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下的科技支行要实现盈利性目标和财政政策目标,不仅要向主管分行报告业绩,还要向财政部门说明财政资金效益。因此,对于有财政支持的科技支行而言,商业银行传统绩效评价模式的适用性降低。本文尝试利用层次析分析法结合全过程管理法,对财政支持下的科技支行绩效评价体系进行浅析。大多数科技支行在政府的推动和市场的需求下成立,使得科技支行同时具有市场特色和财政色彩,既要实现盈利性目标,还要实现财政政策目标。当前政府各财政支出都需进行绩效评价,作为有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支行不仅要向主管分行报告业绩,还要向财政部门说明财政资金效益。这延伸出一个问题:商业银行传统绩效评价是否适用于科技支行。已有的评价方法各具特点和优缺点,应当根据不同对象和目的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并对其不断修正。本文尝试利用层次析分析法结合全过程管理法,对财政支持下的科技支行绩效评价体系进行浅析。
科技支行的现状
战略定位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支行和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机构主体,科技支行追求利润和支持政府政策,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主要运用不断创新给科技型中小企业带来外溢效应。科技银行的战略定位是建立新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运用产品、制度、经营模式的创新等将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经营模式我国科技支行的发展尚处于不成熟阶段,目前形成了科技支行与政府部门、保险机构、风险创业投资机构、高新园区合作的四位一体经营模式。目前很多科技银行采取“科政、科保”模式,科技支行与政府或担保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共同补偿或防范风险。“科投、科园”模式相对来说更激进,主要通过业务创新来平衡风险与收益。由于我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科技支行主要依赖于政府的支持。风险管理科技支行可从六个方面进行风险控制:1.在信息搜集阶段,同时关注服务对象的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2.利用银行优势,对所支持的企业账户进行监控。3.与其他机构合作来共同承担风险。4.完善机制。5.通过创新产品和业务模式覆盖风险。6.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要求企业以无形资产为抵押,降低违约风险。
科技支行与传统支行的绩效评价差异
科技支行与传统支行的经营模式差异传统支行主要服务于实力较强、违约风险较小的企业,而科技支行专门服务于风险较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两类服务对象在产品风险性和成长阶段具有的特点不同,本文从这两方面来分析科技支行与传统支行的经营模式差异。第一,从产品风险性分析,传统支行所服务的企业大多生产成熟产品,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处于创新试验阶段或只具备相关理论技术的未知阶段。因此,科技支行比传统支行对客户要求更多,进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同时,科技支行需要更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对团队的协作能力也有更高的要求。第二,从成长阶段分析,传统支行所服务的企业一般处于成熟期,而科技支行从科技型企业的初创期开始服务。传统支行主要对财务、实际抵押物的评估和贷款资金进行的监管。科技支行会全面评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监督、干预、引导其贷款行为、经营过程和管理过程等。为有效干预,科技支行为客户的各方面提供更细致、更专业、更大成本的服务。服务周期的特点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决定了科技支行绩效评价应选择更长的考核周期,不同于传统商业银行月度、季度、年度的考核周期。风险与成本的不同会导致管理结构和所追求的债权收益水平不同。科技支行与传统支行在企业管理结构的不同体现在两方面:第一,资金来源不同。科技支行的资金除来自银行外,还来自财政的支持等,而传统支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第二,经营制度不同。在债权收益水平方面,除传统支行所要求的利息外,科技支行还要求风险、服务监管和协调沟通回报等。科技支行与传统支行绩效评价内容的差异传统支行的经营遵循“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传统支行绩效评价主要评价经济效益,从收益、成本、风险控制、市场、工作效率等方面设计指标。科技支行遵循政策性、专业性和商业性,科技支行的绩效评价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科技支行与传统支行绩效评价的不同有三点:第一,相比于传统支行,科技支行对社会效益和溢出效益更重视。第二,科技支行的专业性对员工有更高要求,科技支行比传统支行对员工的评价更多更全面。第三,科技支行更需要金融创新来覆盖风险,更重视对创新能力的评价。
科技支行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
