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诗、乐、舞三位一体,今有音乐学科综合。近年来,舞蹈己成为我国对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教育途径之一。为此,高师音乐教育在体系综合方面,舞蹈课程的建设问题再次热议。高师音乐教育应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思想,深刻领会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艺术课程标准》、《音乐课程标准》理念与方针,注重课程建设的多元性和均衡性,加强与中小学音乐、艺术基础教育的衔接,使高师舞蹈课程的建设与中小学音乐艺术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相适应,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
一、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舞蹈课程建设中的问题
1、教育理念滞后
由于传统的教育模式具有较大的历史惯性,在当今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建设中传统理念仍然产生较大的影响。虽然国家教育部近几年已颁布了《艺术课程标准》、《音乐课程标准》,但从整体上来看,对“新课程标准”的认识相对比较迟缓。导致舞蹈课程不能完全从以往单一的“依附性”等传统教育理念中解脱出来,阻碍了教育目的、教育功能的发挥,使教育目的难以真正成为教学评价的标准,造成了学生专业技能的缺失,知识面狭窄,从而影响了综合能力的发展。尤其面对当今社会经济、文化、艺术的迅猛发展,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舞蹈课程的建设基本上是被动的跟着走,缺乏前瞻性。滞后的教育理念,使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舞蹈课程建设和教学目标偏离了目前中小学音乐、艺术基础课程改革的轨迹。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形成了阻碍。
2、课程设置老化
(1)课程设置老化。课程设置的老化与现实需要还存在不适应,如在舞蹈课程设置上过于单一,缺少实用性、适应性和实践性。这种结构过于单一的课程设置与实现中小学音乐、艺术基础教育教师的专业综合化发展要求存在着诸多弊端。导致学生在教学实习、艺术实践以及在毕业后的教学工作中出现综合性教学能力的不足,延长了学生毕业后工作、教学的适应过程。
(2)课程结构失衡。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技能课程应该是以声乐、钢琴、舞蹈并重,但长期以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结构一直受传统单一的“依附性”体系制约。作为“依附性”课程所占比例过小,开设的门类过少。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作为培养能歌善舞的音乐教师职业素质的主要课程是区别于其它专业艺术教育的重要标志。在整个音乐教育专业舞蹈课程体系中,课程结构的失衡,势必影响学生专业质量、综合能力的提高。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学生在职前教育阶段虽然受到“依附性”舞蹈课程的学习,而一旦进入中小学音乐、艺术基础教育课堂,面对具体的律动、载歌载舞及歌舞编排等实践教学时,学生往往因为专业技能的缺失而陷入困惑,造成了学生“学无所用”,“求而不得”的尴尬现状。
(3)培养模式滞后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现行的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的舞蹈课程,一直沿用传统的课程开设方式培养学生,这种培养模式的弊端,一是固化的培养规格。单一的课程设置使学科之间相互剥离开,阻碍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跟不上中小学音乐、艺术教育改革形式的发展步伐。二是高师的音乐教育体系中舞蹈课程建设与中小学音乐、艺术基础教学改革相互脱节,二者缺乏联系,各行其事,使学生在实际教学中,一是对中小学音乐、艺术教材的陌生。二是由于综合能力的缺失难以胜任教学。背离了当今教育改革中高校教育培养模式的战略方针。
二、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舞蹈课程建设的对策
1、明确教育目标,更新教育理念
(1)坚持特色教育目标。“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应该是素质全面的全能型人才,声乐、舞蹈、器乐是实际工作中最为重要的技巧基本功”®。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舞蹈教育与专业舞蹈院校的“精英主义”教育理念形成两种不同的教育范式,具有不同的发展依据和教育目标。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的舞蹈教育要有自己的教育特色,要把握舞蹈与其它艺术学科的综合教育,以及对现代社会普及艺术教育、全面推进人的整体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因此,走教育综合化道路;以培养素质全面的全能型人才为宗旨,是当前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舞蹈课程建设的整体目标。
(2)确立现代教育理念。更新教育理念,在改革创新中寻找新的结合点。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的舞蹈课程建设,首先要确立培养学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学生个性与综合能力的发展;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创作意识的现代化教育理念。其次,在专业技能训练中,要以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要根据学生的来源与自身条件,第一,加强学生身体的协调、身体的韵律、动作的规范性训练。第二,加强节奏感、乐感、表演的训练。第三,加强舞蹈基本技巧、技能和舞蹈编创能力的训练,确立培养专业综合化教师的教育理念。第四,在课程建设中要广泛渗透和体现《艺术课程标准》和《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教学和评价等先进理念,让学生在毕业前就能了解、掌握中小学现代音乐、艺术课程的新教育理念,并把这一现代教育理念作为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舞蹈课程建设的综合教育行为指针。
