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差距近些年急剧扩大,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国内外议论最多、担心最多的难题之一。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一五规划"建议,以及今年初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一号文件"表明,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对这种发展趋势已予以高度关注,并决心加大工作力度,实施向农村倾斜的财政政策,防止这种趋势进一步严重。
中央解决"三农"(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政策和举措,概括起来可分两大方面:一是加强和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二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强国家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前者是为了增强农村内在的"造血"功能,壮大农村经济力量,后者是对虚弱的农村滋补强身,休养生息,使其适应未来新的发展。通过这内外两方面措施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目标。
加快发展和减轻负担,应该双管齐下。但就目前情况看,似乎应该更着重免、减、补。因为免、减、补属于国家政策性支持,只要认真实施兑现,短时期即可见效,农民即可得到实惠;实施免、减、补,农民可从沉重负担的压力下解脱出来,从而调动他们积极性,轻装投入发展生产、建设新农村的努力中去。免、减、补就如同从后面给爬坡费力的人推一把。免、减、补的力度要大,避免零打碎敲,以形成强力效应。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是农村摆脱落后的长远的根本之道,但各地农村,特别是远离中心城市的落后农村要因地制宜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致富门路,需要经历一个较长过程,不是那么轻而易举。
免、减、补包括很多内容,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应是以下几项:
--全面兑现免征农业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宣布从2004年起五年内全国完全实现免征农业税,这对几千年来一直缴农业税的亿万农民来说,是破天荒的大喜事,不仅是一次负担的减轻,而且是一次精神的解放。目前只有少数省份尚未取消农业税,这些省份如果条件允许应提前实施这一举措。
--免除农村义务教育负担。供不起子女上学,是农民最发愁的事情之一,也是影响农民摆脱贫困的一大障碍。国家应尽早实施农村九年义务教育一律免除学费、杂费和书费的政策,对困难的寄宿生给予一定生活补助,使所有农村学龄儿童和少年都有机会接受义务教育。
计划发展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改变过去长期存在的舍得花钱盖工厂,舍不得花钱办学校的旧观念,加大对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财政投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采取有吸引力的政策导向,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并鼓励城市师资流向农村。通过不长时间的努力,使我国农村教育面貌发生一个大变化。
--各级政府加大扶贫力度,争取在尽短的时期内使全国2610万年纯收入低于668元标准的绝对贫困农民脱贫,使年均纯收入在669-924元标准线内的5000万低收入农民的境况进一步改善。
--坚决精简乡镇超编人员。乡镇管理人员大幅度超编是普遍现象,大部分超编50%以上,有些更高达差不多一倍。据报道,全国目前有4.8万个乡镇,80万个村委会,520万个村民小组,县和县以下由农民负担的干部(不含教师)多达1316万,平均68个农民负担一个县和县以下干部。这是农民的一个沉重负担,也是影响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要下决心采取各种途径精简多余人员,这是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重要内容。
--政府和城市医疗卫生部门要支持办好乡镇级医院,并在自愿基础上逐步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网,通过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的乡镇医院向农民提供他们能承受得起的起码的医疗保障。
--加强对用工公司和单位的监督,维护和保障农民工权益,当务之急是确保按劳动合约付与合理工资,同工同酬,切实清除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合法现象。
输出农村富裕劳动力,是过去十几年、也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1.5亿农民工从城市打工中获得的收入是目前农村经济的重要来源,在一些地方甚至超过当地农业本身的收入,相当数量的农村新房都是靠农民在城里打工挣来的钱建设的。总结经验,做好与农民工相关的管理工作,对广大农民具有现实意义。
