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公司金融; 财务管理; 市场有效
一、对西方财务管理体系的评论
任何一门应用学科的建立与完善都不应忽视其面临的环境。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属于经商过程中的理财,理财过程中的经商,类同于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相互融合、浑然一体。
(一)美国经典教材内容体系的简要描述及其特点
不言而喻,西方财务管理内容体系经过上百年的演变与发展,不仅内容丰富而且体系成熟。①以ross,westerfield,jaffe合著的《企业融资》(corporate finance)为例②,该教材除前言或后续专题之外,其主干部分由价值与资本预算、风险、资本结构与股利政策、长期融资、短期融资与营运资本等几大版块组成。这一内容体系几乎涵盖了现代公司财务管理的全部,且各部分及章节之间存在相对严谨的逻辑关系: (1)“总论”为初学者提供共同的知识点;(2)通过引入“价值”概念及价值标准来判断、解决各种投资决策问题(包括证券估值、资本预算);(3)在有效市场假设下,透过“风险”衡量及资本市场定价,解决投资决策参数测算问题(主要指wacc);(4)描述公司资本结构及股利政策,分析公司财务政策; (5)解释公司长期融资来源及方法;(6)引入选择权、期权等金融工具解决公司融资及风险管理事项;(7)强调短期融资决策及营运资本管理技术。
尽管该教材“在内容选取上太偏重于个人看法,部分章节属学术界不成熟的争论”(沈艺峰,2003),但作为近年来风行全美甚至全世界的经典之作,其日臻之劲头并未消减。笔者对西方财务管理内容的剖析将以此书为“标本”。同时,根据钱颖一教授的观点(2003),现代经济学理论分析框架主要由视角(perspective)、参照系(reference、benchmark)和分析工具(analytical tools)三部分组成,该框架已成为当代在世界范围内唯一被经济学家们广泛接受的经济学范式。在这一范式中,“视角”主要解决经济学家看问题的出发点,它通常基于一些基本假设(如经济人自利偏好、资源稀缺等),“参照系”则主要用于构建人们更好地理解现实的“标杆”(如市场有效性、基于各种严格假定下的mm定理等),而分析工具则主要解决相关理论的数学模型化问题。根据上述观点,不难发现西方财务理论体系③有以下“特点(或问题)”。
1.理论体系的“金融化”
或者说,西方企业财务管理内容体系在本质上就是“公司金融”理论体系④。该体系以股权至上为根本、以资本市场为依托、以“价值最大化”为管理目标,其所涉及的理论大体包括市场有效假定、资产组合下的市场风险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期权定价模型、资本结构和股利政策理论(包括mm理论、静态均衡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下的融资优序理论和信号理论等)等等。应当说,这种公司财务的“金融化”倾向并不是西方理论体系的一种误打误撞,而是西方经济学一贯学术传统的体现。基于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框架和范式,不难发现现代西方“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从一开始(20世纪50年代)就是致力于解决公司外部融资及其相关市场定价问题的(其标志性成果主要是capm及mm理论),其出发点仍然是“市场”而不是“企业组织”,其理论与方法体系遵循古典经济学中的均衡理论与“价格”机理;而当人们将企业组织引入到这一价格模型后(以jensen & meckling为代表,1976),公司金融理论研究才发生了方向性转变,即以市场定价为核心的公司金融超越传统上只研究“市场”的局限性,而试图打开“公司组织”——非市场的组织这一黑箱,由此触发了一系列新的问题视角,产生了以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性理论等为代表的基础性解释理论,并将这些理论用于解释和预测公司金融中的资本成本与资本结构理论、证券发行及证券设计、股利政策、激励机制设计等等一系列新的理论分支,并促成了公司金融理论的繁荣和发展。
由上述可以看出,西方公司金融理论体系在本意上并不完全是为解决“公司”组织的财务管理问题而发展的,作为西方经济学(本质上属于“价格理论”)在超越市场并打开“公司组织”这一黑箱后的一种学术渗透,其所研究的内容包含了公司治理、资本市场定价及公司融资与资本结构决策等核心内容。在这一逻辑上,西方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金融化”不仅可以理解而且是一种学理必然。从其学科属性看,公司金融并不属于管理学,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经济学”。
2.公司金融的“参照系”功能
