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阶段)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2-18 17:44:24 归属于农业论文 本文已影响444 我要投稿 手机版

       中国论文网为大家解读本文的相关内容:                         

  摘要:文章主要通过分析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现状,运用了归纳分析的方法分析了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适合新时期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思路,并分析了今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趋势。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信用社体制;改革趋势
  一、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难点分析
  (一)历史包袱
  农村信用社历史积累和现实存在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如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实行民主管理还不到位。农村信用社还普遍存在着资产质量低、经营效益差、亏损严重、用人机制落后、电子化水平低、结算渠道不畅、服务功能不健全等问题。这些不仅与金融业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极不适应,而且与金融改革的预期目标相距甚远,同时与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业更加激烈的竞争形势也极不适应。在农业银行代管期间,农村信用社成为农业银行执行政策的调节器,同样执行着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近几年它又是支农的主力军,特别是农业银行逐步淡出农村金融市场后,国家支农政策将更多地通过农村信用社体现,因此,其历史包袱独自承担有些委屈,即使有央行票据、税收和拔补原保值贴补利息等政策,但也难以消化。
  (二)在体制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经营的管理监督服务断层。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首先要在管理体制上进行大力度的改革,自而上建立自律组织,形成自上而下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服务的合作金融体系,这是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1995年以前是由农行“代管”,1996年之后是由人民银行“直管”。目前,在出现风险的地方,农村信用社又成为地方政府的管理对象,这就是说地方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这种管理模式在理论上与农村信用社“三性”是矛盾的,在实际操作中弊病也是显而易见的,究其原因是由于管理者的“责任心”过强而大大削弱了被管理者的权力。
  2、产权不清晰。一是产权不明晰,股东难量化。资金难互助,损失难共担,管理难民主,经营难独立,积累难量化。二是法人治理结构名不副实。按合作制原则规范信用社的工作,要求信用社健全和完善“三会四权”,并明确规定社员股东大会行使最高权利,理事会行使决策执行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等,但实际上“三会”设立后,并未真正履行权利,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制度形同虚设,多级法人多级管理,主任的产生虽然也通过了民主选举,但实际是由上级委派和任命的,信用社的现状难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在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政策和策略失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信用社一定程度上享受了政策优惠,也因此有了较大发展。但不可否认,某些政策和策略失误也确实给农村信用社造成了危害。另外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的广泛发展,凭借“只存款,不贷款,钱存邮政储蓄最保险”的优势独领风骚。其他商业银行机构则交叉设置,并打着“国家银行、国家信誉”的旗号从事经营,这些机构的影响力和不公平竞争手段,都给农村信用社业务开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2、扶持优惠政策少且没有落实到位。一是税赋过重;二是应由中央财政承担的保值储蓄贴补,由信用社承担,加重了信用社负担;三是农村信用社受到的行政干预、遗留的政策性呆藏、坏账资金无人来管;四是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性亏损政府不予朴贴;五是国家用于农业方面的政策性业务如扶贫资金、专项发展资金农村信用社无权受理;六是农村信用社没有坚强的资金后盾,一旦发生支付困难和支付挤兑很难应付;七是上交人民银行的准备金比率过高、呆账准备金提取比例较低,资金上运用不充分,经营上抵御困难能力弱;八是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审批难、数量少,期限短、运用效益低,不能发挥支农作用。
  (四)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经营管理问题
  信用社的领导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改革以来,行、社关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经济效益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信用社长期以来一直没有自己的结算渠道,又不能直接参加国有银行的联行,异地结算只能通过国有银行办理,导致结算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很不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严重制约着信用社业务的开展。在经营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信用社执行制度不严格,少数人独断专行,违背贷款三查原则;很多农村信用社机构膨胀,盲目布点,人浮于事,加大了经营成本;社员股金不稳定,不少农民入股的目的是得到贷款,如还清贷款就要求退股;职工素质较差;设备相对落后,电子化建设起步较晚,功能不完善,金融技术创新、工具创新、品种创新能力不强。这些都成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趋势分析
  (一)妥善处理历史包袱问题
  1、政府和法律的扶持。要妥善处理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包袱问题,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制定并实施《合作金融法》,明确信用社是公益法人,非纳税单位,免征部分税负,以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盈利状况;二是对由于地方政府干预造成的贷款呆账,由地方政府拨款弥补;三是将邮政储蓄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全部按资金成本贷放给农村信用社使用,并增加中央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以增加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四是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以扩大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利差,增加其盈利;五是允许、鼓励经营管理好的信用社按照市场原则兼并经营管理差的信用社,使农村信用社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在农村信用社形成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之前,以生存的压力来迫使信用社改善经营管理。

