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人类出现以来,各种各样的伤害就时刻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口数量的增加,伤害的威胁持续上升,已成为全球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伤害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健康,所造成的致死、致残及其他后果也给社会、家庭及个人带来了沉重的疾病负担和经济损失[1]。我国是伤害死亡率较高的国家之一,据中国伤害预防报告显示:每年各类伤害发生约3亿人次,因伤害死亡人数约70~75万,约占死亡总人数的11%[2]。因此,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伤害成为国家的重要任务。
由于传统观念认为伤害是偶然发生的、不可避免的意外“事故”,故长期以来其严重性未被充分认识。国内外专家的多年研究结果和实践经验已经表明伤害和其他疾病一样是可以被认识、预防和控制的。
1我国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取得的成绩
我国伤害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安徽医学大学吴系科教授和同济医科大学刘筱娴教授首开我国伤害研究的先河,开展了交通事故的流行病学研究,之后暨南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等多家科研院校投入伤害流行病学与预防控制研究。暨南大学王声湧教授是中国伤害预防控制的倡导者和学科带头人,1987年率先阐述了中国道路交通伤害发生的特点与规律,2008年在《柳叶刀》杂志发表论文“中国伤害相关的死亡状况———一个尚未被充分认识的公共卫生问题”,并且出版了我国第一部关于伤害的专著《伤害预防与控制》和《伤害流行病学》,开创我国第一个应急医学专业和应急医学研究所[3]。国家根据其科研成果,采纳了他关于将伤害纳入疾病控制工作的建议,2002年中国原卫生部明确地将伤害作为疾病控制工作内容之一。在众多有识之士的努力下,1997年我国出版了第一部《交通医学》,1998年《伤害预防与控制简报》在珠海问世,1999年我国第一个“伤害预防与控制研究中心”在汕头大学医学院成立,同年举办了第一届全国伤害预防与控制学术会议,至今已举办了七届全国伤害预防与控制学术会议和三十余届伤害专科学术会议;在此期间全国和各省市举办了二百多次伤害控制培训班培训班,为国家培养数千名伤害防治专业人才。中华预防医学会伤害预防与控制分会于2005年在北京成立,下设6个伤害专科委员会。目前,伤害研究和预防控制工作如雨后春笋在全国各地开展,相继出版了大量学术专著、研究论文和科学普及读物,繁荣了伤害研究的学术氛围,为伤害预防与控制策略的制定和防控措施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促使伤害预防与控制由专家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
随着伤害研究的深入,伤害研究中心和学术会议分别向国务院和卫生部门提交《把伤害纳入国家疾病控制工作的倡议书》等7个报告,引起国家政府的高度重视,促使伤害预防与控制由专家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预防与控制伤害的政府部门主要涉及卫生、公安、教育、交通等多个部门,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一些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时都将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故意伤害等方面考虑进去,例如1991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3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2010年将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入刑、2015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在减少伤害的发生、降低伤害的严重程度及经济损失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1.2多部门合作,建设综合性系统防范体系
快速推广和有效普及伤害预防控制策略,不仅需要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参与,更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支持和密切协作。伤害预防工作必须与创建卫生城市、安全社区、平安工程等项目相结合,把具体的伤害防治措施落在实处。伤害预防与医疗急救、社区卫生服务等结合,形成伤害防治网络,例如2002年和2003年卫生部门联合劳动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局等九部门组织开展“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又如“120”“119”“122”“110”的应急联动制度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抢救危、急、重病人和灾害事故的救援等)中发挥的重要作用;2010年苏州开展了中国道路安全项目,积极探索卫生、公安、交通、宣传等多部门合作的道路交通伤害综合干预模式,自试点以来,2011-2014年苏州的机动车辆数量增加,但是道路交通伤害却呈下降趋势,万车死亡率由2011年的5.38降至2014年的3.59[4]。可见通过以评估证据为导向,以强化执法、社会营销、立法促进相结合的综合策略为应对,以能力建设为保障的综合模式既有效又实用。
1.3全国伤害监测体系日趋完善
伤害基础性信息是伤害预防与控制的基础,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分析、解释和发布伤害相关的信息,能够实现对伤害流行情况和疾病负担详细和全面的描述,从而为制定伤害干预措施,评价干预效果,制定伤害预防与控制策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供可靠的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3-2005年在11个省/市近70家医院开展了全国伤害监测试点工作。2006年1月1日正式启动全国伤害监测系统,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共有43个监测点(区/县)129家医院。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联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了国家产品伤害信息监测系统,产品伤害监测范围覆盖全国18个监测地区54家医院[5]。
伤害监测系统的信息收集方式和数据质量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全国伤害监测年报卡量由2006年的34.5万条上升到2010年62万条,且伤害监测病例各特征稳定,反映了该系统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监测点医院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均衡完善的过程。此外,全国伤害专项人群调查、伤害相关行为危险因素研究等相关信息收集工作也在不断发展,为伤害预防优先领域的确定、伤害相关危险因素的发现、伤害干预方法的选择以及伤害预防策略的制定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证据,在全国伤害预防控制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4积极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伤害干预
创建安全社区的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降低各类伤害,保障居民健康生活和工作。国内外研究显示3年左右的“安全社区”建设使伤害事故发生率降低30%,成本效益分析表明,安全社区伤害预防项目可以用较少的经济投入可获得l0倍以上效益。因此,创建安全社区是伤害控制的必由之路[6]。
安全社区没有标准的结构模式,我国的安全社区管理模式主要是由政府指导的,安监部门牵头的多元联合共建模式[7]。2002年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年公园街道创建安全社区示范点,经过4年的创建活动和WHO现场评估,于2006年被授予“安全社区”称号,成为我国内地的第一个安全社区。据统计,我国已建成安全社区289个,其中有46个安全社区被吸纳为国际安全社区网络成员。这些安全社区以“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为重点,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安全体系的建设,有效地提升了社区事故伤害的预防能力。
