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鲁班经》是一部民间工匠房屋营建的经典文本,亦是中华工匠文化对于民俗描述的集大成者。基于此,文章以工匠文化心理结构的价值为核心,结合田野调查,提出两大基本问题:一、文本中工匠营建民俗文化形成的底层根源有哪些?二、其民俗文化的建构是如何展开和动态发展的?以此衍化为四个具体方面的探析:对工匠营建活动中土、木的崇拜及营建禁忌的追本溯源;从文本描述的建筑形制、造型,窥见其技术范式的公共意识形态表征;通过择吉术和择居文化反映出的趋吉避凶特征、时间和空间的民俗信仰,表达了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景;巫术与技术看似矛盾,但在历史进程中却始终存在着融合发展。
关键词:鲁班经、工匠、营建、民俗文化
《鲁班经》[1]自明代以来在民间广为流传,其内容涉及许多工匠营建的活动,也反映出传统社会中人们趋吉避凶的民俗信仰。从文本研究现状看,大多侧重于不同版本源流的考据,再者偏向于建筑学视角下的营建技术的研究,抑或侧重对家具工艺的诠释等。本文立足文本,结合田野调查,从工匠文化视角出发,突出工匠文化心理结构的价值,指明其工匠营建过程中隐含的民俗文化,试图探寻《鲁班经》中工匠营建民俗文化事象在显像背后的隐性“基因”。(图1)
一、土、木的崇拜溯源
在营建过程中,工匠对土、木的重视在《鲁班经》中展露无遗。追根溯源,与人们从最初空间生产中获得的对大自然“神秘”力量的迷思和无限渴望不无关联。工匠一方面通过对其自然属性进行改造,创造出实用的建筑空间,更为重要的另一方面是,通过这种受最初知识体系制约而产生的心理需求并物化为外在的仪式行为,强化人们对土、木的神圣属性认知,形成强烈的心理暗示。人们内心深处包裹着对其“敬畏”“崇拜”的心理,随着《鲁班经》在民间广泛流传,逐渐汇聚成丰富的工匠营建民俗文化。1.对“土”的崇拜溯源由于《鲁班经》深受数术和禁忌浸染,平地基环节中动土仪式的择吉要领多次被提及。如:“动土平基:填基吉日。甲子、乙丑、丁卯……筑墙宜伏断、闭日吉。补筑墙,宅龙六七月占墙。伏龙六七月占西墙二壁,因雨倾倒,就当日起工便筑,即为无犯。若俟晴后停留三五日,过则须择日,不可轻动。泥饰垣墙,平治道涂,甃砌阶基,宜平日吉。”[2]文中明确指明动工整治、填平地基的吉日,并对筑强、补墙的方位与吉日的关系作了详述,还强调用泥修饰恒墙、把道路修理平整、垒砌房屋地基,选择“平日”进行就会吉利。关于取土动土的原则,《鲁班经》则借用了《玉钥匙》《协纪辩方术》等数术学著作的论述,譬如:“……土皇方犯之,令人害疯痨、水蛊。土符所在之方,取土动土犯之,主浮肿水气……土瘟日并方犯之,令人两脚浮肿。天贼日起手动土,犯之招盗。”[3]在不吉之日破土动工后就会冲犯神灵,令人的身体呈现种种异象。可见营建之初动土的择吉要领,以及触犯土地神灵的后果,对工匠营建民俗观念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2.对“木”的崇拜溯源《鲁班经》开篇即论述了伐木禁忌,其文载:“入山伐木法:凡伐木日辰及起工日,切不可犯穿山杀。匠人山伐木起工,且用看好木头根数,具立平坦处斫伐,不可了草,此用人力以所为也。如或木植到场,不可堆放黄杀方,又不可犯皇帝八座,九天大座,余日皆吉。”[4]工匠建造房屋前,首先要采伐木料。采伐木料也要遵循不违犯吉凶禁忌的规矩。如文中提到的“穿山杀”“黄杀方”“皇帝八座”“九天大座”,强调这些神煞所代表的时间和方位极为重要,切不可冲犯。立木上梁是工匠营建民俗中内涵最为丰富、意义最为深远的一项内容,是一个多民族信仰的重要仪式。[5]作为房屋营建环节中最关键的一道工序,民间把栋梁作为此房荣昌的主宰,所以对上梁非常重视。