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史学家崔浩(北魏时期著名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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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鸿,字彦鸾,鄃(今山东夏津县)人,北魏史学家。他以非凡的才能和超凡的毅力竭尽毕生精力完成了一部文字浩繁的史学巨着――《十六国春秋》。这位伟大史学家及其卓越史学业绩至今仍为人们所敬仰,尤其备受北魏以来史学界推重。

一、崇隆的族望

我国在秦汉以前,“姓氏”不能合称。妇人称“姓”,男子称“氏”。简言之,“姓”是沿袭母系 社会 的习惯,“氏”则是姓繁衍的分支,所以在各氏族的谱牒中都有自己姓氏起源的考证。在夏津《崔氏族谱》清同治十二年(1873)续修族谱的“序”中说:“夫人生于世,莫不各有其始。始也者,姓所由起,而氏之所从出也。如吾崔氏系出姜姓,齐丁公之子居于崔,因而氏焉。由来久矣”。

我国古代有着严格的门阀制度,人们也有着浓重的门阀观念。自东汉到六朝的500多年间,这种“门阀制度”和“门阀观念”最为严重。当时形成了“尊世胄,卑寒士”,“取士必问家世,婚姻必问阀阅”的局面。这样一来,人们无不攀附门阀,以标榜自己的“族望”,想方设法跻身仕途。各世族大姓也都纂修“谱牒”(族谱、宗谱)来严格防止“门户的冒滥”。这正象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在《世族表序》中所说的:“族属既严,郡望(亦即族望地)愈重,……虽子姓散处,或本非同居,然而推言族望,必本所始”。

在古代,我国各姓都有各自的代表人物所建立名望、功业的地方,这就是“郡望源地”,也叫“族望地”。诸如赵氏的族望地在天水,钱氏的在彭城,孙氏的在乐安,李氏的在陇右(陇西)等,不一而足。

崔氏的族望地在清河、博陵。“崔氏清河世望”(《史通通释》),北魏时定世族大姓,以“崔氏为清河第一”。清河曾是郡、国治,管辖范围相当于现在的河北省的清河、南宫、枣强及山东省的临清、夏津、武城、平原一带。清河崔氏在东汉到南北朝期间,名人辈出,高官叠现。据《崔氏族谱》所载录的自一世至二十世(东汉到唐五代)的120人中,达官显宦及有功名者多达115人;在《崔氏族谱》所载录的世系中几乎无人没有功名,无人不任官职,其中任尚书令史、尚书右丞、尚书、将军、太守等高官者不胜枚数。

