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生态环境的根本问题,人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人与自然界既对立又统一,人们改造与利用自然界必须遵循客观发展规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恩格斯的生态自然观对实现我国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建设美丽生态中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要以恩格斯生态自然观为指导,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树立环保意识;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模式,推动绿色发展。
关键词:恩格斯;生态自然观;生态文明建设;路径选择
21世纪以来,科技不断进步,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这不仅创造了更多的物质财富,而且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但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发展,不断地对生态环境进行破坏,引发了环境污染、气候恶劣、生物多样性匮乏等一系列生态问题。恩格斯的生态自然观论证了人与自然内在统一的辩证关系,强调以辩证的思维方式去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去分析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维护生态环境的自然平衡,使人与自然协调统一发展。恩格斯的生态自然观对我们建设生态文明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恩格斯的生态自然观为指导,提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建议。
一、恩格斯的生态自然观
(一)人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
人从一开始就属于自然界,自始至终都被认为是这个自然界的存在物,人是由自然界演化而来的,没有了自然界就不会有人类的孕育和发展。人类具有自然属性,不仅人的肉体和自然界有着紧密的联系,而且人的精神也和自然界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因此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的同时,必然会受到自然界的影响与制约。人类在对自然界改造的过程中,从自然界中索取资源,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还必须遵循自然的客观发展规律,不能破坏自然动态平衡。人类从自然界中索取资源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必须要敬畏自然,保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发展。人类不仅具有自然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动物也进行生产,但是它们的生产对周围自然界的作用在自然界面前只等于零,只有人才给自然界打上了自己的印记”[2]。人类自从自然界演变以来,就是有思维的、有意识的,人类在进行社会劳动时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意识的作用,运用智慧来改造自然,以此来满足自身生产与生活需求,因此人类不等同于自然界中其他的存在物。人类为了自身的生产和生活,为了不断营造自身良好的生活环境或工作环境,人与人之间必定会进行分工与协作,人类在进行社会劳动时会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具有社会的属性。
(二)人与自然界既对立又统一
人本身属于自然界,受到自然界的制约,自然是直接影响人类的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源头。恩格斯就人类的演化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3]。不仅人的本身是属于自然界的,人们的思维、意识也来源于自然界。恩格斯认为,人与自然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联系,是不可分离的统一体。人们只有依靠自然界给予的生产和生活物质条件,才能生存与发展,并一步步地进化。根据恩格斯的观点,在当今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要的情况下,要积极解决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矛盾,需要遵循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妥善处理好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尽可能让人与自然界之间形成一种良性关系。人在得到自然界物质条件的基础上,要保护自然界,不断改造自身来适应自然界的发展,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动态平衡。人类与自然界两者之间不仅紧密联系,也存在着对立的一面。当今,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自身。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向自然界寻求资源,而这种寻求是不遵循客观发展规律的,是消极的,是盲目的。后果是必将受到自然界的惩罚。之后,人们才会意识到不能消极、盲目、违背客观发展规律地去破坏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应该和谐共生。在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矛盾的无限循环中,人只有以正确的方式寻求资源,并回报自然给予我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两者之间才能最终演变为和谐的动态平衡关系。人类社会才能在人与自然界的对立和统一中不断进步。
二、恩格斯生态自然观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一)人们改造与利用自然界必须遵循客观发展规律
恩格斯指出“人靠自然生活,自然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交往的、人的身体”[4]。人类是一步步进化而来的,其源头正是自然界,从最初的低级动物演化为高一阶段的动物,从猿演变为人类,自然界为人类从猿演变为人奠定了基础。人类社会达到更高阶段所需的自然资源也是自然界提供给我们的。自然界是人类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坚实基础,而人类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不断地向前发展。恩格斯指出“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5]。自然规律是一切客观事物所固有的、本质的联系,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思维而存在的。人们可以了解并利用自然规律,不能不遵循自然规律。实践证明,人类只有遵循客观发展规律,才能不断地进步与发展;不遵循自然界的规律,盲目地改变自然,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造成生态失衡,限制人类的发展与进步。
(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需要制度保障
在人类社会面临各种矛盾和问题中,恩格斯指出“人与自然的和解”是生态环境方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和解”主要的含义是指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其中人与人的和谐关系是首要的,只有在人与人和谐关系的背景下,人类尊重自然界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继续向前发展。恩格斯指出要从社会体制去分析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因此,在生产实践中就要考虑到人对自然界造成的长远后果,协调好两者之间的物质变换,对当今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行制度变革。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节约型社会,在生态法治建设方面,措施如下:一是要加强生态立法、生态执法,完善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惩罚。二是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绿色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三是要积极改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相关行为。另外还要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努力改变资本主义权力分配关系,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利、环境权利等,努力改善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生态方面的矛盾与问题。
三、基于恩格斯生态自然观的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路径
恩格斯所论述的生态自然观蕴含了丰富的生态文明观点,对于分析当今全球生态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动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具有丰富的当代价值。因此,要以恩格斯的生态自然观为理论武器,在思想上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积极地实现我国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建设美丽的生态中国。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在新时代,必须要根据我国国情,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之路,措施如下。
(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树立环保意识
恩格斯的生态自然观的生态观念重点强调,自然界中的资源和环境承载力是有一定的限度的,人类必须对其节约利用、有偿使用。人类的观点深深地影响着人类对自然的生产实践活动。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共生,首先必须大力加强环境教育,树立敬畏自然的生态观念,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观,建立良好的人与自然间的动态平衡关系。一是要通过各种途径普及生态环境知识,改变落后的生态观念,增强环保意识,不断提升公民改善环境的自觉性。二是要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警戒教育,让人们认识到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造成的威胁,增强社会责任感。三是要提高公民的法治和道德修养,让公民养成自觉保护环境的习惯,实现人与自然的动态平衡。四是要将理论付诸于实践,积极组织公民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实践活动。
(二)构建绿色消费模式,推动绿色发展
消费与自然资源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近代以来,盲目消费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系列的消极影响。为了改善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应该积极改变消费观念,逐渐养成绿色消费习惯,构建绿色消费模式。一是要通过网络、广告、杂志等媒体,以各种形式宣传绿色消费观念,改变人们的消费意识,帮助人们养成适度、理性消费的绿色消费观念。二是要运用法律手段和税收等经济手段,推进文明消费,避免铺张浪费、盲目消费。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作者:宋玉坤 姚孟春 单位:西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