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以来,省贯彻财政“大监督”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建立财政同步监督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财政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了财政监督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系统总结开展同步监督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深化新形势下对财政监督规律的认识,更好地促进财政监督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财政同步监督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针对财政收支大幅增长使财政管理面临的风险日益突出,财政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与管理“两层皮”等问题,省财政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着力解决监督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对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统筹规划,提出了同步监督理念,明确了同步监督工作思路,并付诸实施。
(一)以理论研究为重要支撑,着力树立同步监督理念。省财政厅站在全局的角度,加强理论研究,基本形成了包括概念、理念、思路、格局、体系在内的一整套同步监督理论框架,对指导同步监督实践起到了重要作用。所谓同步监督,即以财政部门各业务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为主体,把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各个环节,对所有财政资金从预算编制、执行,到使用结果进行及时有效的全过程监督。可以将同步监督理念概括为“三同”,即监督与管理同步;监督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同步;监督与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同步。同时,确立了“理顺监督主体、明确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措施”的同步监督工作思路。在监督主体上,明确财政部门各业务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同为监督的主体,业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自觉发现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及时进行纠正;在监督范围上,将财政业务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及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监督范围,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财政监督的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在监督方式上,充分利用业务机构直接管理资金和专职监督机构参与预算编审及监督预算执行的便利条件,对预算编制、执行过程及资金使用结果进行全过程监控,使财政监督真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在监督措施上,既强调各业务机构要加强制度约束和对预算单位的日常监督,又强调专职监督机构对各业务机构资金分配管理的再监督。形成业务机构监督与专职监督机构监督的有机结合,实现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效制衡。与此同时,加大了财政同步监督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积极引导财政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同步监督理念和实践上来,确保正确理解和高效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业务水平。
(二)以制度设计为基本立足点,着力构建同步监督机制。在组织财政同步监督工作中,省财政厅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注重顶层设计、强调务实管用。20××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格局的意见》、《财政同步监督工作规则(试行)》、《财政监督检查操作规程(试行)》、《财政同步监督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了以一个“决定”为统领、十个“配套文件”为支撑的同步监督制度体系,涵盖了工作指导、职责分工、规范程序、考核问责等方方面面,为构建财政同步监督机制提供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保障。各市县财政部门也都参照省财政厅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同步监督制度。
(三)以明确职责为主攻方向,着力落实同步监督责任。省财政厅立足于增强同步监督的整体效能,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等财政业务为主线,划分了各业务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的同步监督职责分工。各业务机构主要是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加强制度约束、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专职监督机构主要是负责财政同步监督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并开展专项检查、绩效评估和再监督。同时,还进一步细化了各业务机构的监督责任。有预算收支管理职责的业务处对分管预算单位或服务对象的财政财务管理活动开展事前审核、适时监控、跟踪问效等日常监督;对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对资金分配、使用所取得的效益开展绩效评估。预算、国库等预算综合管理业务处,通过预算编审、支出动态监控和专项检查方式,对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情况实施再监督。在此基础上,又具体明确了各处室内部各岗位同步监督职责,使财政监督落实到处室、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与此同时,还实行了同步监督“一把手”工程、同步监督工作问责制,并采取打分制对相关处室同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四)以提高实效为根本目的,着力深化同步监督成果。四年来,省财政厅各业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收入、资金分配等财政日常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各自的监督优势,对涉及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重要问题,认真执行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自我发现问题、自我整改纠正、自我规范管理、制度约束力等能力明显增强。同时,还对分管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提出各类整改意见和建议800多条,修改完善179项资金管理办法,使日常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有效地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在此基础上,专职监督机构牵头组织业务机构人员开展对民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及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累计查出各种违法违规资金30多亿元,纠正违纪资金10多亿元,提出整改建议180余条,被批示采用70多条,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较好地发挥了财政专项检查监督作用。