  2、监管决策部门的协助。一是对信用社不良贷款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因政策性原因造成的不良贷款应在严格审核后给予核销,使信用社轻装上阵;二是在增资扩股方面给予信用社优惠政策,在一段时间内允许保息分红,以利于稳定股金;三是适当放开信用社存款利率,免除营业税,降低所得率税,使农村信用社在与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具有比较优势,以利于信用社壮大资金实力。
  (二)组织形式向多样性发展
  1、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组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农村信用社继续沿用其传统的体制和服务手段显然已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要解决此矛盾,必须在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成立体制最具活力、最符合经济发展规律、适宜市场经济发展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
  2、经济较发达地区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组建合作制的农村合作银行对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可以在现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农村合作银行其内部组织体制、经营管理机制、外部管理体制等方面都应区别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
  3、经济欠发达的农村信用社改组为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对贫困地区的农村信用社。(1)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在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工作基本完成之后,为了壮大信用实力,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解决基层信用社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将基层信用社、联社合并为一级法人制,各基层信用社为联社的分支机构。(2)着眼于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政策性业务,农村信用社与农业发展银行合并,既解决了农发行基层无办事机构,难以服务到位的困难,又解决了农村信用社上面无“头”各行其是的局面,真正达到扶持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的目的。(3)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联合,组建中国农业信贷银行,以集中优势兵力更好地支持“三农”,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
  (三)改革产权制度
  首先要做的是明确性质,建立体制框架。要从历史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方向来判断,中国农村信用社应该定性为股份制农村金融组织。其次要尽快改变现在的组织框架。要改变现在以信用社为法人的治理结构和挂靠人民银行直接领导管理的体制。农村信用社应该端正经营方向,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新型运行机制。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解决:要明确规定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方向和经营宗旨;改革人事制度,加大农村信用社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心,使其真正成为农村信用社的主人;全面提高银信干部队伍的素质,建立新的良好的选用人员机制;改善信用服务工具,努力提高资金融通效益。研究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需要从以单一模式为主转变为以多元化模式为主,从以过度性制度安排为主转变为以长期性制度安排为主。
  (四)国家应给以相应的政策支持
  1、改革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政策。增加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数量,把邮政储蓄由人民银行以再贷款的方式全部安排给信用社使用,解决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不足的问题。其次延长使用期限,目前的支农再贷款使用期限太短,一般为3-6个月,农民尚未见到效益贷款就到期了,农民还不了,人民银行就直接从信用社账户上扣收。这样不但起不到真正的支农作用,而且加大了信用社的资金压力,给信用社的正常经营带来困难。所以支农再贷款的期限要根据农业的生产周期来确定,与农业的资金周转规律和周转速度相适应。再贷款到期后,信用社因收不回来而不能立即归还的,人民银行可予以延期。同时简化审批手续,简便贷款程序。
  2、提高农村信用社呆账准备金提取比例。增强农村信用社核销呆账的能力。可考虑将现行的农村信用社呆账准备金提取比例提高到2-3%;对那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经营困难、历史包袱过重,呆账较多的农村信用社的呆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也可以提高到4-5%。各级政府要建立农村信用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基金来源一是从地方征收的信用社税额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二是从财政预算中划出一部分资金,纳入信用杜风险补偿基金,这项基金要专管专用,重点解决严重资不抵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困难。在改革思路明确以后,政府(监管部门)应尽快从对农信社的控制中退出,由其监管部门对农信社实施单一的以金融安全为目标的金融监管,而不能介入其日常经营管理。
  (五)加快农村信用社经营体制战略性调整的步伐
  一是经营理念的现代化。逐步树立起经营意识、创新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风险意识和人力资本意识。二是大力开发新的业务品种,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三是合理调整机构网点布局。
  农村信用社应该调整人力资本结构,在金融业、尤其是在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开发设计方面,人力资本的作用更为明显,随着金融业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可变成本产业向现代的资本密集型固定成本产业的转变,资本有机构成大大提高,从业人员数量大大减少,但对人力资本素质要求却大大提高。
  参考文献:
  1、王慧.关于中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思考[J].企业经济,2004(2).
  2、姚义勇.农村信用社改革现状评析与对策建议[J].当代经济,2006(5).
  3、董正中.浅谈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三种模式[J].合作金融,2002(5).
  4、扬树旺,成金华.对中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问题的现实思考[J].管理世界,2004(6).
  5、张洪云.谈谈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J].中国合作经济,2005(11).

  中国论文网(www.lunwen.net.cn)免费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目录,论文查重入口,本科毕业论文怎么写,职称论文范文,论文摘要,论文文献资料,毕业论文格式,论文检测降重服务。

返回农业论文列表
展开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