崔鸿居于崔氏族的“六世”,东汉尚书令史崔琰的嫡派子孙。崔琰,曾师从大经学家郑玄,好击剑,尚武事,在当时很有声望,被曹操辟为别驾从事,是魏文帝曹丕的师傅。曹操为丞相,以崔琰为东西曹掾征事。魏国初建,拜为尚书令史,后又迁中尉;崔鸿的高祖崔辑仕晋为中尉;高叔祖崔州平是三国时的隐士,有极高的文才和名望,与南阳诸葛亮、颍川石广元、徐庶、汝南孟公威相友善。其排名,诸葛丞相为第一,崔州平居第二。在《三国演义》第37回“司马徽再荐名士,刘玄德三顾草庐”中写道:“(一高士)容貌轩昂,丰姿俊爽,头戴逍遥巾,身穿皂布袍,杖藜从山僻小路而来”,刘备问他,其人曰:“吾非孔明,乃孔明之友博陵崔州平也”。崔鸿的曾祖崔旷(《崔氏族谱》中作崔修之)曾仕宋为乐陵太守;祖父崔灵延(《崔氏族谱》中作崔幼孙)仕宋为长广太守;伯父崔光为北魏时的台阁大臣,孝文、宣武、孝明三朝元老。同时,是孝明帝的师傅,主持“迎立”孝明帝即位大典。孝文帝拓跋宏(后改元宏)非常器重崔光,曾夸赞崔光说:“孝伯才浩浩乎如黄河东注,固今日之文宗也。”足见孝文帝对崔光的敬重。崔光因“奉迎明帝之功,封博平县公,领国子祭酒。诏乘步挽于云龙门出入。寻迁大将军,仪同三司”。(《北史·崔光传》)可见当时崔光名望崇极一时,权势炙手可热。崔光逝世,“明帝闻而悲泣”,“亲临抚尸恸哭,御辇还宫流涕于路”。至使后来也“言则追伤,每至光坐讲之处,未尝不改容凄悼。”孝明帝对崔光的敬重与感怀之情可谓达到了极至。崔鸿的父亲崔敬友,是“恭宽接下,修身励节”之人,拜为“本州治中”。他乐善好施,心地善良。“自景明以降,岁颇不登,饥寒请丐者,皆取足而去”,“又置逆旅于肃然山南大路之北,设食以供行者”,他的德行为同僚所钦佩,尤其为下层人士所敬仰。后除梁郡太守,因丁内忧(母丧)而没有到任。在崔鸿的近宗叔伯辈中,如崔宗伯、延伯、亮、俊、仲文、仲方、光韶、宏、偃等,概为朝中重臣。其中崔宏仕魏为吏部尚书,曾主持制定北魏的各种典章制度,国号“魏”即是其所拟定,人称“天官大人”,卒谥“白马公”。崔鸿的从兄弟(叔伯兄弟)崔励、崔劼及同宗的崔瞻、崔浩亦均为朝中大员。崔鸿的子侄、孙曾等辈中做高官者不能尽数。迄于唐元和年间,崔邠、崔郾、崔鄯、崔郸及他们的子侄辈多为朝中要员,台阁重臣。唐宣宗曾亲笔御题崔氏门额,曰“德星堂”。由上述可见,崔氏一门自东汉至隋唐五代。数百年间隆盛不衰,其族望之重,门第之高,非他姓所能比拟,崔氏之族望可谓誉满九州。

二、缥缈的身籍

崔鸿是鄃(平原西南)人,即今之山东夏津县人,这在史志中已有定论。然而在各辞书中,对崔鸿的籍贯的载录却不尽一致(籍贯一词,其义为祖居或出生地。籍贯本不能合称。籍,是指祖先户籍;贯,即乡贯。如某省某县某乡人。)。在《 中国 文学家大辞典》(谭正璧编,1934年版)、《中国 历史 名人辞典》(南京大学历史系编,1984年版)、《山东历史人物辞典》(丁文方编,1990年版)等辞书中均称崔鸿是“东清河鄃(今淄博东南)人,而在《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4年版)、《辞源》(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皆称崔鸿为鄃(今平原西南)人。因辞书中的载录不一致,所以崔鸿的籍贯很令人费解。

至于说崔鸿是“东清河鄃人”,是沿袭《北史》中的说法。这是因为崔鸿的曾祖父崔旷曾经随慕容德(南燕的建立者)南渡黄河,定居于青州之时水(今淄博东北30里处)。慕容氏灭后,其地归刘宋朝,刘宋便于黄河南侨置“冀州”,又因“崔氏清河世望”,刘宋朝廷为拉拢世族大姓,便又侨置“清河郡”,址在今淄博西南40里处,并同时侨置“鄃”。后来北魏南征,疆域扩大,此地归属北魏。为便于同清河郡(今临清东北30里)相区别,故加方位词“东”,而将侨置的这个清河郡称“东清河郡”。这在《北史·崔光传》中也可找到佐证,其传中说:“崔光,清河人。本名孝伯,字长仁,孝文赐名焉。祖旷从慕容德南渡河,居青州之时水。慕容氏灭,仕宋为乐陵太守。于河南立冀州(侨置)置郡县,即为东清河人”。崔光是崔鸿的伯父,是北魏的台阁大臣,位极人臣,权势很重。其逝后,“光葬本乡”(《北史·崔光传》)。另据民国本《夏津县志》载:“今考《崔氏家乘》(即族谱),此墓坐落城西三十里崔庄之北,崔楼之南,崔氏仍永远祭扫云。”崔光是“清河鄃人”,即今山东夏津县人,崔鸿是崔光的“从子”(侄),他又自幼跟随伯父一起生活,是伯父崔光把他抚养成人。据《崔氏族谱·五世·崔光》名下载有“光三子励、劼,‘从子’鸿”。以此记载看,崔鸿既是崔光的侄子,又是崔光的养子。族谱中已将崔鸿列入崔光的儿子之列。故此,崔鸿的籍贯应是清河鄃人,即今山东夏津县人。这一点是无可非议的了。

