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伽婢子》的原典问题
《伽婢子》全书由十三卷六十八个故事组成。随着《『伽婢子』における翻案について》[1]《浅井了意『伽婢子』——渡来した妖異》[2]《『太平広記』と近世怪異小説——『伽婢子』の出典関係及び道教的要素——」》[3]等相关论文的发表,《伽婢子》的原典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关于《伽婢子》的原典利用问题一直都存在着一些争议,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黄昭渊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在其《『伽婢子』と叢書——『五朝小説』を中心に——」》[4]一文中重点论述了《伽婢子》同《五朝小说》的关系,使得《伽婢子》中绝大部分作品的原典基本明晰、明确。《<伽婢子>的原典利用问题》[5]中虽论述有相关作品的原典尚存疑问,但是基本可以说至此《伽婢子》中作品的原典已经被探明,日本岩波书店出版的最新的新日本古典文学大系中的《伽婢子》分册中的关于原典的注解部分也是在对以上诸研究成果的总结基础之上进行的。按照目前学界已经探明的作品的原典及其出处来分析,在《伽婢子》六十八个故事作品中已经探明有六十五篇作品来源于中国明代作品《剪灯新话》《剪灯余话》、小说集《五朝小说》以及古代朝鲜半岛的《金鳌新话》等小说集中的怪异小说,这些成果也为进一步研究分析《伽婢子》中的翻案手法与翻案特色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将原典中的道教主题佛教化
中国的古典小说受到道教的影响非常大,不仅六朝、唐代的传奇小说中的道教元素丰富、道教主题鲜明,宋元明清时期的小说中宗道教元素也十分丰富。作为以“怪谈”为主题的《剪灯新话》《剪灯余话》中也有很多体现道教元素的作品。王健康在《『伽婢子』の翻案に見られる浅井了意の中国道教の受容》[6]及《近世怪異説話における隠れ里、仙人と中国道教》[7]这两篇论文中论述了《伽婢子》中的《到伊势兵库仙境》《隐里》《下界的仙境》这三篇作品受到中国道教思想影响较大,也可以认为这三篇作品的主题为道教思想。但是浅井了意在创作《伽婢子》的时候,并没有将原典中的道教思想及道教元素保留,而是进行了佛教化,这种翻案方法起到的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在新作品中强调了佛教元素,突出了佛教思想以达到深化佛教主题的目的。据笔者的考察,《伽婢子》的原典中以道教为主题的作品共有九篇,浅井了意在创作《伽婢子》时保留原典中的道教元素及道教主题的作品有四篇,除王健康在上述两篇论文中所指出的三篇外还有《长生道士》一篇。而直接将原典中的道教元素进行佛教化、同时将原典的道教主题更换为佛教主题的作品共有五篇,分别是《牡丹灯笼》《黄金百两》《和铜钱》《狐狸妖怪》《责杀邪神》。
本文以《伽婢子》中的著名篇章即第二卷第三个作品《狐狸妖怪》为例进行分析。《狐狸妖怪》的原典为《剪灯余话》中的第三卷第五个作品《胡媚娘传》。
首先通过表Ⅰ将《狐狸妖怪》与《胡媚娘传》这两个作品进行对比分析。
首先,在主要登场人物方面。根据表Ⅰ所示,主要登场人物①②③及其身份几乎相差无几,但是在原典《胡媚娘传》中④的身份是重阳宫道士,而《狐狸妖怪》中的④是高雄神护寺的一名高僧。④这一主要登场人物是这两篇作品后半部分的最主要角色,而登场人物④也是作品能够继续发展以及引出宗教主题的主要线索。浅井了意将这一主要人物的身份由“道士”转换为“高僧”,看似细微的变化实质上已经将《狐狸妖怪》的宗教主题从原典的道教主题转换为宣扬佛教,也为下文进一步展开关于对佛家三宝“佛宝”“法宝”“僧宝”的宣扬做好了十足的准备。
其次,在故事梗概方面。浅井了意在翻案时基本延续了原典《胡媚娘传》的故事梗概,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表Ⅰ中“故事梗概”一栏中的引线部分。关于这一部分通过下面的表Ⅱ中所引用的原文进行具体分析比较。