《鲁班经》中对立木上梁做了合规之述,“凡造作立木上梁,候吉日良辰……匠师拜请三界地主、五方宅神、鲁班三郎……打退神杀,居住者永远昌吉也”[6]。其中的祝祷[7]形式中特地提到了鲁班。鲁班在屋主和工匠之间,承担了不同的角色,屋主用鲁班作为压服木匠巫术的神灵,认为鲁班会惩罚那些使用了坏法术的工匠;工匠则请求鲁班保佑屋主的昌吉。这既是工匠用鲁班先师向屋主表达自己的诚意,也可看作是对屋主的不信任。凡信仰鲁班的工匠,都应该遵循不施行坏法术的道德。[8]书中浓墨重彩地介绍了营建中的工匠上梁文,即《请设三界地主鲁班仙师祝上梁文》。其通过通俗易懂的民间诗文,将上梁驱傩[9]仪式描述得很隆重,便于以世俗化“基因”的方式进行传承。由此说来,工匠对土(取土、动土)木(伐木、用木)材料的使用,与技术、民俗等形成了相互依存的关系。具体而言,其根源正是来自于人类出于内在心理需求而构建出来的意识形态,而其又以营建活动的建筑为物化载体,并通过文化传承而进一步得到强化。一方面是工匠技术的提升,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人们心理层面对避凶求福的追求。正是它们的交互作用,共同孕育、模塑了一个民族独特的营建民俗文化。
二、形制与造型的范式表征
从建筑的形制与造型来说,通过附加相应的等级标准来区别不同级别的建筑,这就决定了工匠需要注意防止僭越当时的制度,并遵循约定俗成的营建“范式”[10]。对于这点,《鲁班经》中设立了极为严格的技术性范式,在针对房屋造型条例上,多处都作了详实的明文规定,如:“三架屋后车三架法:造此小屋者,切不可高大。凡步柱只可高一丈零一寸,栋柱高一丈二尺一寸,段深五尺六寸,间阔一丈一尺一寸,次间一丈零一寸,此法则相称也。”[11](图2)值得关注且有趣的是,文中但凡这种严肃的原则性陈述,均有朗朗上口的诗文附于文后。就拿上述条例的文末诗文为例,文中载:“诗曰:凡人创造三架屋,般尺须寻吉上量。阔狭高低依此法,后来必出好儿郎。”[12]与前文相比,这样的描述显得更加生动通俗,尽管均是对同一则规定进行叙述,但形成鲜明互补,相得益彰。正是由于技术范式的明确化,再加上诗文对于术数的准确而富有成效的传播,进而在心理层面上有利于民俗信仰的形成及其在生活各个层面的融入。《鲁班经》引述的例文中,范式的意义在于秩序的明确以及文化基因的复制,确保其历史的延续性。文本中记录的建筑物形制、造型所凝聚的技术范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营建活动,工匠会遵照文本规定的技术范式与口口相传的诗文进行准确施工。于是,整个营建过程中的文化基因通过显性的技术范式在集体意识中得以播种,并在传承过程中通过诗文加以隐性强化。《鲁班经》将这种技术范式在当时的文化语境中固定下来,通过营建实践传承,“使得技术在种族环境中构建自己特殊的环境,并逐渐脱离区域的界限”[13]。这便有利于在人们脑海里不断建构一种认知。即,触犯禁忌会招致厄运,遵循训诫将迎来福报。《鲁班经》将工匠营建的民俗文化基因囊括在内,薪火相传,成为民间公认的行业典籍。物质现实、技术认知、社会文化这三者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形成了一种技术范式,进而构建了一种极为强大的集体意识形态,并通过建筑形制与造型给予表征。简而言之,文本提供了建筑形制、造型及民俗信仰的规定,并用以指导营建活动。
三、时间与空间的民俗信仰