至于崔鸿的出生地,从史志书籍中还没有找到依据,更没明确地记载。据《北史·崔光传》载:“父灵延,宋长广太守”,崔光的父亲崔灵延即是崔鸿的祖父,曾任刘宋朝的“长广太守”,长广属东莱郡。后来,北魏势力渐强,青州及即墨一带尽归北魏所有。因此,崔鸿的祖父崔灵延便失去了刘宋朝的官职,遂于北魏献文帝皇兴元年(467)携家徙居代郡(今山西大同市北),“光年十七随父徙代”(《北史·崔光传》),崔光随迁,其胞弟,崔鸿的父亲崔敬友也一定随迁代郡。代郡址在今山西大同市北。崔鸿的祖父崔灵延徙居代郡后,并未做北魏的官职。大概因失去官职,又兼家居的迁徙,家境便中落了。在代郡时崔灵延一家已是家境贫寒,生活拮据。据《北史·崔光传》载:“家贫好学,昼耕夜读,佣书以养父母”家庭生活靠儿子的“抄书”、“誊写”的润笔费来维持,可见日子过得是非常艰难的。但通过上述也可想见,崔氏一门虽然贫穷,但其子弟读书是非常用功的,“昼耕夜读”足见其刻苦之状。因而崔氏子弟的学问都非常深厚,这也为后来出仕打下了基础。

北魏孝文帝拓跋宏亲政之后,曾大力推行“鲜卑族汉化”的改革措施,他还把姓“拓跋”改姓“元”,以示改革的决心。同时,大力任用汉族大姓望族子弟为官。崔鸿的一家在代郡的居住地距北魏都城――平城(山西大同市东)很近,所以崔鸿的父亲崔敬友、伯父崔光得以于孝文帝泰和六年(482)后,出仕北魏任官职。

自北魏献文帝皇兴元年(467)崔鸿的祖父崔灵延携家迁居代郡始,崔家在代郡居住了27年。根据崔鸿逝世时间为孝明帝孝昌元年(525)左右推算,可知崔鸿应出生于代郡。

关于崔鸿的父亲崔敬友及其子崔子元,在《北史》中均有载述,可是在《崔氏族谱》中却没有载记崔敬友及崔子元。崔鸿在《崔氏族谱》中为“六世”,而在“五世”中没有载录崔鸿之父崔敬友;在“七世”中也没有载录崔鸿的儿子崔子元。据《魏书》卷67及《北史》卷44载:崔光之弟,性好佛道,昼夜诵经。初为本州治中(为州官的助理,主管文书事务)颇受贿,为御史所案,逃免。后除梁郡太守,以母丧不拜。又据《魏书》卷67及《北史》卷44载:崔鸿子。仕为秘书郎,……后谋反,事泄逃窜,会赦免,旋为其叔父鵾所杀。通过上述,可知《崔氏族谱》中没有载录崔鸿之父崔敬友,是因其犯“受贿”罪的缘故;未载崔鸿之子崔子元是因其犯“谋反罪”的缘故。在我国各氏族的谱牒撰修中,凡犯过罪或德行不佳者,均不得入谱,这是通例,各氏族无不恪遵。崔鸿的胞弟叫崔鹍,在《北史》中有要略记载,而《崔氏族谱》中则没有载录。崔鸿之弟崔鹍杀侄子崔子元的原因,大概是因其犯“谋反”的大逆罪,惧其辱没门庭。至于崔子元有无子嗣,在《崔氏族谱》崔鸿名下及“八世”中均未有载录,只好留待后考了。

