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水利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水利服务体系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赣农水[20××]40号)精神,我局汇同县编办、财政局对我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机构和现状
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是在以原乡镇水电站为基础创建的,解放初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各乡镇均设有水利建设委员会、机电排灌站,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先后成立水电管理站。根据省编委、省水利厅赣编发(89)129号文件精神,全县共在各乡镇水电站招收录用了水利水保员91人(文件核定我县编制89人),成立了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站,与乡镇水电站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以下简称水管站)其人、财、物接受县水电局领导、党群、乡镇中心工作接受当地乡镇党委领导,水管站成了事业单位。有编人员91人实行差额拔款,经费从县小农水切快经费中解决,无编人员自收自支。2003年6月,根据上级机构改革有关精神,水管站划归乡镇管理,县水利局对其进行业务指导,2005年县编办重新核定全县水管站人员编制57名(新编发[2005]9号,含生米镇)。2004年7月县财政对水管站在编人员70%工资拔款,2008年后改为全额工资拔款。
由于工作调动,99年农电体制改革、自然减员等原因,现有18个乡镇水管站在编人员只有33人,退休31人;不在编人员380人(含农电体制改革后,滞留在水管站未能分流人员)。因长年负债,农电体制改革,取消农业税等原因,造成水管站泵站运行人员、水利员等工资福利得不到保障,大多无编的每月只有300—600元不等的工资,挫伤了基层水管职工的积极性。
近年来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加强乡镇防办、农民用水户协会、村级水管员及防汛抗旱服务队建设,因客观上的种种原因,乡镇防办、防汛抗旱服务队也只是在乡镇水管站增挂二块牌子而已,人员编制、经费没有得到解决,而农民用水户协会和村级水管员队伍建设更是进展缓慢。
(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作用
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而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去年的中央1号文件更是把水利提高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我县属农业大县,从成立乡镇水管站以来,水管站人员一直承担着防汛、抗旱、水利电力建设、水土保持、小农水建设与管理、配合水行政执法等农村水利公益事业。为当地抗御水旱自然灾害、农业生产丰收发挥了积极作用。1999年以前既管水,又管电,既是水管站,又是电管站,实行的是以电养水,多种经营的管理模式,大都能做到收支平衡,职工积极性也较高。1999年农电体制改革后,水管站没有电的经营权,供电部门只接收了少量人员,大部分滞留在水管站从事泵站运行工作,而他们又是无编人员,水管站没有经济来源,上级政府又没有经费拔付,导致他们的工资福利没有保障,工程效益难以发挥。因此,在当前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就显得极为重要和迫切。
(三)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由于我县乡镇水管站管理体制原因,在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起不到积极作用,只能是站在业务部门的角度力所能及地做一些事情。一是加强基层水管站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与指导,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二是积极争取更多的水利建设项目资金;三是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支持下督促防办能力建设、水库水管员经费尽快落实。如乡镇防办办公场所装修、设施的拔付与验收、小(一)型水库管理员每年2000元、小(二)型水库管理员每年1000元工资的拔付。
(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是体制不顺,管理混乱。1999年农电体制改革水电分家后,水管站滞留了大量电工,县乡无财力进行分流,不在编人员偏多。再加上2003年水管站划归乡镇管理后,乡镇又相继随意安排一些无编人员进水管站,而且绝大部分都是担任水管站领导,又不懂业务,年龄偏大,更加加重了水管站的经济负担。
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水费难以收取,机电泵站排涝、抗旱抽水电费也难以收取,县、乡政府疲于电费筹集,泵站运行人员待遇低下,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设备被盗、设施被毁现象严重。
三是水管站人员素质不高,在编人员年龄偏大,技术力量出现断层,随着时间推移,该现象将显得尤为突出。
(五)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乡镇水管站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未梢,在防汛抗旱、服务“三农”、开展基础水利工作、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理顺乡镇水管站的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明确职能,创新机制,采取合理配套措施,保障经费,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提升水利行业形象,促进农村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参照等省及宜春等地、我县农业、计生部门作法,改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发[20××]4号)精神,加速成立乡镇水务站,每站定编不少于5人,将乡镇水务站编制恢复至1989年89名的水平,划归县水务局管理,人员经费列入县级预算。乡镇防办、抗旱服务队也要定编,与乡镇水务站全署办公。
2、乡镇水务站补充人员应从现有不在编人员中择优补充。
3、按照要求,在已进行更新改造的机电泵站设置统一管理机构,归乡镇水务站管理,机电运行人员按水利部标准定岗定员,实行聘用制,人员经费从中央转移支付经费中解决,或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所聘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按有关规定办理。
4、对重点小(一)型水库,有条件的划归县水务局管理,其他及小(二)型水库仍由乡镇水务站管理,水库管理人员参照机电运行人员管理。
5、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村级水管员队伍,在政策、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
6、希望中央、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扶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