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农民是当今中国积贫积弱的庞大社会群体,增收致富是中国绝大多数农民的根本利益,也是我党农村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十分缓慢,城乡收入差距再度扩大至历史巅峰,这种状况已经严重影响我国继续保持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局面。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了我党和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一号文件”本文主要围绕着农民增收问题,通过对农民收入及负担现状的分析,初步阐述了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并进一步探寻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民增收之路。
【关键词】农民增收城乡差距制度偏斜城乡二元结构
【Abstract】PeasantsconstitutethemostpartofthepoorinChina.Increasingtheirincomeandmakingthembecomerich,whicharethefundamentalinterestsofChinapeasants,arethebasisofurbanpoliciesofourParty.However,thepeasants’incomehasbeenincreasingratherslowlyduringtherecentyearsandtheincomedisparityhasextendedtothetopagaincomparedwiththepast.Thissituationhasseriouslyaffectedtheeconomygrowthofourcountry.Justunderthisbackground,theNo.1DocumentofourPartyandgovernment,whichhelppeasantsincreasetheirincome,hasemerged.Throughtheanalysisofthecurrentsituationaboutpeasants’incomeandburden,thearticlebringsthecauseforittolightandfurthermorefindssomemarket-basedpoliciesforincreasingpeasants’income.
【Keywords】increasingpeasants’incomedisparitybetweencityandcountrypoliciespreferencerural-urbaneconomydualism
一、引言
中国自古以来是农业大国,然而,时至今日,中国农业的发展却始终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大而不强,成为困扰中国农业几个时代的问题。农业效率低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成为我国“三农”问题的顽疾。
我们常常骄傲地宣称:我们是以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21%的人口。我们的农民为13亿的人口提供了足够的粮食,这不能不是一个世界性的伟大贡献,可是,我们却往往很少想到,我们却是在以占世界上40%的农民才养活了这21%的人口的。这只能说明,我们的农业还相当落后,绝大多数的农民生活水平还很低。积极发展农业、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事关我国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大局,其中许多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我国农民增收难?我们又该如何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呢?这已经成为当前我们不能回避、更无法回避的问题。
二、当前农民增收问题存在的症结
(一)当前我国农民收入及负担现状
要使农民增收,关键就在于减轻农民的负担,这一点其实已经众所周知。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下达了《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的通知》;1990年2月,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同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联合作出《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然而,有令不止,农民负担问题仍然扶摇直上。有资料显示: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比去年增长9.5%,而同期农民人均的“村提留”和“乡统筹”却增长了16.7%,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义务工和积累工强制以资代劳就比去年增长了33.7%。据国家农业部统计,1995年农业两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比上年增长19.9%,向农民征收“三提五统”费用却比上年增长了48.3%,而承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等各种社会负担,比上年则增长了52.22%。这一年,全国三分之一的省、市、自治区的农民负担,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5%的“大限”。从1991~1993年间,国家农业牧业税收入占全国各项税收的比重已呈下降趋势,降到了2.2%,而到了1996年,这一比重却又高达5.3%,比前几年高出了一倍还多;若加上大量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农民一年辛苦到头几乎所剩无几。“七只手,八只手,都向农民来伸手”,这句来自一些农村的民谣俚语,也许正反映了那些处于税费重压下的农民们的愁苦与无奈。
(二)我国农民增收难的原因分析
农民增收为何如此之难?究竟是什么原因妨碍了农民富裕?弄清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它是农民开辟增收新途径,创造新财富的前提,也是政府采取增加农民收入政策措施的基础。
⒈日益加重的农民负担,是影响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
虽然,一直以来我国采取一系列治理“三乱”、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但现行农村统筹资金制度是乡镇政府以“三提五统”的收费的形式直接向农民收取,实质上是属于一种“一事一费一制”的筹资办法,本身就具有推动开征新费的机制。一事一费需要专款专用、收入与支出相适应,当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出现新的公共事务需要时,财政预算内资金没有力量供给,而新事务又非办不可时,就只好相应开征新的收费才能满足需要。加之收费又是由各部门自收自用,缺乏严格的法律约束和有效的监督机制,这样在部门利益驱动下,实际执行中就极易扩大收费项目,从而导致农民税费负担居高不下。据中央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统计,仅中央一级机关部门制定的与农民负担有关的收费、基金、集资等各种文件和项目,就有93项之多,涉及到24个国家部、委、办、局;而地方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则多达269项,还有大量的无法统计的“搭车”收费。例如,有的地方,仅乡镇学校就增收有赞助费、辅导费、试卷费、资料费、扫帚费;仅喂猪一项就有生猪税、屠宰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建税;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许多村镇不管你养不养猪,一律要按人头征收猪头税。
