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汪玲,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上海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组长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希望有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医学教育改革,培养卓越临床医师,是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对于维护和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健康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明确指出,我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之一是要“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5+3’(五年医学院校本科教育加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一大批高水平医师”。上海市于2010年启动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的改革试验”(即“5+3”项目),成为最早开展的“国家教育体制综合改革项目”之一。迄今,复旦大学等5所上海市医学院校已经招录五届共计2193名“5+3”项目学生。
一、以问题为导向,构建“5+3”临床医师培养模式
“5+3”模式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改革为突破口,实现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质性结合,促进了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建立健全。
1.探索我国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提高的根本途径
1998年起,我国开始试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1999年5月我国正式施行《执业医师法》,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医学生在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必须临床工作一年才能够参加国家统一举行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执业医师资格后才有临床处方权。一方面,所有医学本科生或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由于没有处方权,不可独立处置病人和进行手术,导致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能力训练难以进行;另一方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教育系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生行业)各自为政、自成体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接受的有限临床技能培训也得不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部门的认可,研究生毕业后仍然需要按照卫生行业要求重新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这导致全国医学院校不同程度沿用科学学位方式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即“重科研轻临床、重论文轻技能”,毕业研究生临床技能难以胜任岗位实际需求。
在临床技能方面,“5+3”临床硕士能够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标准化实践环境下,逐步达到独立行医所必备的医德医风、专业知识、临床技能等基本要求,胜任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疑难病症的诊疗工作,成为“会看病”的医生。在学位论文方面,明确规定“学位论文类型为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等,选题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扭转了“重科研轻临床、重论文轻技能”的倾向,保证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需临床轮转时间。在执业资格方面,由培训医院组织“5+3”临床硕士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技能培训不再面临违法行医的困境,并且由于“研究生培养过程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研究生毕业后也就不再需要重复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促进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建立健全
临床医师培养包含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三个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医学教育,是医学生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由之路,对保证临床医师专业水准和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美英等世界主要国家均已建立政府主导的、较为成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我国临床医学本科生年招生规模13.4万人,而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数量只有4.48万人。临床医学教育只是培养了合格的医学毕业生,没有培养出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合格医生。
根据我国人事制度,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在职称晋升和工资待遇上优势显著。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结合的“5+3”模式,大大增强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本科毕业生的吸引力,对于建立健全国家层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今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在上海召开“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工作会议。会议明确,2015年我国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数量将从2014年的4.48万人增加到11.2万人,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以能力为重点,创新临床医师培养体系
上海市医学院校在“5+3”项目实施过程中,着力于医学教育发展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突破,着力于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显著提升,着力于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明显加强,创新临床医师培养体系。在“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中,医学生完成5年的医学院校教育后,一部分毕业生选择考研攻读临床医学科学学位,但绝大部分将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为期3年的培训,考核通过后,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其中一部分医师直接进入社区或者二级医院工作。此外,还有一部分医师希望在大医院做“分工更细”的专科医生,比如神经内科、泌尿外科等,就要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进入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继续学习,这被称为“5+3+X”(X为专科医师培训)。
1.教育制度创新
“5+3”模式不仅有机结合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且有效衔接了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通过明确临床硕士“双重身份”,打破了本科毕业生在“就业(住院医师)”和“在读(研究生)”之间“非此即彼”的束缚;实现了“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研究生培养和住院医师培训、学位授予标准与医师准入制度”的“三个结合”,以“四证合一”解决了医学教育与执业医师制度之间的矛盾。临床医学在读硕士经住院医师规培1年以后,可以本科学历报名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证合一”包括《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四证合一”的制度创新,实现了在医师培养过程中的医学教育和卫生行业培训两者的紧密结合,有利于切实提高医学生的临床专业素质和临床技能,以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的需求。通过“四证合一”的制度创新,培训医院组织本项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在培养期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效地解决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训练和培养所面临的违法行医风险;由于“研究生培养过程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技能培训完全达到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研究生毕业后也就不再需要重复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协同机制创新
“5+3”模式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改革为突破口,立足教育和卫生两大民生工程,既是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实践,又服务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