通过表Ⅱ不难看出浅井了意在对原作品翻案的过程中直接将原典中的道教元素更换为佛教元素,进一步实现深化佛教主题的目的。
下面来详细分析一下原典《胡媚娘传》中主要的道教元素。
第一,尹澹然的登场。尹澹然是一个道士,而且不是一般茅山小道而是“重阳宫”的道士。道教的修道场所分“治”“庐”“馆”“观”等,到唐代突出“如王者之居”改成称为“宫”,且“重阳宫”是以宋代全真教教主“王重阳”的名字命名的,可见其地位之高,这样修道场所的道士自然也就拥有相当高的道法。
第二,除妖时所用的法器。尹道士在除妖的过程中主要使用了两种法器即“剑”和“符”。唐齐己的《古剑歌》中关于剑是这么评价的,“古人手中铸神物,百炼百淬始提出”,可见中国古人早已将“剑”作为一种拥有神奇法力的武器,而作为中国本土宗教的道教自然也视“剑”为神器,称为“法剑”,又称“令剑”,并有“七星剑”“桃木剑”等种类。而“符”通常指“符箓”或“咒符”,在道教中有着极其重要的用途。这两样法器也是道教用来除妖的主要工具。
第三,神将登场。在原典中有“邓”“辛”“张”三位神将登场,这三位神将均是尹道士做法召唤来的。而这三位神将也并不是作者凭空捏造,均属道教雷部二十四天神,全名为“邓忠”“辛环”“张节”。这三位神将的登场也标志着除妖准备工作完成,紧接着尹道士口念咒语,同三神将一同将狐妖擒获。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很明确原典《胡媚娘传》中的除妖场面是典型的道教做法除妖场面。而《狐狸妖怪》中的除妖场面与原典完全不同。
首先,《狐狸妖怪》中登场的除妖者是一位高僧,并且是京都的高僧。京都是日本古都,是日本的佛教寺院极为集中的地方,也是高僧云集之处,浅井了意让京都的高僧登场,也说明这个高僧的身份与地位一点也不亚于原典中“重阳宫”的尹道士。可见浅井了意对这一人物的重视。
其次,与原典中颇费力气的除妖场面不同。浅井了意在翻案时,更加突出了“佛”的概念。虽然“装点佛坛,准备二十四种贡品、二十四盏明灯、准备十二枚钱币、准备好四种名香,诵读经文。”一文中所提到的“贡品”“明灯”“名香”等具体所指尚不明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各种贡品的准备是为了突显对佛的尊敬,对佛坛装点供奉得足够用心。在最后降服妖怪时,高僧也只是通过念经完成,这与原典中场面的宏大又形成鲜明的对比。了意此举也更加突出了“佛法无边”的主题。整个除妖过程简单概括就是“供佛”“念佛”“祈祷”的佛教仪式,而这看似简单的佛教仪式却突出了对佛家三宝的重视,深化了佛教主题。
另外,两部作品中为了突出各自的宗教主题在文中都埋下伏笔。即主人公一开始均不相信自己被狐妖迷惑,也不相信道士或者高僧能所言之事。在原典《胡媚娘传》中尹道士说的是“然道家以済人為事”,这“济人”二字来自于道家经典《度人经》中:“仙道贵生,无量度人”的道教教义。在《狐狸妖怪》中高僧说的是“你一开始不信我的话,但是佛法之道在于慈悲”。无论是道士还是高僧都原谅了主人公的“无礼”,最终均救主人公脱离狐妖之手,这也最终使主人公得到感化,变得相信并宣传道教或佛教。《狐狸妖怪》的最终结局是男主人公相信并宣传佛法,这也使得浅井了意深化佛教主题的目的得以完美实现。
二、将原典中的儒教主题佛教化
无论是作为原典的《剪灯新话》还是《剪灯余话》,其作者都是中国的文人,既然都是文人那么在自己作品中突出儒教主题也就变得十分合理。当浅井了意看到儒教主题的作品时也会将原典中的儒教元素更换为佛教元素,进而实现将原典中的儒教主题神话为佛教主题的目的。据笔者考察,将原典中的儒教主题佛教化的作品共有《落至鬼谷既成鬼》等四篇。
本文以《伽婢子》第三卷第二篇作品《落至鬼谷既成鬼》为例进行分析。《落至鬼谷既成鬼》的原典为《剪灯新话》第四卷的第二篇作品《太虚司法传》。
首先我们来比较一下这两篇作品的故事梗概,具体如表Ⅲ。
通过表Ⅲ不难看出这两篇作品的故事梗概大体一致,但是主人公性格设定和主人公的命运结局有较大不同。
首先,我们比较一下表Ⅲ中的的①和③。这两部分描写的是主人公的性格。这两个作品中的主人公性格都是“专攻儒学”不信鬼神即奉行了“子不言怪力乱神”这一儒教思想。但是他们的人际交往情况却大大不同。原典中的主人公正直、正义被大家接受。而《落至鬼谷既成鬼》中的主人公,因不信佛教而被大家排斥,基本上没有人愿意与之相交,是一种十分落魄的境地。浅井了意也正是通过贬低批判笃信儒教的儒生而达到宣扬佛教的目的。