三、非凡的才干

崔鸿是一个读书刻苦、执事勤谨的人。他知识渊博,尤其在史学方面更是学识深厚。崔鸿“少好读书,博综经史”、“弱冠即有着述”(见《北史》)足见他的聪颖和勤励,这使他获得了崇高的声望。

出仕后,崔鸿曾任尚书都兵郎中,朝廷曾“诏太师彭城王勰以下公卿朝士,儒学才明者三十人,议定律令于尚书省”(见《北史》)。这次“律令”的修订,崔鸿与其伯父崔光均参列其中,并且是首席人物。这在当时传为佳话,这也可见崔鸿的才学名望之高。

北魏宣武帝延昌二年(512),朝廷要大考百官,崔鸿因“考令于体例不通”,就向朝廷建议“为官求才,使人以器,黜陟幽明,扬清激浊”,崔鸿主张,为官求才务求贤良,要奖励提拔能人、干才。并须淘汰罢免那些尸位素餐的“庸人”。对“绩效能官,才必称位者,朝升夕进”,并且主张对有才能而且品行端正,有政绩的官员,应随时提拔重用。并应对特出者,可越级提拔,不能限于“一官半级”。他还力陈当时的官场用人之弊端,而且言词激烈,敢于犯颜直谏。他说:“自景明(宣武帝年号)以来,考格三年成一考,一考转一阶,贵贱内外万有余人,自非犯罪不问贤愚,莫不上中与不肖比肩同转”这段话指出了当时朝廷用人的****现象。对在职官员三年考一次,考一次各提一级,根本不管其才能与政绩如何。有才能的与“不肖”的均各“三扁担或扁担三”。至使具上、中等才能的人与才能低下的人一样升迁擢拔,对这种用人制度崔鸿非常愤慨。他还进一步阐述说:“虽有善政如龚黄(汉代的循吏龚遂和黄霸)、儒学如王郑(东汉时期的大文学家王粲和大经学家郑玄)、文章如张蔡(东汉时的大辞赋家张衡和蔡邕)得一分一寸必为常流所攀”。而且当时选拔官吏的有关部门也不分良莠、不辨优劣“一概不曾甄别,琴瑟不调改而改张”,崔鸿对官场的这些****现象给予了严厉的抨击和无情地揭露。同时提出了分别“贤愚”、“陟明黜幽”的用人 方法 。可是这些正确的建议没被当时的宣武帝元恪所采纳,使得朝野上下无不为之惋惜。

宣武帝延昌三年(513)崔鸿以“父忧”而解任,赋闲在家。也就是这一年,有“甘露降其庭前树”(见《北史·崔鸿传》)降“甘露”(甘美的雨露)古人认为是祥瑞的象征。是年,宣武帝又以原官职起用崔鸿。“四年(514)复有甘露降其京兆宅之庭树”,于是升为中散大夫。史书中说的“降甘露”之事,虽系迷信,但崔鸿以其超人的才华,使得朝廷对其念念不忘,这倒是事实。