在分析西方公司金融教材的过程中不难发现,其学术体系大多围绕着“假设”而展开,从资本市场效率、资产定价到公司资本结构等核心内容,无不是在假设中构建起来的。基于“假设”的学术体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参照系的构建,这种学术体系一方面有利于学科的“科学化和严谨化”;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学术研究面的拓展。比如,放宽对“企业组织”的生产函数假设,有利于人们看清组织、公司治理及其激励的复杂性;放宽mm定理的相关假设(尤其是信息对称性假设),有利于建立资本结构及股利政策的“信号理论”、“优序理论”等理论体系的构建等等。因此,以假设为基础的公司金融体系,在本质上是建立一套有利于未来拓展的理论“参照系”,它能让未来研究者循着对复杂经济现象的思考和对各种假设的“质疑”,厘清各种经济现象发生和发展脉络并用新的视角加以解释,从而丰富和发展已有理论体系。
3.应用体系上的决策化、技术化
公司金融理论体系的另一特点上应用层面的“决策化、技术化”。这从公司金融中投资、融资、股利政策、营运资本管理等几大模块所体现的决策技术、方法中可以看出:几乎所有财务决策模型都与“价值”属性相关(如,长期投资决策中“净现值”原理、资本结构应用决策中的“价值最大化”或“资本成本最小化”模型)。这种财务决策的技术导向,一方面反映了公司金融对“公司价值最大化”这一决策理念的遵从,同时也反映公司金融这一学科的内在边界:它仍然是“金融”在公司这一层面的运用,且这些应用离不开公司金融与外部资本市场的价值互动(如,公司金融的大量研究都集聚于“公司财务决策或政策的市场反应”方面,即试图从市场角度来“检验”各种财务决策的合理性)。
应当说,作为一门理论与应用都极具特色的学科,公司金融已成为商科教育的核心课程之一。但这样一种理论体系,还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在资源配置上过于依赖相关“假设”
几乎同所有经济学科一样,公司金融理论都是试图解决资源有限下的有效配置问题。资源配置涉及两个层面:(1)“市场层面”资源配置。即利用资本市场及其价值发现机制,将社会资本配置到最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产业或公司等)中,以提高社会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2)“组织层面”资源配置。即利用组织内部的配置规则(如,效率优先规则或战略导向规则等),将有限财务资源配置到组织内各种有效的投资项目之中,从而提高公司价值并增进股东福利。
但无论是第一层面还是第二层面,都离不开市场、组织自身在资源配置中的“计算能力”和“配置环境”。所谓“计算能力”是指市场或组织自身的有效性,它涉及对财务资源“价格信号”的敏感性和反应度。如,资本市场层面的风险收益均衡关系及价格发现功能;组织层面的项目预期收益率判断及其显示能力等。而“配置环境”是指市场或组织所面临的各种影响变量。如,市场层面的信息披露制度、资本供求关系、法律及监管机制等,这些因素直接影响资本市场效率,而组织层面的配置环境则涉及公司内部一系列治理机制,包括公司内部治理、组织内部信息传递与组织结构(jensen & meckling,1992;等)、以“决策权利划分—个人或部门业绩评估系统—激励机制”为支点的组织管理框架(brickley,et al.2001),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组织内部的资源配置效率。在理论上,“计算能力”是果,“配置环境”是因,配置环境直接决定计算能力。
如前所述,“公司金融”在面对市场、组织等的“计算能力”和“配置环境”时,都带有很强的“假设”色彩(笔者将会在后面重点分析“市场有效性”和“自组织”这两种基本假设)。从学理角度,以“假设”为基础是构建学科体系的“参照系”的根本出路,但过于依赖“假设”并不利于人们对市场与组织资源配置过程的理解,因为:在所有前提被假设的情况下,财务决策的结果也将“被假设”出来。
事实上,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法律、金融体系、公司治理因素等都是很难被“假设”的。从法律因素角度,不同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少数股东权益、债权人、法律执行情况等产生重大影响(la porta et al.1997,1998,2000等),而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资源的市场配置效率;从金融体系看,不同国家有不同金融体系(如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基础金融体系,即market-based system;以日德为代表的银行基础金融体系,即bank-based system),它们对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存在很大差异;从公司治理角度,由于股权结构、政治体系、人文环境等不同,不同国家在解决“股东—董事会—经理层”之间、“股东—债权人”之间、“大股东—中小股东”之间等利益冲突的机制,也存在很大差异,而这些差异将对市场和组织两个层面的资源配置效率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影响及其差异,人们就无法真正理解市场、组织在资源配置上的效率差异。
或者说,离开对上述因素差异的考虑,公司金融就可能沦为一种纯粹的、标准化的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计算工具”。
2.公司金融理论在实践层面缺乏应用的指导能力