1.时间信仰。时间以及连同它的自然物候(如日月),既是古代工匠的行为参照,又是工匠信仰的自然伦序。[14]《鲁班经》记载的各种营建活动都彰显现出章法有度、有条不紊的时序观念,经过在漫长实践中的积累和传承,这种观念不断得到强化,不仅反映了我国古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时间信仰的集中体现。据笔者统计,依记载顺序,文本中对与时间相关的营建事象的描述有40处,按其对应的“吉日”与“忌日”,对吉日的描述为32次,忌日为16次。从“择吉-避凶”的时间这个权重角度来说,文本显然更为强调“择吉”。(表1)在营建过程中,工匠总要选择最为吉利的时间,在长期实践中,古人逐渐总结出了一套复杂的“择吉术”[15],在《鲁班经》全书中几乎处处可见其踪影。由于深受“四水归堂”“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民俗观念影响,天井的营建变得十分重要。如书中对砌造天井的吉日之述,“诗曰:结修天井砌阶基,须识水中放水圭,格向天干埋日,忌中顺逆小儿嬉。雷霆大杀土皇废,土忌瘟符受死离。天贼瘟囊芳地破,土公土水隔痕随”[16],通过易于诵读的方式将砌造天井时如何选择吉日生动描述出来。诗文中特别强调,要将罗盘上的指南针定位在天干上取水的位置,然后进行测算,指出一定要忌讳各种不利的凶煞格局,还要忌冲犯水痕、水隔等与“龙王水”相关的日子,如此而为之,屋主家才能人财兴旺,富贵无疆。《鲁班经》中类似于择吉术描述的关于时间信仰的种种禁忌或福报,均指向人们对未来的恐惧或期盼,并在传承的过程中沉淀为文化。这是古代工匠对时间节律的文化自觉,也是对时间历法或时间纪年的一种理性思考,更是与时间相关的民俗文化信仰。2.空间信仰。营建的空间信仰亦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一种理想化向往。除了上文提到的和时间信仰密切相关的择吉术,另一类是房屋地址选择的“吉”与“凶”,即择居文化。此类集中在《鲁班经》卷三,通过71幅图与相宅歌诀,列举了相应房屋周围环境案例和如何选择,这种选择的依据主要是对阳宅的判断。中国古代社会十分重视选取阳宅作为自己生息连绵的场所,即所谓“宅者人之本,人以宅为家。宅安,即家代吉昌;宅不安,即门族衰微”[17]。我国浩如烟海的历史文献中记载阳宅选择的文献不在少数,而《鲁班经》第三卷中的71首相宅歌诀堪称总结性的经典。[18]以歌诀中涉及到“门”的描述为例,按门的具体类别,笔者从“吉(有利情形)”“不宜情形”“凶(不良后果)”“防范举措”“描述频次”这几方面对其内容进行了系统整理。(表2)从表中可以看出,歌诀围绕“门”多达38次描述,对其他诸如“路”“墙”“石”等空间要素,都在极力强调由不宜情形或作法导致的不良后果,即“凶”,其目的显然是为了告诫人们,如果对居住空间处理不当,就会带来各种不利。《鲁班经》还将数术、吉凶等观念融入居住空间,所以房屋间数就蕴含了吉凶之义。《鲁班经》在卷一的“造屋间数吉凶例”中记载:“一间凶,二间自如,三间吉,四间凶,五间吉,六间凶,七间吉,八间凶,九间吉”[19]。数字的特殊含义决定了房屋吉凶和驱邪祈福的象征意义。在其后“推造宅舍吉凶论”中,还对推算房屋外形的吉凶作了论述:“造屋基,浅在市井中,人魁之处,或外阔内狭为,或内阔外狭穿,只得随地基所作。若内阔外狭,乃名为蠏[20]穴屋,则衣食自丰也……造屋切不可前三直、后二直,则为穿心栟,不吉。”[21]如果大的地形空间不利,即便房内空间形势符合规则,但终归不是完全的吉利,因此,由地基影响到房屋外形的阔窄关乎到人的祸福。以现代环境设计中人与环境的关系这个角度来看这些内容,虽然有些涉及迷信成分,但其“天人合一”“顺法自然”的营建观念仍值得深入研究。由择居文化反映出来的空间信仰,以及人对居住空间的关注,反映了《鲁班经》中人们通过对空间“吉”“凶”的认知,在营建过程中有了趋吉避凶的观念,并由这种观念构建出“空间信仰”。对于这种空间信仰的演化形成,可以理解为自然空间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载体和工具,在人类的改造下,不断被社会化。因此,《鲁班经》记载的种种择居文化现象便有力地回应了营建实践过程中由自然性向社会性让渡的空间信仰。