除了引进“安全社区”这样国外成功运行的伤害预防模式以外,我们也在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伤害预防策略与模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先后于2006年和2013年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两轮为期3年的全国伤害干预试点工作。试点针对道路交通伤害、老年跌倒、儿童溺水、动物咬伤等不同伤害类型、不同人群和不同地区的伤害预防策略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如2007年的江西儿童伤害干预项目试点[8],为消除儿童安全隐患,因地制宜对项目实施地的环境进行改造,如进行水井加盖、家庭安装栅栏门、各村池塘围起木桩护栏,对积水坑实施填埋等。教育家长查找并消除家庭溺水危险因素,以及农忙时节推迟幼儿园放学时间、组织老年志愿者在池塘周围巡逻等策略措施。儿童非致死性伤害发生率由干预前的21.6%下降到干预后的9.58%。又如自2004年起,在上海市长宁区开始的老年人跌倒综合干预项目[9]。该项目以社区为主体,以在社区生活的老年人群为干预对象,形成一个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志愿者等多部门组成的老年人跌倒社区综合干预网络。通过居家环境、小区环境改善,提升老年人平衡能力,分别从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运动、用药、心理、跌倒的急救等方面,对老年人及其家属进行群体和个体的健康干预。经过18个月的干预,干预组老人跌倒发生率为7.19%,明显低于对照组的17.86%。可见对高危人群、高危环境和弱势群体开展伤害预防项目,针对性强且效果明显。
2我国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历30年的探索和奋斗,尽管我国伤害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由于起步较晚,我国的伤害预防控制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与伤害防治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问题亟待改进。
2.1强化卫生部门在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中的作用
2007年原卫生部公布了我国伤害预防报告,明确将伤害防控纳入疾病预防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治范畴,作为促进妇女儿童、社区、农村人口健康的内容之一。但是在2013年卫生部与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时,伤害防控却不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范畴之内。坦率地说,这将对我国伤害的防控工作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由于伤害的防控涉及多个系统和部门,我国政府并未明确指定伤害防治的牵头单位,必然造成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的情况。虽然不是责任的唯一承担者,但以维护健康为己任的卫生计生部门应在伤害防控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伤害防控项目,积极参与和推动安全法规和政策的制定[10]。
2.2加强伤害预防与控制机构与伤害防控专业队伍的建设,加大经费投入
目前,国内多数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未设立伤害预防控制部门。总的来说,全国各省市用于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经费投入均较少,且东西部相差悬殊。专业队伍的匮乏和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伤害防控工作的发展。因此加强专业队伍的培养尤为重要,在全国卫生系统范围内增设伤害预防控制专业机构,鼓励在职人员进修伤害相关课程或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同时不同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加大伤害研究的经费投入。
2.3加强合作交流,拓展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活动空间
目前就全国范围而言,伤害仍然是一个重要的但尚未被充分认识的公共卫生问题,有的地方对伤害的防治并不重视。有效地遏制伤害的发生不能只凭卫生计生部门一家之力,必须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公益组织的合作,在合作中也要明确各部门在伤害防控工作中的定位与职责。例如,伤害监测系统提供的数据是开展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科学依据,通过定期向公众公布伤害数据,与教育和公安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可以为地方政府开展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提供更大的空间。但是据对43个伤害监测点的调查显示,有27.9%(12个)的监测点未利用伤害监测数据发布过报告,有7.0%(3个)的监测点从未利用伤害监测数据;与其他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的监测点仅占30.2%(13个)[11]。另外,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伤害研究的进展密不可分,多学科协作已成必然趋势,鼓励高校、医疗机构的伤害研究与实践有机结合,共同促进伤害研究向纵深发展。
3我国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展望
展望未来,我国伤害预防与控制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防控能力与服务水平尚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专家和学者对此提出了很多具有前瞻性的建议[12],综合起来,未来5~10年内伤害预防与控制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3.1贯彻“预防为主”方针
具体的伤害预防策略可以分为被动干预与主动干预两个方面。由于个人的认知和行为习惯在短期内较难改变,通过宣传教育方式(主动干预)来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改变不良行为的效果往往不尽人意。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改善,可以通过工程技术手段改善环境条件来减少伤害的发生(被动干预),为人们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和秩序,将伤害干预的重点由主动干预转向被动干预。
3.2伤害研究应该涵盖暴力预防、非故意伤害预防和对突发事件的反应三项内容
暴力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是公共卫生的首要问题,尤其在我国有“家丑不外扬”的传统,故家庭暴力更是鲜为人知。很多人对暴力、虐待及忽视等知之甚少,存在认知误区,同时缺乏可操作性的暴力界定标准。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流行病学研究进行有关暴力的资料收集、监测和分析评价,为政府制定暴力预防控制策略提供依据。
3.3发展紧急医学救援
近些年发生的天灾人祸,如汶川大地震和天津滨海爆炸等事件造成群死群伤提醒人们要把紧急医学救援作为伤害控制必须关注的工作。几乎所有的突发事件都离不开紧急医学救援,这就要求临床急救与公共卫生的伤害防控有效结合从而减少伤亡,做到“三分治疗、七分预防”,“三分救援、七分自救”,“三分战时、七分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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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语
纵观这三十年,是伤害研究奋起直追的三十年,也是预防医学快速发展的三十年。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将一如既往地为我国的伤害预防与控制事业继续做出新的贡献。
作者:袁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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