尽管以“假设”为前提所构建公司金融“参照系”有利于内容体系的标准化,但公司金融历来都应当是用以指导公司管理实践的。从实践指导能力角度,即使强调“假设”是合理的,也仍然发现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对价值最大化理念的过于依赖。无疑,价值最大化理念是建立公司金融体系的根本,但过于强化“价值”理念,将衍生出各种不良后果:第一,行为误导。它往往会让公司管理层认为追求各种外化的“市场效应和市场价值增值”经营与财务策略(如“资本运营”、“价值基础管理”value-based management)等,优于内部“实实在在”的价值创造策略,从而诱使公司价值管理“异化”为各种市场技巧或财务游戏(michael c. jensen曾从理论上将其归纳为“高估权益的代理成本”,2004)。第二,忽视“社会成本”与社会责任。公司价值最大化导向以公司经营所发生的各种社会成本能被合理定价并被“内部化”(而不会产生“成本溢出”)为前提,但公司屈服于价值增值及市场压力,而不得不忽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及由此而发生的社会成本,社会可持续增长理念难以成为公司“管理自觉”。第三,对债权人保护不利。价值最大化本质上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它以债权人权益保护为前提,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及“资产替代效应”,事实上,股东财富并不总是“剩余财富”——股东财富最大化也并不总是在满足债权人利益保护基础之上的价值最大化。
(2)对价值原理的误用。即使从资源配置效率及市场反应角度,市场对公司价值增值目标的追求也并不完全基于“净现值最大化”规则。比如,当资本成本都为10%的两家企业,如果a企业项目实际收益率为30%,而b企业的项目实际收益率为20%,并不能得出“a公司项目投资策略必然优于b公司”这一结论。究其原因在于市场预期:如果市场对a公司项目投资预期收益率是40%而对b公司的预期收益率是15%,则:第一,从组织角度,两家企业的项目净现值都为正,从而都可行;第二,从市场及价值增值角度,市场对a公司项目决策的价值反应可能会是负面的(其实际收益率低于预期收益率,即30%小于40%),反之对b公司项目决策的价值反应则有可能是正面的(其实际收益率高于预期收益率,即20%大于15%)。在这里,资本成本(10%)只是作为项目投资预期收益的门槛(hurdle),它并不能完全用于项目价值衡量(尤其是市场价值)。
(3)对公司实际财务政策与运作的忽视。要使公司金融能被真正用于指导管理实践,则必须从组织自身(而不是市场)来分析讨论其财务政策,而这恰恰是当前公司金融理论所忽略的。美国企业调查表明(graham j & harvey, 2001等),公司在进行“债务融资”时,更多的是考虑保持公司财务的灵活性(financial flexibility),注重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信用等级的评估意见(迫于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压力),而在进行“股票融资”时更多的是考虑增发股票数量对eps的稀释程度、股票发行当时的股价增值状况的影响。上述表明,资本结构决策更强调“务实”而不是理论(如,资产替代效应、信息不对称性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自由现金流量理论等,在资本结构决策中并不适用)。同样,股利政策制定也主要考虑公司财务的灵活性(如强调“股票回购”),而与主流股利理论(如信号理论、代理成本理论等)不相关(alon brav , 2004)。欧洲企业调查也存在类似情形,但因其公司治理、金融市场体系、法律保护等与美国相距甚异而呈现不同的决策结果(francois degeorge & ernst maug,2006)。上述表明,公司财务决策主要立足于组织自身(如保持财务灵活性、遵循公司财务战略等),并不完全立足于市场,也与以市场为立足点所构建的公司金融理论不完全吻合。
(4)忽视价值创造的“过程”——管理属性。西方公司金融理论体系因其“金融”定位与属性,从而很少涉及公司真正意义上的财务性“管理”。公司财务决策(如项目投资、并购决策等)只强调价值最大化理念及决策技术,很少涉及财务的“管理过程”,如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公司战略与长期财务规划、项目投资决策与项目财务管理、融资决策与证券优化设计、资金集中管理与日常财务控制、财务风险管理等等。上述内容都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在要义,而现行公司金融体系与公司实际上的财务“管理”之间的矛盾,也体现在cfo的素质要求上。⑤
如前所述,“公司金融”在面对市场、组织等的“计算能力”和“配置环境”时,都带有很强的“假设”色彩(笔者将会在后面重点分析“市场有效性”和“自组织”这两种基本假设)。从学理角度,以“假设”为基础是构建学科体系的“参照系”的根本出路,但过于依赖“假设”并不利于人们对市场与组织资源配置过程的理解,因为:在所有前提被假设的情况下,财务决策的结果也将“被假设”出来。