经过四年来的强力推进,实行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已取得积极成果,全省财政监督工作实现了由专职监督机构单独开展监督,向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共同履行监督职责转变;由单一的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由单纯查处问题,向规范财政管理转变,财政监督综合效能有了显著提升。
二、实行财政同步监督机制的启示与思考
围绕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财政监督提出的新要求,在实行同步监督机制的同时,省财政厅也从各个方面对影响和制约财政监督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了思考,并获得了一些启示。
(一)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财政监督的独特优势,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成为现实。经过四年的实践探索,省基本建立了一个能够把同步监督理念和机制融入业务管理,由财政业务机构人员从组织收入和研究资金分配开始就注重和加强制度约束,自觉发现和纠正不符合制度规定及不利于发展的问题,并继续沿着财政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进行及时有效地同步监督,做到资金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同时,专职监督机构发挥其专职监督职能,主动前移监督关口,参与预算编审,借助“金财工程”数据接口及时监控预算执行。集中力量进行事中、事后重点专项检查,并与业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把监督融入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业务机构和专职监督机构人员有机配合开展同步监督,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事前监督,才能做到对财政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这是财政监督的独特优势。
(二)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省市县财政监督力量的整合作用,使对财政资金的全覆盖监督得以落实。针对财政监督工作存在专职监督机构“孤军作战”,缺乏内部监督力量的整合、缺少上下联动的问题,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提出的“全覆盖”监督要求,在同步监督机制建设过程中,着力构建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的“三横一纵”监督网络系统模式。从横向上,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各自负责对本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及资金使用结果的监督,确保横向到边;从纵向上,建立完善上下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对财政重点资金和监管项目进行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形成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之间上下互动、协调配合、紧密衔接的立体监管体系,确保纵向到底。可以说,实行同步监督机制的过程,就是整合全省财政监督力量、践行对财政资金“全覆盖”监督的过程,就是弥补监督缺位、扩大监督效果、提升监督质量的过程。实践充分证明,“三横一纵”监督模式是使“全覆盖”监督落到实处,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整体效能的有效保障。
(三)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财政监督的规范作用,使规范财政管理更加及时有效。省财政厅一方面要求业务机构人员,在财政业务工作中注重加强制度约束,自觉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同时又要求业务机构人员通过开展日常监督,对预算单位人员、收入、支出、资产、经费以及专项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经常性审核,对预算单位的资金收付、资产变动实时分析监控,提升了财政管理绩效。与此同时,我们组织各业务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把查问题、提建议、抓整改、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主动督促和帮助被检查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践充分证明,通过开展同步监督,促进规范管理的效应得到进一步显现。在今后实行同步监督的长期工作中,只有更加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趋势,及时揭示和反映被检查单位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剖析查找问题的症结和原因,才能从完善制度、促进改革、强化管理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检查意见和建议,着力提升财政监督质量和层次。
(四)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财政专职监督机构的检查作用,使对重点财政资金的监督更有力度。专职监督机构是财政监督的主要力量,在财政同步监督中,既要注重发挥业务机构的监督作用,更要注重发挥专职监督机构的作用。如20××年,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民生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检查,全省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发挥集团作战优势,共检查扩大内需项目1500余个,发现有问题资金11亿多元;检查重点建设项目220余个,发现有问题资金7.1亿元。实践充分证明,财政专职监督队伍是一支能打硬仗的“突击队”,是提升和扩大财政监督力度的“主力军”。在今后深化同步监督工作中,只有始终坚持发挥专职监督机构的检查作用,才能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别是民生等重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
(五)实行财政同步监督的实践彰显了财政监督的反腐作用,使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有了进一步保证。财政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省财政厅把实行同步监督与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丰富有效的同步监督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财政干部普遍认识到开展同步监督,既有利于财政资金安全,更有利于保护财政干部自身安全。各业务机构干部把同步监督落实到财政管理具体环节中,自我监督能力明显增强。专职监督机构结合检查考核同步监督工作,一并检查各业务机构干部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使财政干部不廉洁等违法违纪问题明显减少。实践充分证明,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过程中,只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同步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对财政干部分配管理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才能从制度上制约和监督财政权力运行,保证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