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现存元杂剧中,属于士妓题材的有二十多种。其中旦门戏有十余种。元杂剧作家普遍具有代妇人立言的创作套路,尤以士妓题材的艺术成就最盛。士妓题材剧中不乏反映士子书生与妓女之间的情感真体验、甚至是真爱的故事,在一定程度上又是作家与妓女交往的真实情感的艺术加工。然而,在这表层之下更有一番元杂剧作家集体的深层的创作心理机制,本文将试着对此做进一步探讨。
关键词:元杂剧;作家;士妓题材;心理机制
一、失落文人寻求情感补偿与心理平衡
自金亡至元仁宗延佑二年(公元1315年),科举取士被废长达八十年之久。一向“以儒为业”的文人失去了进阶仕途的主要机会,社会地位也因此一落千丈。他们中的大多数“贫困未能自存者”遁入市井,在勾栏瓦肆中与伶人、倡优结合,发展成为元代坚实的戏剧基石。明代臧晋叔就曾描绘元曲大家关汉卿“躬践排场,面敷粉墨。以为我家生活,偶倡优而不辞。”可谓是当时元杂剧作家们真实的生活写照。同时,落拓不羁的文人们经常逍遥妓院,寻得灵与肉双重的愉悦与解脱,也因此结识了大批能歌善舞、风情万种的妓女们。作家在与妓女的交往过程中,感受到了她们的苦痛、挣扎与觉醒,乃至反抗。如武汉臣《玉壶春》中李素兰剪发明志只嫁穷书生玉壶生,石君宝《曲江池》中李亚仙同席对饮郑元和。在这类作品中士子书生往往在官场、钱场上逊于官宦富商,但是在情场上却永远是胜者,博得妓女们的芳心。元杂剧作家总是站在士子书生的立场上褒扬妓女的情感选择,关汉卿《救风尘》中更是以描绘宋引章嫁与富家子弟周舍后遭毒打的不幸生活为反例,表现她悔不当初没听好姐妹赵盼儿劝阻,被解救出苦海后还是跟了穷书生安秀实这样的结局。由此可见,无论从阶级地位还是情感角度,元杂剧作家笔下的士子书生都更适合、更值得妓女的爱慕,也为作家们赢得了一定的情感补偿和心理平衡。
二、非传统意义下的妓女形象传达文人独特的精神诉求
元代以前,以妓女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大都着重凸显妓女的风姿绰约、薄情欢笑,深谙风月之道,以及她们在风月场上的老练与投入。如西蜀词人《花间集》和部分宋词中的描绘。而元杂剧作家笔下的妓女形象除了拥有以上特质之外,更多表现出群体性的反抗意识,从语言、心理到行为,无不显示着对自身命运、情感追求、以及社会地位的果敢抗争。她们普遍性格泼辣豪爽,语言直白大胆;对爱情忠贞如一、至死不渝,极具主观上的反叛性和斗争性。这些个性鲜明的妓女们构成了元杂剧中岌岌可危的青楼情感阵营,元杂剧作家为她们的遭遇伸张正义,在她们的一幕幕反抗斗争情节的背后,也潜隐着作家群体的郁积宣泄和矛盾的心态。笔下的妓女形象越是泼辣果敢,越是散发着市民情调的决绝姿态,就越能令他们一吐胸中那股愤懑不平的恶气。从而为自己受压抑、受挫折的生存境遇和政治生涯,进行一番隐喻性的精神宣泄与微妙的精神诉求。
三、普遍基于男性主体意识之上的人文关怀
元杂剧作家创作士妓题材剧,描摹妓女不幸之命运,对这一社会底层群体倾注了极大的同情,也发自内心关注她们,因此,就产生了为这些特定的女性代言的默契。作家凭着日常交往中对妓女的了解以及相互情谊, 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表现了她们的艰难处境与内心的苦楚, 并通过对她们所代表的执着追求、忠贞不渝的情感态度的描绘,塑造出典型的艺术形象。然而, 由于传统的男性主体意识的干扰, 他们很难做到全面地展现这一社会弱势群体极为特殊的生存状态, 也无法严肃地审视妓女们复杂的心理变化。
首先,士妓题材剧中颇为引人注目的美艳与多情的妓女形象的描写,暗含着男性视角下的审美倾向与不自觉的情感垂涎;加之妓女多才艺双绝,善解人意,因而受到男人们的欣赏与青睐,士子书生在文化修养上又略胜官商之辈,因而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她们的爱恋与倾心,在精神层面可谓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与肯定。其次,妓女与士子书生的爱情观念存在不平等性,妓女多是爱情至上然后才是渴望从良这样的情感追求顺序,而事实上妓女们应以渴望从良在先。而相比士子书生进入烟花之地恰逢一爱恋的妓女,本是抱着风花雪月的目的,却得到了一场风月中的真爱,二者在对待感情的态度上可谓大相径庭。作家笔下的妓女如李亚仙(《曲江池》)、李素兰(《玉壶春》)、贺怜怜(《百花亭》)等无不是在爱情上冲动和执着,对感情的投入远胜于她们所倾心的士子书生,这也从侧面凸显了男性的主体优越性。再者,杂剧作家为妓女代言,多通过妓女之口诉说幽怨,如张寿卿《红梨花》和无名氏《云窗梦》,或直白大胆地痛诉社会,或委婉细腻地道来不幸,以期获得垂怜,最终取悦书生换来从良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类描写在迎合男性价值观念中显示了男性道德评判意识的强大力量 ,因此,这样一种之于妓女弱势群体的心灵关怀,无不打上男性主体意识的烙印。
当然,在元杂剧作家的士妓题材剧的背后,也存在着一定的杂剧作家对于女性情感的真体验。妓女们对于士子书生存着“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境遇契合点,他们同属元代社会的底层,在当权蒙古贵族的眼里都是让人瞧不起的。因此,落魄的文人和妓女很容易拥有精神共鸣,一起慨叹时势社会的不满、一起唱和风花雪月的多情。在看似愉悦的精神交流中文人自觉的吸取创作的养分和灵感的源泉。 “歌妓与文人”的结合,奇迹般地打破了“雅俗文化”的屏障,形成“编”、“创”、“排”、“演”四位一体,有力地提高了元杂剧的艺术性和观赏度。但是,在作家的潜意识男性话语创作过程中,代这一特殊女性群体真实之言的剧作十分有限,这也是艺术再创造的客观结果,士妓题材剧在文人与妓女之间情感真体验的诱因下,潜隐着深层的男性文人的精神诉求与心理机制,不能不说是这类元杂剧的独到之处。
参考文献:
[1]臧晋叔.万有书库•元曲选(十八)[M]. 民国:商务印书馆,1931.
[2]王季思.元杂剧选注[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5.
[3]吴晟.瓦舍文化与宋元戏剧[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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