综上,在由对时间和空间的自然属性认知过渡到社会属性认知过程中,工匠营建民俗的时间和空间信仰充分体现了如下两点:择吉术反映出的“趋吉”心理,是工匠对自然时间节律的认知与遵从,更是对日常生活美好祈盼的文化呈现;择居文化中彰显的“避凶”心理,则反映出工匠对各种营建禁忌的敬畏,也是对生活空间的美好愿景。人们通过营建活动把对时间和空间的信仰书写在文本里,并在公开的集体化传播过程中加固和强化了这种心理需求。当然,以现在的科学观念来看,《鲁班经》呈现出来的精神信仰显然含有某些迷信的内容。我们既要谨慎甄别,去其糟粕,更应取其精华,吸收仍有价值的优秀传统文化。
四、巫术与技术的融合发展
《鲁班经》既传递出强大的巫术,也体现了先进的技术,在营建活动中,两者形成及演化彼都积蓄着各自的内在动力。它们究竟是怎样的关系,也值得进一步探究。1.巫术由于深受当时社会文化的影响,《鲁班经》将风水、阴阳、五行、天文、历法、神煞、方术、符箓等融入书中,使其杂糅了不少巫术内容,反映了贯穿于营建活动中民间普遍信奉的观念和意识,折射出我国古代独特的“天人合一”的造物理念。对于这些内容,我们既要研究其民俗价值,也要认真鉴别,不必盲从。鲁班在营建仪式中会受到虔诚而隆重的祭拜。有趣的是,不论民间流传的哪个版本,《鲁班经》对于鲁班生平的文字描述——“鲁班仙师源流”,均被放在该版本的前端或末尾。这显然是刻意而为之,其目的明显是为了专门突出鲁班,暗示工匠必须怀揣崇敬之心谨记“仙师”。从内容上来说,这部分极尽能事地鼓吹鲁班的仙迹,如对其诞生异象的描绘:“……是日白鹤群集,异香满室,经月弗散,人咸奇之。”[22](图3)类似于此种对鲁班神格化的描述在书中比比皆是,这种把人进行神化的内部支撑力量在于:其一,民间对鲁班传说在历时性的传承中日益沉淀并加以完善,逐渐被塑形为具有权威的理想意识模型;其二,祭祀中对于鲁班的敬拜仪式不断演叙,并以模式化的祭祀行为对鲁班进行神格化建构和表征。鲁班最终被塑造为一个人们集体意念深处值得认可和信仰的神灵,成为具有绝对权威的象征性符号,有力地支撑着民间营建的巫术仪式。值得注意的是,《鲁班经》中收录了二十七条关于厌胜[23]的匠人符咒。其中大部分是“嫁祸致灾型”厌胜,如“此披头五鬼,藏中柱内,主死丧”[24]。站在工匠角度来说,由于其社会地位很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侵害,所以采用具有浓厚巫术色彩的法术,其目的在于维护工匠自身利益和信仰的意识形态。对雇主而言,由于工匠们的符咒法术往往使得房屋主人产生心理压力,在营建过程中,特别是雇主和工匠发生矛盾后,主人惧怕工匠在房屋中故意捣鬼,便会采用禳解符咒的方式进行化解,以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如:“上梁之日,须用三牲福礼,攒扁一架,祭告请诸将、鲁班仙师,秘符一道念咒云:‘恶匠无知,蛊毒餍魅,自作自当,主人无伤。’暗诵七遍,木匠遭殃。”[25]处在博弈关系中的两股力量——雇主与工匠,通过厌胜术取得关系平衡,这种法术作为一种制约的无形资本,将随着营建过程的结束而一直持续到屋主的使用。但厌胜术也并非全部都是为了保护自身而加害于他人,在二十七条中,其中有十条能帮助居住者家宅兴旺,甚至加官晋爵,坊间称之为“吉祥厌胜”,如“桂叶藏于斗内,主发科甲”[26]。可见,巫术蕴含的“黑-白”属性及如何利用,都会随着不同的角色立场和使用语境产生微妙的变化。这生动形象地彰显了工匠与雇主围绕彼房屋而展开的博弈现象,更是其彼此心理层面对安全感诉求的表现。2.技术从技术层面来说,《鲁班经》记载了很多作为工匠营建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就其技术属性而言,除了具备基本功能属性,还蕴含丰富的精神属性。