--新建的农副产品加工业要尽量放到农牧产区,这既可以降低成本,又能改变广大农牧区仅提供低价值原料和粗产品的现状,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严格控制化肥、农机、农药、电力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比如加大国家对价格调控力度,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政府可以减轻或免除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的税赋以保障他们的利益。
以上诸项虽不新鲜,但却是困扰农民的老问题,可以说是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能切实做好,农民的负担可大幅减轻,支出可以明显减少,从农副产品加工增值中也可受益匪浅。减少支出,减轻负担,就等于增加了农民收入。再加上调整经济结构,科学种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举措,以及随着城镇化进展农村人口逐步减少等因素,农民生活上一个新水平是完全可以期待的。
如今全国上下对缩小城乡差距大声疾呼,是好事。只有这样才能引起社会的普遍重视,那种利用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长期使农民吃亏的政策才可能废止,并尽快采取某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举措,使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缓解。
笔者生于农村长于农村,深知缩小城乡差距的难度。特别是对于远离中心城市、远离发达沿海的广大农村,他们要把生产发展一步,把生活提高一点,谈何容易。在这种情况下,优先实行免、减、补尤为重要。
其二,要用冷静、客观、科学的分析认识当前城乡差别。应该说,目前的差距是在我国城乡经济都获得巨大发展的基础上呈现的差距;而且应该承认,在一段时期,存在城乡差别、甚至存在城乡差别扩大趋势,是在所难免的。这是因为农业经济总是赶不上工业经济发展快。更重要的是因为中国国情所决定。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农民最多的国家,人均农业资源匮乏,这在世界重要国家中是独一无二的,连印度的情况都不如。我们今天能做到以世界7%耕地养活五分之一人类,而且为近5亿城市人口提供空前丰富、令人眼花缭乱、几乎无所不有的农副产品,已经是人间奇迹,这显示出中国农村改革的巨大成功。现在,要使中国农村经济跟上甚至超过城市经济发展步伐,不切合实际。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为了缩小城乡差距而放慢城市经济发展速度,放慢到和农村经济发展速度一样甚至还低,如果真的那样,到时国家可能连对农村免、减、补的能力也没有了。只有当全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城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城乡差别才会出现逐步缩小的趋势。现在只能采取措施防止城乡差距急剧扩大。
其三,要明确我国城乡差距的合理范围。据报道,1983年城乡收入差距是1.70:1,1995年是2.80:1,2003年是3.21 :1,如果加上城市居民在许多方面享受的补贴,差距更大。改革初期城乡差距较小,是因为农村改革成功释放了巨大能量,而城市改革尚未展开;九十年代以后城乡差距急剧扩大,是因为城市改革释放了巨大能量,而农村第一步改革的能量已差不多释放殆尽,而第二步改革又没有深入进行,政府财政对农业支持的力度也不够。
迄今没有见到权威人士和专家解释,就我国国情而言,就目前发展阶段而言,城乡收入差距究竟多大算是基本正常的、安全的、可以接受的。明确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范围,对理性认识城乡差距和防范城乡差距失控具有重要意义。西方国家城乡差距一般为1.5:1。但笔者认为,不能用西方目前的城乡差距作为评判中国现阶段城乡差距的标准,因为西方国家都是城市人口远远大于农村人口(一般都占80%以上),而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西方国家的城市化经历了一两百年,而我们的城市化才不过二三十年。
其四,应采取务实的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衡量标准。现在衡量经济发展水平最常用的标准是GDP。但农民并不关心GDP,他们只要达到衣食无忧,居有其屋(宽敞的砖瓦房更好),孩子上得起学,病了能就医,再有电视机、电话一类的电器,就基本满足了,如果在政治上能真正履行投票选举村长、乡镇长的民主权利,他们就更满意了。计算农民收入,既要看到他们从农副业生产中的收益,也要看到他们从政府的免、减、补政策中得到的实惠,还要看到他们的实际支出。应该说,从物质上讲,全国已有一部分农村达到或基本达到小康标准。
改善八九亿农民的生活状况,改变千百万乡村面貌,缩小城乡差距,是一项艰巨的历史性工程。农民最讲实际。首先要从他们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而政府又有能力做得到的事情做起,一时做不到的事,不要把期望值拉得过高,以免政府失信,农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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