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农村都建立了村民委员会这一自治组织,以此来实现农村基层民主。文章从我国农村选举的现状着手,运用s的共同体的思想来对我国农村选举过程中村民们选举的动机及民主选举的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从一个新的理论视角探讨了我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存在的问题,并从经济、政策、法律、文化等方面对农村选举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农村;基层民主;选举
一、我国农村基层选举的现状
F. Tonnies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强调“一切对农村地区生活的颂扬总是指出,那里人们之间的共同体要强大的多,更为生机勃勃”。因此,村委会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在这种有机体内,各种意志相互发挥着不同分量的作用,而他们却又因为一种力量浑然结为一体。“这种优越的力量,它被用于下属的福利或者根据下属的意志实施,因此,也为下属所首肯”,F. Tonnies称这种力量为威严或权威。在此从以下四种权威来阐述我国农村选举的现状:
(一)年龄的威严
在村委会选举中,有时候年老的长辈是村民们极其青睐和信任的对象。人们认为他们遇事能全面考虑问题,说话具有权威,在大问题上能够做出合理的决定。“年龄的威严主要被用来衡量法官的工作和公正的性质”,老年人处事冷静,他们很少会因为偏爱或憎恨,出面帮助一方、为难另一方,而是会试图去了解事实真相,看看问题究竟出在哪,以及这样做是否合理。村民们相信他们能够从全村的利益而不是个人出发,公正地处理本村事务,为村民们提供一种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力量的威严
与上面相反的是,人们有时候也会极端地尝试着推选青年人来担任他们的“领导”。青年人的激动与激情使得他们处事不像长辈们那样温和,在与其他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的利益冲突过程中,他们凭着年轻气盛敢于斗争,维护本村的利益。年轻人的争强好胜使得他们喜欢为了村民而出头,建立一个强势的“政府”。
(三)智慧的威严
无论是老年人还是青年人,人们选举的动机都是希望他们能为自己谋利益。但是,“如果说在大多数的决定和措施中,正确的和有益的只能是行家才能猜测和感觉到的,如果我们面临的前途是隐蔽莫测的——那么,智慧的威严作为神职人员的威严凌驾于一切其他的威严之上。”
文化精英可谓是乡村的知识分子,主要包括高中毕业未能考上大学而回乡务农的,本村委会小学教师等。对于农村来说,他们文化水平较高,工作热情也较高,能为村民解释国家的有关政策。他们的民主观念和知识分子的正义形象,使得村民对他们都十分信任。这些文化精英善于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他们所掌握的知识很容易得到村民的认同。
(四)权力的威严
作为地方基层政府的乡镇政府并不主张村民自治,因为村民自我管理,必然会对地方政府权威构成威胁。由于不甘心原有的权威流失,乡镇地方干部热忠于对村委会选举进行操纵和控制。因此,他们会推举一些他们信任的人担任村委会干部,继续执行他们的命令,那些与乡镇政府人员有密切联系的人也就会通过乡镇政府人员的权力干涉很容易地进入村委会。
二、影响村民选举民主的主导因素
(一)自身利益
在传统社会,国家不发达,人民主要生活在自然形成的较小群体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村委会仍然作为一个小共同体而存在,但慢慢渗透了有目的的人的联合即F. Tonnies所说的“社会”。在“社会”中,人是有自私心的,他们不会无谓而为,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应该能给他们带来收益;他们所付出的东西,应该以别的形式再返回到他们那里。所以村民们在选举村委会干部时,能否为自己带来切实的经济利益是决定他们支持或不支持某个候选人的决定性因素。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大多数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这使得他们在行使选举权是更直接地看到的是选谁才能为自己带来好处、利益,而无视其是否从全村的利益出发,是否做到公平、公正,这就势必会导致他们只选和自己关系好的人或本族的人。
(二)制度建设
目前,在农村除了国家规定的村民自治外再没有其他有关的制度来对其进行管理,制度的缺位必然会导致自治过程中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在滕尼斯的体系中,“共同体”是整体本位的,在此基础上,我认为宗族是小共同体,正是基于追求小共同体的利益使得一部分村民没能考虑全村的利益。因此,政府应该制定一些政策来对这种自然形成的小共同体造成破坏。而在现在的农村,他们要么从自身的眼前的利益出发,要么从候选人的个人背景出发,要么就是受乡镇政府领导的干预来选举,他们只是存在于宗族或个人的拉帮结派的小群体中,并没有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整体本位的大共同体。缺乏一种制度来引导他们从整体利益去考虑问题,进而产生了个人的理性导致了整体的不理性的局面。
(三)思想传统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悠久的历史,还有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观念。传统政治思维定势对基层民主的发展必然会产生负面影响。一方面村民们重等级轻平等,重权威人格轻大众参与,重人治轻法治,养成人们崇古崇老崇长心理,对村委会的事务寄希望在那些年老的长辈或族长身上;另一方面,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在我国基层也根深蒂固。一些乡镇政府领导认为自己是官,个人说了算,对村委会的选举横加干涉,他们不习惯让农民当家作主,而是乐于“为民做主”,操纵选举的程序,使一些农村有选举没民主,从而对选举由怀疑到失望,直至冷漠。
(四)文化素质
中国农民自古以来受教育程度低,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整体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还是普遍较低。这也是乡镇政府不全力支持村民自治的原因之一。
三、提高农村民主选举的途径
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及农民自身的利益,我国村委会选举还存在很大问题,并没有真正实现民主选举。只有清除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阻力和困境,才能真正实现农民当家作主,使基层民主得到质的飞跃,给新农村带来蓬勃的生机和强大的动力。这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努力:
(一)发展经济,为基层民主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的今天,相对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农村贫困人口还占相当的比例,这制约了他们的政治参与。因此,政府应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切实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只有经济发展了,人们的生产生活资料所耗费的时间大大节省了,他们才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参与村务管理的建设;也只有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他们才会花心思真正去参与民主选举,才不至于在选举过程中认为谁能给自己带来现实利益就选谁。
(二)提高村民素质,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
列宁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可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我国农村的农民文化水平低,文盲比例较大,严重制约了农民的政治参与。所以,应该大力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尽可能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只有农民整体的文化水平提高了,他们才能摒弃消极的封建传统思想,逐渐形成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才能形成一个从全局利益出发的稳定的共同体,最终利用投票选举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三)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村民自治制度的顺利实施,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有效进行,主要是依靠基层干部队伍。基层干部队伍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也代表着选举制度的权威性。
目前,有些基层干部的素质不是很高,破坏了选举的程序,存在着暗箱操作的情况,从而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农民觉得村干部都是上面内定好的,没有实际意义,不想去参加选举。因此,政府应花大力气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切实尊重农民的自治权,摆脱传统的命令思想,由对村委会的领导不断向指导转变,从而保证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有效进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农村实现经济与民主政治同步发展,搞好村民选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急切愿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推进民主制度建设,让农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这是实现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的根本保证,是建立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的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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