传统支行绩效评价体系的适用性分析传统支行绩效评价体系不适用于科技支行,原因有以下四点:第一,传统支行绩效评价模式重点关注财务经济效益,科技支行绩效评价同时重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传统支行绩效评价模式不能体现科技支行的政策响应,不能全面评价科技支行的绩效水平。第二,传统支行以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科技支行的资金还来源于政府的或政府引导的资金。因此,科技支行绩效评价对存款能力的重视程度远低于传统支行绩效评价。第三,传统支行绩效评价将内部合规控制方面的考核作为附加项,并采用倒扣分制度。科技支行应当关注对风险控制能力的评价,倒扣分制度不利于科技支行创新内部经营管理方法的实施。因此,科技支行绩效评价体系应当包括内部经营评价指标,并且不能采用倒扣分制度。第四,由于财政支持下的科技支行具有公益性质,业务更具专业性,科技支行绩效评价体系还应重视员工和客户因素。综上所述,科技支行绩效评价不能直接套用传统支行绩效评价模式,应当在传统支行绩效评价模式的基础上,根据科技支行的不同之处对科技支行绩效评价体系进行改进。科技支行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综合前述分析,基于以下四点原因,以及传统支行绩效评价模式的优缺点,本文尝试提出加入全过程管理理念的绩效评价体系,即:科技支行的绩效评价不仅对结果进行重点评价,同时分别对投入和过程进行评价。第一,由于科技支行需要政府的支持,科技支行绩效评价方法不仅需要满足传统支行绩效评价要求,还需要考虑公共政策评估的要求。第二,一个经济主体的经营结果是其初始投入和过程管理水平的最终综合体现,经营结果受初始投入和过程管理的各环节影响。任何主体的建立或者业务的执行在初始投入时都需要订立一个目标,合理的目标、正确的初始投入方向等良好开端条件会使后续工作的开展事半功倍。为企业提供的资金是否准时和匹配是科技支行业务能力高低的重要体现。科技支行的高效运转离不开有效组织机构的高效率、高协调性。科技支行的正轨运行则离不开操作流程的合规和一定水平的资金使用项目风险鉴别能力。尤其是科技支行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具有高风险性,一次微小的不合规操作就可能会给银行带来无法承担的损失。但是由于现实业务情况的复杂性和人性的弱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有些时候难以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而所支持企业的风险大小则关系到资金成本和利息的后期收回。第三,政府为了确保财政资金被合理有效使用,通常会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流程、每笔资金的流向和具体使用过程进行监控。第四,经营结果是对评价主体或具体业务的各个环节实际成果的评价。由于科技支行的目标同时具有政策性和商业性,以及科技支行的经营模式不用于传统支行,科技支行的绩效评价内容有其特殊性,因此,科技支行绩效评价体系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评价科技支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客观反映总体经营管理水平。3.有效体现科技支行的创新能力。4.重视评价科技支行的员工综合素质。5.减少财务层面考核指标,确定关键指标。科技支行业务和流程复杂,科技支行绩效评价需要多目标多层次的指标体系,要实现对绩效评价进行定量分析,需要对多目标多层次的指标进行权重设定。权重确定的准确性、客观性等各方面质量会直接影响实证分析结果,进而间接影响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因此,绩效评价应尽可能地选择科学客观地权重计算方法。本文选择层次分析法(AHP)这一计量模型来确定权重。AHP法是一种多目标决策分析法,可以量化主观性和模糊性较强的定性问题,并能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综合定量和定性分析的优点更好地分析问题。在对层次分明的多目标指标体系进行定量和赋权时,AHP法能比其他方法更有效地增加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AHP法可以大致分为三步:第一步,建立层次结构模。将总目标、决策准则、中间层指标和最后指标层按照它们间的相互联系进行分层和归属划分,理清楚各指标的层次结构。第二步,建立判断矩阵。将各指标层之间和各指标层的指标之间按照重要性原则两两进行相互比较。两两之间的重要性比较通过向银行业相关工作人员和相关专家学者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来完成,然后依据调查结果得到相应判断矩阵。第三步,将整理出的判断矩阵结果输入到AHP软件中,利用AHP软件计算各个指标层和各个指标的权重,来进行矩阵结果的一致性检验。本文提出的科技支行绩效评价体系同时评价了科技支行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体系层次清晰,指标内涵丰富且全面,对全过程进行评价,满足绩效报告使用者的要求;最后的量化绩效分数不是由人为直接打分,而是先确定标准值与实际值,然后再套用标准的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计算出的最终分数具有很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但是,部分指标由于其本身的性质不易被准确量化和评价,因此标准也不易准确确定。同时,在计算权重的过程中,问卷的调查具有一定主观性,使用了问卷调查结果的最终评价分数会带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这些不足都有待改善。
作者: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