文中与之相关的描述,如“鲁班尺[27]八首”通过诗文,分别阐明了尺上“财”“病”“离”“义”“官”“劫”“害”“吉”[28]八个字的凶吉含义,指出内外环境完全相同的阳宅之门,如果尺寸稍有不同,其吉凶状况就会大相径庭。鲁班尺上财、义、官、吉四字为吉,病、离、劫、害四字为凶。但吉与凶并非绝对,还要看安门的户主是什么身份。如“义”字门,安在廊门和都门上一般为凶;庶民百姓安“官”字门,也为凶。相反,“病”字门随凶,但安在厕所门上,却能化凶为吉。[29]通过对此类例子的解读,文本对鲁班尺上八个字含义的概括性描述,正是基于这样的视角,对技术的意义维度做出阐释,并展现了功能和意义之间的关系。此外,对工匠营建房屋的用尺方法,《鲁班经》载:“鲁班经营:凡人造宅门,门一须用准与不准,及起造室院、条辑车箭,须用准,合阴阳,然后使尺寸量度……人要合鲁班尺与曲尺,上下相同为好……大抵尺法,各随匠人所传,术者当依鲁班经尺度为法。”[30]文中明确指出,凡是匠人建造房宅的门、房屋室院、各种工具和加工材料等,必须要用仪器进行测量和测算,看是否合乎平直标准和阴阳,提出匠人在用尺测量门时,其尺寸既要合鲁班尺,又要合曲尺,最好二者相同。并且特别强调了用尺规范,指出用尺的方法有很多种,但工匠在测算数术时,应以《鲁班经》中的尺度为标准。明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之传统师徒制的传承模式,使得民间营建行业发展在技术层面具备相对稳定的特征。笔者在中国西南地区的田野调查中发现,《鲁班经》中涉及的巫术和技术产生了一些有趣的化学反应。比如,木匠师傅平时和一般的农民身份几乎没有区别,但在营建时,他们同时作为技师和巫师的身份立刻凸显出来,其每一步技术程序都有相应的巫术程序相配合——技术和巫术并行不悖。工匠在营建过程中的一举一动都与屋主未来居所空间的福祉有着莫大关联。巫术的施行,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技术的顺利完成,如建房中不会出现意外事故;另一方面则是作用于房主的未来生活。[31]以时间发展维度而论,在自然社会图景中,百工即“巫、医、乐、工”,可见巫术与技术的产生同根同源,并且二者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并行不悖、互为补充。从社会学视角看,身在以科学精神倡导的当今社会,倘若将巫术简单地视同为反科学或者封建迷信,甚至嗤之以鼻,将不利于对其民俗系统和知识有更为深入的理解。(图4)总而言之,巫术与技术存在着相互融合发展的关系。
在营建活动中,工匠以土、木为材料,借助技术手段形成建筑物,并以此为物化载体,表达了人们趋吉避凶的心理需求;在文本蕴含的文化语境中,建筑物的形制与造型通过显性的技术范式充分对隐性的公共意识形态进行表征;在对时间和空间的社会属性认知过程中,形成了“趋吉避凶”的择吉术和择居文化,时间和空间信仰作为工匠民俗文化的一部分,充分表达了人们向往美好生活的心理特征;营建实践中的巫术与技术分别各自发展,但也存在着诸多交集,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动态性融合关系与发展模式。对工匠的营建民俗文化研究是一个剥茧抽丝、由表及里的过程。《鲁班经》在明代后期之后的盛行,与当时经济高度发展带来的民间建筑营建的普遍活跃关系紧密。[32]从其蕴含的民俗知识及其传播这个辩证关系角度来说,作为重要的文本媒介,它将工匠在营建环节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都凝聚在了当时的历史时空当中,为后人继续探索其民俗文化价值留下了珍贵的资料。
作者: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