孝明帝正光元年(520),崔鸿又加前将军衔。同时朝廷又命他担任孝文、宣武两朝《起居注》(官名。亦指载录皇帝起居言行之文。)的主笔,这也说明崔鸿的才干是非常受人推重的。他的伯父崔光于宣武帝即位之初,便与李彪共撰《魏书》,崔光为主要史官,也就是《魏书》的总纂。可是,崔光在史任,只是拟定了《魏书》的“编目”,书中的 内容 资料多不翔实,而且又很匮乏。“徒有卷目,初未考证,阙略尤多”(见《北史》)。对于《魏书》的修撰,其伯父崔光感到力不从心,他常说:“此史会非我世所成,但须记录时事,以待后人!”按其伯父的意思说,《魏书》当代人是修不成的,当代人只能是记录时事,进而写成资料长编,以留待后人去撰写。崔鸿担任《起居注》的主笔后,崔光认为机会来了,他便力举侄子崔鸿担任《魏书》总纂。崔光对侄子的能力和毅力是非常信任和赏识的。在这一点上,已是胜过亲生儿子崔励和崔劼。所以崔光临终前把修撰《魏书》的重任交给了侄子崔鸿。对于崔鸿任史官,孝明帝元诩也是十分信任的。“于孝明五年(520)诏崔鸿以本官修辑国史”(见《北史·崔鸿传》)孝昌初年,崔鸿官拜给事黄门侍郎,不久又加官为散骑常侍,并授齐州大中正。给事黄门侍郎在晋以后是一个重要的文官职,掌管机密文件,备皇帝顾问,与侍中同为门下省的主要官员。散骑朝侍又是时常跟随皇帝左右,规谏皇帝过失的官职。这两个官职,只有皇帝最信任的人才可担任。可知崔鸿当时已是一个与皇帝接触多、关系近,权力很重的人。散骑常侍与黄门侍郎又是文人最企慕的官职,可见,崔鸿获得这个官职是与其超人的才学和崇高的声望分不开的。

崔鸿纂修《魏书》是一项兼职工作,是在其担任给事黄门侍郎、散骑常侍等政务工作的同时而兼职,当然是以前者为主。但他秉承了伯父崔光的遗愿,又受皇帝重托,所以他做这项兼职工作也是不遗余力,非常勤奋的。但可惜的是他没有完成这一浩繁的文字工程。据《北史·崔鸿传》载:“鸿在史甫尔,未有所就,寻卒。”看来,这们伟大的史学家在接受修撰《魏书》的使命不久便与世长辞了。这是他人生最大的遗憾。这也给后世人留下了更多地惋惜和追念。

四、卓越的业绩

崔鸿是一个以史事为家事,事业心极强的史学家。当时他看到各国兴替频仍,更叠纷繁,各国虽有史书,但体例各异,条贯不一,便决心厘定条贯,将十六国史汇综成书,让这一段 历史 给后人留一个清晰的脉络和轮廓,这也就是崔鸿编写《十六国春秋》的真实目的。据《北史·崔鸿传》载:“以刘元海、石勒、慕容俊、苻健、慕容垂、姚苌、慕容德、赫连屈子、张轨、李雄、吕光、乞伏国仁、秃发乌孤、李暠、沮渠蒙逊、冯跋等并因故跨僭一方,各有国书,未有统一,鸿乃撰为《十六国春秋》。”(《北史·崔鸿传》)

崔鸿撰写《十六国春秋》着手搜集材料是在孝文帝拓跋宏迁都洛阳之前的太和年间,后因迁都洛阳的奔波扰攘而将材料大多散失,因而在迁都之后又重新搜集,这使撰写工作受到了很大 影响 。重新搜集资料期间,崔鸿是无拘道路远近,也不论官方私人,只要有所需资料,便立刻前去索求。据《北史》卷44载:“始自景明之初,搜集诸国史属,迁京甫尔率多分散,求诸公孙,驱驰数岁”。可知,崔鸿因史料的散佚,其撰写工作一度陷于停顿。后来各国史料又基本收集齐全,但“唯有李雄《蜀书》搜索未获,阙兹一国,迟留未成”(《北史·崔鸿传》)在各国之史料已撰写成稿后,因缺少《蜀书》而使《十六国春秋》未能完全脱稿。崔鸿为找到《蜀书》又费了七、八年的时间,“辍笔搜求七载于今”。(《北史·崔鸿传》)