此外,农村基层行政机构的无度膨胀,人员冗余,也是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自全国农村撤消人民公社之后,接着就改制为61,766个拥有自己独立的财政利益和相应的税收权利的乡镇政府。后来,这些农村基层政府的摊子越铺越大,但凡上面有的机构,下面也有,不仅先后建立起党委、政府、纪检、人大、政协、武装部六套班子,还相继产生了代表上级政府部门的“七所八站”,真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机构的膨胀伴随着就是乡镇行政人员的飙升。我国在编的党政机关干部,1979年是279万人,1989年则上升为543万人;其中,当数县乡两级上升最快,几近失控!到了1997年,我国在编党政干部人数已达到800多万人,而增加的干部人数与同期国有企业下岗人数1,269,000人大体相当,与此同时县乡两级机构和人员的飙升更是空前的,而这所有人员都无一例外需要农民养活。是谁加重了广大农民的负担?是谁消耗了农村改革的成果?——无限膨胀的机构和无限增加的官吏。
⒉ 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城乡分治拉大贫富差距。
国家现行的“三农”政策,大部分延续计划经济体制和推行工业化战略时期的政策精神。在制度安排上总的特征是,经济利益结构明显向工业和城市倾斜,即“城乡分治,一国两策”。
⑴就业制度偏斜。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民进城就业、向城市迁徙的通道被阻塞,在制度上使农民与土地拴在一起,强制农民滞留农村。这种制度在事实上使农民失去了居住自由和择业自由,农村劳动力无法与城市工商资本结合。这种制度设计对城市居民有利,工业化创造的就业岗位被城里人"垄断"了,而农民只能靠种地养家糊口。
⑵产业制度偏斜。农民不仅无法进入城市就业,而且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创造的就业岗位也不属于农民。在“国计民生”、“特殊物资”、“战略物资”等名义下,权力部门瓜分商业利益,形成部门割据、“地盘经济”。对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和化肥等农资实行垄断性经营(特许经营),大量潜在就业岗位不属于农民。加入WTO后,各行业向国际看齐,提高“准入”门槛,可能对农民更不利,尤其是对西部不利。这样一套制度,限制了农民,抑制了农业,阻碍了农村工商业,负面影响极大。
⑶财富分配制度偏斜。在社会福利制度方面,农民与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无缘。城里人已经享受了医疗、养老、失业保险以及生活最低保障等“劳动与社会保障”好处,但农民尚不知劳动与社会保障为何物。在教育方面,农民额外负担义务教育费用。本来受教育的一方享有权利,政府是义务方,但在农村却反过来了,农民负载了义务,仅2001年农民支出乡村办学就达130亿元。在国家政策方面,农民从积极财政政策中得到的实惠少。近几年,国家在调整居民收入政策、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时,对城镇居民采取增收措施较多而对增加农民收入措施较少。1999年至2000年,国家给公务员和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加薪,提高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收入增加9.3%,而农民收入则仅增3.8%。国债项目也是城镇多,农村少,城乡收入比按可支配收入计算已经超过3∶1。
“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给中国农民带来沉重负担的另一种形式就是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剪刀差”。也就是说,工业品是被提高到脱离了本身的实际价值卖给农民的,而农民的农副产品又是被大大压低了本身的实际价值卖出的,这一切源于政府制度的偏斜,并通过国家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来实现的。
Y
D
工业品价格
A
1B
农业品价格
C
0X
如上图所示,如果工农业产品的价格与价值相等,它的比价线AB就为1。但是,正是因为出现了远离AB比价线、呈剪刀张开的AD与AC两条线,工农业产品间的“隐性负担”就到了农民的身上。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村人和城市人在收入和财富的道路上表现为“双轨制”,贫富差距逐渐拉大。1999年,城市职工平均工资增加到8,346元,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虽然也有提高,但仅为2,210元,就是说,市民平均工资比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了6,136元!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农民人均纯收入与1978年相比,实际已经下降。富者越富,贫者越贫,财富上的“马太效应”正在广大农村和城市之间日益加剧的凸现出来。
⒊人力、社会资本的短缺,加大了农民增收难度。
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全国约有3.6亿农村劳动力,可遗憾的是,这么多的劳动力,其总体受教育水平明显偏低,素质不高。于是,广大农村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事实:低素质劳动力过剩(约为1.6亿),高素质人才短缺,人力资本严重匮乏。据统计,贫困地区文盲、半文盲率高达35%,全国外出打工农民约8,000万人,其中80%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同时,农村社会资本也极度缺乏,“农民真苦、农村真穷”正是其真实写照。农民个人拥有财产很少,可作为生产投入的资金必然很低。再加上农村社会基础资本也严重不足,乡村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极为薄弱,必然影响了农民增收渠道的拓宽。人力与社会资本的双重短缺,导致农村科技、信息、教育发展的严重滞后,高素质人才缺乏,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加大了发展高效农业、特色经济的难度,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限制了农民增收。
三、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应对之策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一号文件”,显示了我党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给中国9亿农民的送来一份暖融融的新春贺礼。“一号文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一)进一步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近几年,农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减少,这是由于农产品出现阶段性供过于求、市场价格低落造成的。为了解决我国农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客观上要求必须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这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线,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一要构筑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产业结构。这就要求必须加快非粮食种植业和非种植业农业的发展,尤其是现代畜牧业、养殖业的发展,使其成为一个大产业。二要构筑不同地区各自比较优势的农业区域结构。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不同地区凭借各自的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三要构筑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社会结构。