事实上,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法律、金融体系、公司治理因素等都是很难被“假设”的。从法律因素角度,不同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少数股东权益、债权人、法律执行情况等产生重大影响(la porta et al.1997,1998,2000等),而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资源的市场配置效率;从金融体系看,不同国家有不同金融体系(如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基础金融体系,即market-based system;以日德为代表的银行基础金融体系,即bank-based system),它们对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存在很大差异;从公司治理角度,由于股权结构、政治体系、人文环境等不同,不同国家在解决“股东—董事会—经理层”之间、“股东—债权人”之间、“大股东—中小股东”之间等利益冲突的机制,也存在很大差异,而这些差异将对市场和组织两个层面的资源配置效率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影响及其差异,人们就无法真正理解市场、组织在资源配置上的效率差异。
或者说,离开对上述因素差异的考虑,公司金融就可能沦为一种纯粹的、标准化的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计算工具”。
2.公司金融理论在实践层面缺乏应用的指导能力
尽管以“假设”为前提所构建公司金融“参照系”有利于内容体系的标准化,但公司金融历来都应当是用以指导公司管理实践的。从实践指导能力角度,即使强调“假设”是合理的,也仍然发现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对价值最大化理念的过于依赖。无疑,价值最大化理念是建立公司金融体系的根本,但过于强化“价值”理念,将衍生出各种不良后果:第一,行为误导。它往往会让公司管理层认为追求各种外化的“市场效应和市场价值增值”经营与财务策略(如“资本运营”、“价值基础管理”value-based management)等,优于内部“实实在在”的价值创造策略,从而诱使公司价值管理“异化”为各种市场技巧或财务游戏(michael c. jensen曾从理论上将其归纳为“高估权益的代理成本”,2004)。第二,忽视“社会成本”与社会责任。公司价值最大化导向以公司经营所发生的各种社会成本能被合理定价并被“内部化”(而不会产生“成本溢出”)为前提,但公司屈服于价值增值及市场压力,而不得不忽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及由此而发生的社会成本,社会可持续增长理念难以成为公司“管理自觉”。第三,对债权人保护不利。价值最大化本质上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它以债权人权益保护为前提,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性及“资产替代效应”,事实上,股东财富并不总是“剩余财富”——股东财富最大化也并不总是在满足债权人利益保护基础之上的价值最大化。
(2)对价值原理的误用。即使从资源配置效率及市场反应角度,市场对公司价值增值目标的追求也并不完全基于“净现值最大化”规则。比如,当资本成本都为10%的两家企业,如果a企业项目实际收益率为30%,而b企业的项目实际收益率为20%,并不能得出“a公司项目投资策略必然优于b公司”这一结论。究其原因在于市场预期:如果市场对a公司项目投资预期收益率是40%而对b公司的预期收益率是15%,则:第一,从组织角度,两家企业的项目净现值都为正,从而都可行;第二,从市场及价值增值角度,市场对a公司项目决策的价值反应可能会是负面的(其实际收益率低于预期收益率,即30%小于40%),反之对b公司项目决策的价值反应则有可能是正面的(其实际收益率高于预期收益率,即20%大于15%)。在这里,资本成本(10%)只是作为项目投资预期收益的门槛(hurdle),它并不能完全用于项目价值衡量(尤其是市场价值)。
(3)对公司实际财务政策与运作的忽视。要使公司金融能被真正用于指导管理实践,则必须从组织自身(而不是市场)来分析讨论其财务政策,而这恰恰是当前公司金融理论所忽略的。美国企业调查表明(graham j & harvey, 2001等),公司在进行“债务融资”时,更多的是考虑保持公司财务的灵活性(financial flexibility),注重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信用等级的评估意见(迫于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压力),而在进行“股票融资”时更多的是考虑增发股票数量对eps的稀释程度、股票发行当时的股价增值状况的影响。上述表明,资本结构决策更强调“务实”而不是理论(如,资产替代效应、信息不对称性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自由现金流量理论等,在资本结构决策中并不适用)。同样,股利政策制定也主要考虑公司财务的灵活性(如强调“股票回购”),而与主流股利理论(如信号理论、代理成本理论等)不相关(alon brav , 2004)。欧洲企业调查也存在类似情形,但因其公司治理、金融市场体系、法律保护等与美国相距甚异而呈现不同的决策结果(francois degeorge & ernst maug,2006)。上述表明,公司财务决策主要立足于组织自身(如保持财务灵活性、遵循公司财务战略等),并不完全立足于市场,也与以市场为立足点所构建的公司金融理论不完全吻合。