“5+3”模式在上海的探索和实践充分体现了医教结合,协同创新。上海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实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的改革试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政府、行业、高校、医院形成合力”,确保改革试验深入推进,形成了教育卫生部门的良好合作机制,出现了“教改推医改、医改促教改”的生动局面。机构人员组成也充分体现了上海市教委、卫生局、各相关高校、培训医院共同参与的临床医学教育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的“协同创新”。由上海市教委和卫生局分管领导、各大学分管校长组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全面实施;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专家共同组成专家小组,负责指导相关工作的实施;由上海市学位办、卫生局科教处、大学研究生院、医管处和培训医院相关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此项工作。在项目试点过程中,工作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具体制订各项规章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协调各高校执行上海市的统一规定。
3.实践教学创新
“5+3”模式突出了能力培养,以培养合格医师为目标,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以职业素养和临床能力培养为重点,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在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等方面,培养方案充分体现住院医师“不能脱离临床规范化培训”的特征。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由政治、英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理论等课程组成,所有课程均以上海市统一组织的网络课程学习为主。其中,基础理论课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完全一致;专业理论课由上海市统一组织各培训医院根据住院医师培训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2010-2013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以上“网络化课程”的学习,共同的体会是本项目网络课件和教学方式既满足了“住院医师”特殊群体在规范化培训期间个体学习时间的自主特点,也体现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质量的高水平和现代化。
在临床技能训练方面,传统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没有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结合,对于临床能力没有强制性要求,研究生要花大量时间完成课程学习(脱离临床培训6个月以上),有些医学院校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甚至完全相同,使得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训练时间严重不足。而“5+3”模式下,专业学位硕士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完成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科、小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等18个学科的临床培训轮转。为保证临床培训质量,上海市制定了统一的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开展了带教师资培训,建立了培训质控体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培训结业考核,以培训过程考核为重点,培训过程考核合格和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参加培训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
在专业学位论文方面,传统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并没有涉及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许多医学院校的导师常常安排自己带教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去完成自己的基础医学研究课题,并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和科学学位研究生一样发表SCI论文。而目前的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明确“学位论文类型为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等,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这样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等同于科学学位硕士,改变了“重科研、轻临床”的倾向。
三、以需求为目标,深化临床医学教育改革
医学教育改革聚焦社会和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立足教育和卫生两大民生工程,因此,我国医学院校应当不断深化临床医学教育改革,以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求。
继续推进“5+3”模式。2013年5月,教育部、国家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批准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要求北京大学等64所试点高校,根据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目标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律,制订“5+3”项目试点方案,做好实施工作。在“5+3”试点实施方案中,应明确落实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在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明确落实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结合的具体措施。在推进“5+3”模式过程中,要逐步统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内容和方式,即“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临床医师,可授予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要求,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逐步理顺医学学制。长期以来,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主体不清晰,多种医学学制学位并存,有三年制(无学位)、五年制(学士学位)、七年制(硕士学位)和八年制(博士学位)等多种医学学制,不利于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1981年我国学位制度建立,医学本科教育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医学研究生授予医学硕士和博士学位;1988年,试办七年制授予医学硕士学位;1998年,试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2001年,教育部批准北京大学等高校试办八年制授予医学博士学位。“5+3”成为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主体,将有助于逐步理顺我国临床医学学制和学位体系。现阶段,立足国情,我国应加快构建以“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在一定时期内保留3年制,并将“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作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补充。在上海的实践中,复旦大学作为组长单位,负责上海市“5+3”改革项目的整体推进,同济大学已经将七年制转变为“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上海交通大学创新八年制模式培养多学科背景高层次医学拔尖创新人才。此外,复旦大学接受上海市委托正在开展“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有机衔接的方案研究”,探索“5+3+X”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此项改革已被列入2014年国家卫计委和上海市合作项目主要内容之一。
建立供需平衡机制。2015年我国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数量将从2014年的4.48万人增加到11.2万人,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目前我国医学门类本专科生年招生规模为52.2万(本科生22.8万,专科生29.4万),为了与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数量相匹配,以培养执业医师为目标的临床医学本科生年招生规模应当从现在的13.4万,逐步减少到2020年的11.2万。根据规划数据,到2020年全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年招生规模将从目前的2.2万增加到5万。这样,到2020年,预计每年只能有5万临床医学本科生,通过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现由医学生向合格医生的转变。其余6万左右的临床医学本科生,将通过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向合格医生的转变,其中符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达到上述目标,必须加强院校设置、专业布局、招生规模等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宏观调控,建立健全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卫生计生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研究提出各地区各专业人才需求规划、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及高等医学院校,根据人才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生招生规模及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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