其次,表Ⅲ中的的②和④是关于主人公命运结局的描写。原典的主人公生前即被大家认可,而死后也因其正直、正义而勇于到“天府”控诉不公,最终通过天上的朝廷来为自己主持正义,最后也在天上的朝廷为官,而这也正是儒教的“入世”思想的体现,也是敢于担当,相信朝廷的典型儒生的完美结局。但在《落至鬼谷既成鬼》这一作品中,本不信佛教的主人公含恨而死后冤魂不散,最终却被佛法超度后而不再出现。这一点我们可以理解为本不信佛教的主人公最终皈依了佛教。浅井了意也顺利地实现了将原典的儒教主题佛教化的目的。
三、将原典主题佛教化的原因
浅井了意将原典主题佛教化具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浅井了意本身就是一名僧侣,当他看到非佛教主题或者有对佛教不利的描写时,他会本能地为佛教辩护、为佛教正名。而这样的行为体现在《伽婢子》中就成为了将原典主题佛教化的独特的翻案方法。
第二,浅井了意翻案的目的是为了将中国优秀的文学作品介绍给日本民众,而江户时期正是大众文化开始发展时期,大部分读者是普通民众而非贵族或者文人,因此有必要将日本人不太熟悉的道教或儒教元素转化为日本民众熟悉的佛教元素。
第三,教化民众。《伽婢子》是假名草子作品,而假名草子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为了教化民众。从日本的文学传统看,通常是使用佛教的因果报应说等佛教故事进行民众教化,浅井了意也正是延续了这样的创作手法,而在《伽婢子》中深化了佛教主题。
四、今后的课题
一直以来中日两国学者均围绕《伽婢子》的原典问题进行研究,随着大量古籍的出现,关于《伽婢子》的原典问题已基本解决,关于《伽婢子》的研究也从版本学研究角度转换到比较文学研究角度。浅井了意在创作《伽婢子》时采用了多种翻案手法,本文主要从作品主题转化的角度分析了《伽婢子》的翻案方法,作为今后的课题需要多角度研究浅井了意的翻案方法,为进一步探明江户时期中日文学家的文学创作视角做好铺垫。
注释:
[1]宇佐美三八:《『伽婢子』における翻案について》,东京:若竹出版社,1969年版。
[2]渡边守邦:《浅井了意『伽婢子』——渡来した妖異》,国文学解釈と教材の研究,1992年,第8期。
[3]王健康:《『太平広記』と近世怪異小説——『伽婢子』の出典関係及び道教的要素——》,芸文研究,1993年,第2期。
[4]黄昭渊:《『伽婢子』と叢書―『五朝小説』を中心に——》,近世文芸,1998年,第1期。
[5]蒋云斗:《<伽婢子>的原典利用问题》,边疆经济与文化,2009年,第12期。
[6]王健康:《『伽婢子』の翻案に見られる浅井了意の中国道教の受容》,日本語日本文学,1994年,第3期。
[7]王健康:《近世怪異説話における隠れ里、仙人と中国道教》,第十七回国際日本文学研究集会研究発表,1993年。
参考文献:
[1][明]瞿佑等撰,周楞枷校注.剪灯新话[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松田修等.新日本古典文学大系伽婢子[M].东京:岩波书店,2001.
[3]陈莲笙.道教常识问答[M].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
[4]麻生矶次.江戸文学と中国文学[M].东京:三省堂,1946.
[5]乔光辉.明代剪灯新话系列小说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6]金时习著,权锡焕译.金鳌新话[M].长沙:岳麓出版社,2009.
(蒋云斗 辽宁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务外语学院 11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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