(4)忽视价值创造的“过程”——管理属性。西方公司金融理论体系因其“金融”定位与属性,从而很少涉及公司真正意义上的财务性“管理”。公司财务决策(如项目投资、并购决策等)只强调价值最大化理念及决策技术,很少涉及财务的“管理过程”,如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公司战略与长期财务规划、项目投资决策与项目财务管理、融资决策与证券优化设计、资金集中管理与日常财务控制、财务风险管理等等。上述内容都是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在要义,而现行公司金融体系与公司实际上的财务“管理”之间的矛盾,也体现在cfo的素质要求上。⑤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对西方国家特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财务管理教材体系的“分析与评论”并不是想否定该体系,而且也没有理由这样做: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对这一体系所赖以存在的逻辑前提进行过深入、有益的讨论。事实上,西方这套理论体系的存在和发展与其依据的逻辑前提是分不开的,而我们眼中的“所谓问题”很可能是因为:第一,目前尚未辨识西方体系中那些已存在的“逻辑前提”;第二,即使已认知那些“逻辑前提”,但因怪罪
那么,西方体系的逻辑前提到底是什么?笔者认为它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市场有效性;二是管理的自组织性。具体而言:1.公司治理作为财务管理的外在变量⑦,被假定是给定的。2.市场(包括资本在内的各种要素市场)及其作用机制是充分有效的(如价格发现机制与价格信号的市场调节功能、控制权转移市场与并购机制、人力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与资源配置机制等)。3.公司管理,无论是在公司层面还是经营层面,其发展战略与目标、组织与责任体制、经营控制、财务管理等等都是整合化、一体化的,⑧它们成为组织内财务管理所赖以存在的既定事实,根据会计思想家hopwood的说法,会计和财务管理是内置于组织、社会系统之中,它们不仅具有描述性(descriptive)功能而且更具组织构建性(constructive)功能,会计内嵌于组织、社会之中,并保持其与组织、社会间的共生与互动(hopwood等,1994)。由此可见,西方财务管理内容体系没有强调组织内部的财务职能(尤其是财务控制职能),并不是一种无意的“轻视或忽略”,而是视其为一种前提假定——任何组织中都应当而且必须存在的“自组织系统”。 4.“市场—组织”间的有效互动。也就是说,从“市场有效”到管理主体的“自组织系统”之间存在着一条有形或无形的传递机制或传递链。以资本市场的信号作用为例,以价值增值为导向、以股票价格为信号的财务资源配置体系,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起着重要的制约、牵引作用,而这一作用的发挥来自于其“市场—组织”之间存在的“价值最大化”压力下的交互传递机制,并且这一传递机制的传递环节是有序、有效的。具体为:第一,公司因对外融资而通过财务报告及业绩预测等信息披露取信并取悦于市场(充分的信息披露机制);第二,这种取信与取悦式的业绩披露机制要求管理者一方面必须尽责努力(即accountability),另一方面受限于外部治理约束(经理人市场机制、信誉机制、各种激励机制、市场监管机制,尤其是美国sox法案等),从而不得不强化内部管理;第三,股东承担投资风险(风险自担、组合投资与风险分散机制)并对公司形成权力制衡与治理制约(公司内部治理);第四,市场上证券分析师们根据其分析判断,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市场发布公司预警或业绩预测,从而驱动公司内部业绩管理(中介作用机制);第五,资本市场的信号作用及业绩压力,传递到公司内部进而要求管理者在组织内部进行有效资源配置与经营控制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增长与价值增值。在这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包括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一系列职能)融入组织控制的各个层面,其内部财务管理运作成为一个无须打开的“黑箱”,或者说它是一个有效“自组织系统”或有序运作的“黑箱”。
可见,当我们在没有完全清醒认识到西方财务管理体系所赖以存在前提假设的情况下,直接、盲目地嫁接引入其理论和方法体系⑨,事后发现它们并不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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