崔鸿撰写《十六国春秋》是利用公余时间私下进行的。“谨于吏案之暇草构此书。”(《北史》卷44)在书稿基本纂成之后,惟恐书中有不符合当朝典章和朝廷意图之处,未敢宣行于世。后来这件事被宣武帝得知,感到很新奇,便派散骑常待赵邕前去索要。并下诏书说:“闻卿撰定诸史甚有条贯,便可随成者送至,朕当于机事之暇览之”(《北史》卷44》)。崔鸿不敢抗旨,便将自己认为“不悖“当朝的部分呈献宣武帝御览。

朝廷的重视,也给崔鸿的撰写工作提供了方便条件。他趁机给皇帝上表,要求朝廷协助他搜寻《蜀书》。他在表中说:“此书(《蜀书》)本江南撰录,恐 中国 (指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所无,非臣私力所能终得。……久思陈奏,乞敕缘边求采。但愚贱无因,不敢动辄。”(《北史》卷44)崔鸿上表之后,搜寻《蜀书》可能得到了朝廷的协助,到孝明帝正光三年(522),终将这本稀有的《蜀书》找到。至此《十六国春秋》的全部史料已收齐,崔鸿又于公务之余埋头案牍撰写。

崔鸿是一个为官清廉,蓄资无多的清官。平时生活十分艰朴,所以撰写《十六国春秋》的资费很拮据,就连笔墨纸张、灯烛膏火之资也时常接济不上。他在给宣武帝的表中也说到了这一点,“臣家贫禄微,唯任孤力(个人),至于书写之资每不周接。”上表之后,其撰写经费,可能也得到了朝廷的资助。这也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十六国春秋》的编写质量和速度。

编写过程中,崔鸿在所搜集到的各国史书的基础上,再将“时事”(所搜集的各国史书之外的资料)与各国史书相核对,“删正差误”,把虚妄不实,舛错谬误的部分进行删除订正,使之翔实准确,逐步“定为实录”。尔后,再将核考后的史实资料归录于各国史料“条贯”中。经过细致艰苦的考稽、编撰工作,迄于正光四、五年(523-524),《十六国春秋》全部纂修成书。这部浩繁的史学巨着,从孝文帝太和年间(480年左右)着手,到正光四、五年(523-524)全部竣稿,共用了40余年的时间。可惜这部书当时未有付梓,书稿只是藏在崔鸿的家中。

到孝庄帝永安年间,大约在崔鸿逝世5-6年后其子崔子元“乃奏其父之书于朝廷。他在给皇帝上的表中说:“臣亡考……任属记言,撰辑余暇,乃刊着赵、燕、秦、夏、西凉、乞伏、西蜀等遗载,为之赞序,褒贬评论,先朝之日草构悉了。唯有李雄《蜀书》搜索未获,阙兹一国,迟留未成。去正光三年购访始得,讨论适讫,而先臣弃世”,由上述可知,在得到《蜀书》将《十六国春秋》全部书稿编成不久,这位伟大的史学家便去世了。其子还在奏表中说道:“凡十六国名为《春秋》,一百二卷,近代之事最为备悉。未曾奏上,弗敢宣流。今缮写一本,敢以仰呈,乞藏秘阁,以广异家。”崔子元呈献给朝廷的书稿是他的手抄本,其父的手稿本仍藏于家中。

年湮日久,世事沧桑。令人惋惜的是,无论藏在家中,还是藏在“秘阁”——国家图书馆中的春秋书稿全都散佚。现在只有清人汤球的《十六国春秋辑补》行世。

史稿散佚,丰功永存。千百年来这位伟大史学家以其卓越的业绩及对中国史学的卓越贡献,一直为人们所追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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