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1、农村干部作风不实。主要表现为:部分村干部喜欢搞“一言堂”、“家长制”,决策不够民主;有的村干部作风粗暴,以言代法,法纪观念淡薄;少数干部与民争利,搞铺张浪费,挥霍民财,损害了群众利益和党的形象;更有极少数村支部、村委会“两张皮”,甚至村委与支部“分庭抗礼”,削弱了党的领导。
2、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有的村干部长期离村而居,不体察民情,不关心群众疾苦,脱离群众,对一些倾向性、群体性事件重视不够,处理不当,导致群众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有的村干部政绩观、利益观不正确,不尊重科学,不发扬民主,脱离实际搞建设,劳民伤财,增加债务;有的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3、部分干部因循守旧,发展不够。少数村干部抓工作不抓学习,学技术知识不学党纪法规,办事凭老经验,管理靠老办法,理论知识陈旧,工作能力平庸,导致部分村经济发展缓慢,新农村和小康建设失去了政治保障和产业支撑,导致群众积怨较深,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忽视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巩固基层政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性。有的干部认为村级既没多大权也没多少钱,大的腐败不可能产生,没必要花大气力去抓党风廉政建设,当务之急是要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抓好新农村硬件建设。有的干部认为自己是老百姓一个,出现一些问题也没什么大不了,有的干部还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歪思想,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价值观、利益观、权力观错位,党风廉政建设喊在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出现上面逼得紧,下面抓得松的现象,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最终出现问题。
2、制度约束不强。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乡镇到村都制订了不少制度,也在积极创新,但制度远达不到健全和完善的要求。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如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在制度执行上,有些制度很健全很规范,但也只是图形式,摆花架子,没有真正执行和落实。
三、几点建议
1、强化思想教育,健全拒腐防变长效机制。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勤廉意识为重点,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各级纪检组织的管理教育职能,利用党员春训、工作会议、“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政策法规、党纪条规、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发展观、宗旨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着力在农村党员干部中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2、健全完善制度,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监督制约,为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提供严密、规范的制度保证。一是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工作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支部干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组织工作制度,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建设新农村中创新优势,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加强以民主自治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制度。主要包括围绕民主为核心的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制度,在村民自治组织设置、集体经济管理、社会秩序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充分体现村民自治原则,大到政治、经济活动,小到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根据实际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群众的日常行为。三是建立形成以财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管理制度。主要有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农民负担监管制度、村级财务“双代管”及农村财务定期审计等制度,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行为。四是建立以村务公开为主的社会事务管理制度。五是建立权责明晰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党组织延伸,以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主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基层支部和党员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其勤政廉政。
3、加强民主监督,建立权力运行规范机制。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通过保障农民权利,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一是深入推进村务公开。二是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考核和民主评议。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评议组织,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通过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赋予农民群众一定的监督权和评议权。继续推行村级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和廉政承诺制度,广泛发挥上级党委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纠正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和监督。四是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解决好当前农村村级监督缺位的问题,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严格执纪,建立违纪惩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从严执纪,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基层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和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建设工程等过程中发生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甚至搞宗族宗派主义,勾结地方黑恶势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