2、重构课程体系,调整课程结构
(1)重构舞蹈课程体系。根据中小学音乐、艺术课程改革发展思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中的舞蹈课程体系应以培养学生素质全面,具备综合能力为宗旨,其一、按照综合素质课、舞蹈基础理论课、舞蹈基础技能课、艺术实践课等四大模块重构课程体系。综合素质课要以培养学生思想品质、道德品质、职业修养和文化艺术修养为教学目的。舞蹈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舞蹈技能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艺术实践课程教学要以开发学生形象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为目标,注重学科交叉的科学性,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形成以舞蹈审美、舞蹈表现、舞蹈创造、舞蹈文化为相互关联、相互贯穿的课程体系。其二、舞蹈课程的设置要以《艺术课程标准》和《音乐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明确舞蹈艺术与其它艺术的性质与本质上的不同,加大舞蹈课程在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的课程设置,使舞蹈课程成为名符其实的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的主要技能课程之一。
(2)调整舞蹈课程结构。目前,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舞蹈课程建设应走出单一“依附性”的认识误区,调整舞蹈课程结构。要精选学生必备的舞蹈理论知识和技能课程,合理的分配综合素质课、舞蹈基础理论课、舞蹈基础技能课、艺术实践课比重,使课程结构具有科学性、实践性、综合性、地方性。构建一个全新的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的舞蹈课程。只有从多极发展、多元构建的角度出发,才能科学合理地培养“新课标”需求的人才。
(3)加强教学的实践性。学生的教学能力与艺术表演能力的形成,不仅要靠课堂教学环节,更重要的是教学实践和艺术实践环节。学生在课堂上掌握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转化为从事教学和舞台表演的基本能力。根据本学科特点,在课程结构中,一要开设教学实践、艺术实践等课程,以提高学生的教学能力、专业表演能力、组织能力、编排能力和创作能力。二要加强实践基地的建设,组织学生到实践基地进行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艺术表演,强化学生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与艺术实践的目的和意义,切实提髙本学科的教学质量。可以说,教学实践与艺术实践是学生教育教学能力与表演能力形成的重要途径。
3、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1)更新教学内容。首先要针对以往舞蹈教学内容单一与当今音乐、艺术基础教育相脱节的现状,从当前的应试教育转向综合素质教育的潮流,在充分保证基础知识体系完整的基础上,第一,要积极引入具有民族地域性和地方特色的教学内容,丰富学生的舞蹈文化内涵,促进民族区域和地方特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第二,加强与本课程教学内容相关学科、特别是技能、技巧课的横向、纵向联系及内容体系间的联系,使学生更广泛、跨学科的掌握学习内容。第三,注重艺术创作、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相的结合,体现教学内容的多元化。要结合中小学音乐、艺术课程教学实际,从中获得有用价值,形成大学与中小学一体化教学模式。
(2)改进教学方法。“口传身授”是舞蹈特有的教学方法。在此基础上,针对传统的、单调的课堂教学方法必须加以改进。要引入适应本专业特点的教学方法。如,“探究式教学方法”和“训练与实践式教学方法”。前者是在掌握舞蹈基础知识、技能、技巧的基础上,通过教师的引导,主动获取知识,让学生有自由表达见解的机会和展示创造才能的时间与空间。后者是要加强课堂练习、教育实习、艺术实践等教学,因为这是学生巩固、丰富、完善所学知识的主要途径。同时也为学生研究性学习的提升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整体实践能力的培养奠定了基础。
4、探索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
传统单一的“依附性”培养模式已经暴露出诸多弊端,培养出来的学生素质不够全面,知识面较窄,综合能力差,很难适应社会需求,尤其对学生就业问题造成了直接的影响。因此,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的舞蹈课程应围绕教育教学的综合性、创新性、示范性的观点构建培养模式。要培养出:①具备高尚的思想品质,丰富的文化修养,宽厚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声乐、钢琴、舞蹈等技能、技巧。并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过硬的国内竞争能力、国际竞争能力以及性格与人格得到健全发展的高素质人才。②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开发潜智,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想象思维能力与实际应用能力,强调学习的研究性和独创性。③注重综合教学能力的培养。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舞蹈课程的培养目标是未来的中小学音乐、艺术基础课程教师,未来的音乐、艺术课程教师不仅要掌握声乐、舞蹈、器乐等基本技能,更重要的掌握教学方法。“因此,应在每一门专业课中都渗要透教学法的内容,以使学生在掌握该门学科的技能、理论知识的同时掌握该门学科的教学法的内容”。®以增强专业的实用性、适应性,避免长期困扰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的舞蹈课程不能与中小学音乐、艺术课程协调发展和缺少“实用性”“适应性”的弊端,促进高师音乐教育体系中舞蹈课程培养模式质量的提高与目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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