不仅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还要相应调整城市人口结构、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为此,必须大力发展非农产业。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要使农民增收,就得减少农民;要使农业现代化,就得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近年来,安徽亳州结合自身农业发展特点,以效益农业为突破口,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调整,亳州市的种植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60%下降到52%,养殖业得以迅速发展,其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32.5%提高到40.78%,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亳州市大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重点扶持和发展29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3年,其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54.3亿元,从农村吸纳了43.2万从业人员,发放劳动者报酬29.3亿元。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就业水平
北京大学教授、着名制度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启动国内需求、消除过剩生产能力最有效的措施,也是当前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首要政策。”可见,健全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现代化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有助于农村现代化,有助于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为农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创造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在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如修筑乡村公路、架设乡村电网、建立自来水供应系统和广播电视接收、发送装置等,一般投资规模不大,投资较为分散,使用物质原料以国内为主,劳动力以农民为主,从而能够创造出许多就业机会。农民就业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在非农领域就业水平的提高,必然拓宽了农民增加收入的渠道。有研究认为,如果把几个大都市里城市建设投资的一部分省下来,少盖几座摩天大楼,少建几个“世纪广场”,少修一条“五环线”或地铁新线,少花些铺陈奢华的主干道灯光投资,而把资金投入到内地去帮助农村发展,可以让数十倍于都市人口的农民受惠,经济上连带效应更是不可估量。
(三)加大政府税费监管力度,切实减轻负农民担
在我国农村不少地区,曾一度出现过税费不分、以费代税、税负过重的情况,农民增产不增收,成为增收难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大政府监管力度,推进税费改革,禁止以各种形式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以资代劳,则是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关系、治理“三乱”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政策举措。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适当提高现行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税率,取消农村一切其他收费,乡、村两级由此减少的收入,主要通过精简乡镇机构和压缩人员,减少财政开支,调整支出结构以及通过中央和省两级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补助。在农村实行“费改税”,必须同乡镇政府职能转换结合在一起,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把农民集体经济所有者职能,从乡镇政府职能中分离出去,交由农民选举产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来实施。乡镇政府则从法律、规范、服务、监督方面进行工作,从而实现在农村分配关系上,政府财政分配与农民集体经济分配分开的目标,以理顺农村公共分配关系,阻断农村政府部门用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向农民伸手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的渠道。农民要想增收,减轻负担是前提,要从根本上改变“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的状况。
(四)由政府牵头,联动各级组织,为农民提供良好的信息、法律、技术服务
市场风险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信息的不完全带来的生产的盲目性,因此,只要掌握充分的信息,就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对农民来说,自行搜集各类信息具有很大难度,同时由于搜集信息本身的外部性,将各类信息交给分散的农民处理,显然缺乏经济的合理性。即使农民能够获得信息,但是由于其自身各项条件的限制,他们也不能够根据所得信息做出正确处理,使之作为自己采取行动的依据。同时,由于农村本身的闭塞性及农民本身文化水平不高,尽管国家制定了种种支持农业的法律、法规,但对大多数农民来说,法律条文、技术指标还是“奢侈品”,他们缺少机会接触,甚至读不懂法律文件,要想让农民掌握法律技巧更是难上加难。因此,应积极发挥政府作用,透过广播、电视等各种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市场信息,让农民生产经营少担风险,多得实惠。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农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同时大力推广技术下乡,普及农业科技,完善农业生产服务系统,为农业生产、农产品的经营和流通提供技术保障。
四、结语
“三农问题”,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现阶段决不能忽视的关键问题,我们所进行的农村体制改革和一系列农民增收的举措,无疑进入了最关键的时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一问题解决的好,则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的增强提供坚实的基础;这一问题不能妥善解决,我们维持国家的发展甚至稳定都会困难重重。我们相信,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九亿农民必将翻开历史辉煌的一页!
【参考资料】
1.《安徽日报》[N]第18919期2004年4月29日版
2.林毅夫:《有关当前农村政策的几点意见》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2003年第29期简报[OL]
3.林毅夫:《“三农”问题与我国农村的未来发展》[M]
4.郑曙东:关于农村市场经济的宏观思考[J]《财经科学》1994年第4期
5.陆子修:《农村问题答案不在农村》[M]安徽人民出版社,20016.郝利才:为农民跻身市场架起信息桥梁[J]《银行家》1994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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