的价值遵循和运行规则,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公平使用市场资源要素,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治自律的良性互动,推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四、结论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的内心拥护和真诚的信仰”。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与《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存在必然有机的联系。《民法典》的有效实施和民法精神在市场主体本身行为的内化和普遍遵守,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保障,而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维护交易安全、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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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跃宁 单位: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