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日益突出,会计的不确定性也在加大,会计职业判断得到广泛应用。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新会计准则不再规定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而是给出确认和计量的判断标准,由规则导向转变为原则导向,加大了会计职业判断的空间,对会计人员的执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会计职业判断 一、会计职业判断的含义 会计职业判断内生于会计业务的不确定性,主要指会计从业人员面临具有不确定性的经济业务时,在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惯例等会计标准的框架下,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或从业经验,从会计主体经营实际出发,对该事项进行分析、判断。经验表明,合理运用会计职业判断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助于“决策有用观”财务目标的实现。 会计职业判断贯穿于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全过程。在会计确认阶段,会计职业判断用于辨明经济业务是否应当作为会计事项纳入会计系统进行处理;在会计计量阶段,会计职业判断用于辨明会计事项是否适用某一原则或程序;在会计记录和报告阶段,运用会计职业判断可从多种原则或程序中进行选择,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允。 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有关会计职业判断的研究起步较晚,可以说,会计职业判断是我国会计研究领域的新课题。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之后,会计职业判断的空间加大,使这个课题也有了很大的研究空间。 二、会计职业判断在我国运用的现状分析 新会计准则实施至今已近三年,会计职业判断在大多数具体准则中都有所体现,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但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看,能正确、合理地运用会计职业判断对具体会计事项做出决策还比较难。 (一)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意识不强 在我国,由于受到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会计人员惯于运用详细的操作规范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不善于用职业判断去思考和处理复杂的会计业务,进行职业判断的意识很薄弱。目前,新会计准则进一步扩大了会计职业判断的空间,此时,我国会计人员对不确定的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变得无所适从,很难在短期内通过合理的职业判断对经济业务的不确定性进行决策,这也削弱了其对会计职业判断的接受度。 (二)会计教育阶段对会计职业判断关注不够 我国企业会计从业人员主要由高等院校培养出来的,然而,我国高校在会计教学环节,只注重理论教学,并未有意识的培养学生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这就导致我国高校会计毕业生在就业后不能恰当地运用会计职业判断来应对日益不确定性的会计环境。我们知道,会计国际化意味着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会计准则由规则导向转变为原则导向,会计从业人员没有一定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是很难适应未来的财会工作的。此外,会计职业判断能力需要多元化的知识储备,如企业管理、税收制度、经济、金融等多个方面,而目前,我国高校中会计专业教学比较狭窄,仅局限在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方面,这将会影响会计职业判断的效果。 (三)相关会计法律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出台了《会计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提供技术上的保证,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很难得到有效地执行。例如,法律规定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罚,但对于“什么是虚假财务报告”却缺少明确的界定,导致大部分会计人员认为由于会计职业判断的大量存在而导致的财务报告与事实不符不应视为违法行为。此外,责任主体不明现象在受到来自各级政府的干预程度较大的国有企业管理当局仍然存在。即便明确了责任主体,但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中没有严格的民事赔偿制度,弱化了对民事责任的追究,这在相当程度上助长了管理当局和会计从业人员滥用会计职业判断的冒险意识。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依赖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 三、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对策 (一)树立会计职业判断的意识 树立会计职业判断的意识是正确运用会计职业判断和提高职业判断水平的前提。会计从业人员和将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明确的是:企业将来经济业务有很多是建立在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的,而其会计处理势必需要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将是衡量一个会计执业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只有能够进行恰当合理的会计估计,才能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便于决策者做出正确决策。 (二)加强在校会计专业大学生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教育 在校会计专业大学生是将来从事会计工作的生力军,必须在其学习阶段就有意识地加强对其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和教育。会计能力是一种综合能力,远不止是运用书本上的理论或准则中条款对经济业务进行借贷处理,它是由认知能力和应变能力组成。其中,认知能力的培养主要依赖学生对会计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目前,我国高校会计毕业生都能够具备这一方面的能力;而应变能力则需要从实践训练中获取,很明显,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则属于这种能力。学校在进行会计学科建设过程中,可以广泛开展会计实践训练,在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增强感性认识和会计职业判断能力。 (三)加强会计法制建设 会计行为须在相应的会计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展开,会计职业判断也不例外,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的会计职业判断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通过制定明确的惩罚措施对其进行限制,督促会计人员能够在准则、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判断和估计。相关会计法律、法规一定要明确责任主体,在会计职业判断被大量滥用而导致财务报告与企业现实不符而误导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应当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惩处。会计法制的建立健全是防范和制止会计从业人员利用会计职业判断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保证,因此,立法机关应当给以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2月. [2]张伟立,范银芳,翟进步.试论会计职业判断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会计之友,2009年第2期. [3]李传忠.论会计职业判断,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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