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谈及马克思的人学问题,不可避免要关注于人类中心主义这一命题。伴随社会进步和人类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解读也出现了多样化,与之前对这一关系把握不准确形成了鲜明对比。面对不同的解读路径,怎样全面认识人类中心主义这一价值命题,对于廓清笼罩在这种关系之上的迷雾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否超越人类中心主义?是否存在实现这种愿望的可能性,这是本文所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着重对当前学术界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几种主要观点进行了分析,最后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给出了一个综合述评。
论文关键词 人类中心主义 以人为本 自然界 主体性
近年,关于人类中心主义的讨论一直未断,尤其在“科学发展观”提出之后,这成为当时一个热点话题,似乎让大家看到一个希望,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来取代人类中心主义或者弥补其缺陷。在理论界的广泛讨论之后,观点也莫衷一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批判人类中心主义的不少,一部分是用新理论重构人类中心主义,还有则为人类中心主义辩护。这三种观点基本涵盖了对于人类中心主义的态度,但是,能否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应该如何认识人类中心主义,这是仍然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
一、 传统认识中的人类中心主义解读
理论界大体把人类中心主义看成一种世界观、价值观,内涵包括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和人的内在价值,当然这是相对于自然界而言,是生态学意义上的范畴。放置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尤其是在工业社会以及后工业社会的环境里,这种关系的紧张加剧了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学者对于这一概念的理解也存在差别,学者大卫·佩珀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是“(1)一种把人类置于一切生物的中心的世界观——它被大多数西方人视为当然。(2)把人作为一切价值的来源,因为价值概念是人创造的”。学者傅华把人类中心主义解释为“人类作为自然进化的最高产物,总是根据自己特有的视角、方式和需要来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人类,只有人类……才是自然价值的主体;所谓中心实际上就是指人类在自然万物中处于主体地位,就是指人是人类全部活动和思考的中心……”。相比较而言,这些观点有不少共同之处,都是从价值论的角度,从价值评价出发来确定“人类”这个“中心”,有其合理性。在人与自然构成的二元世界里,人具有理性而自然不具有,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类不自觉的将自身作为价值评价的尺度。可以说,人类中心观念是人类历史自然发展的一种结果,不论是在本体论、价值论,还是认识论之维,都有其存在和发展的根据。
二、 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与辩护
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不同的学者研究,其立足点的不同,也必然会形成差异。不能说哪个正确或哪个不正确,只是作为一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认识来学习,但是,细心之处会发现,不论是批判还是辩护,都没有离开“人”这一主体。
(一)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评
之所以批判人类中心主义,是因为生态学中人与自然紧张关系的出现。他们把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的原因主要归咎于人类中心主义这种控制、支配自然的价值观,并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里寻求批判人类中心主义的依据,一般从马克思的自然观、实践观和主体性三个维度批判人类中心主义。从自然观的角度,马克思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抽象自然观的批判后得出人化自然的自然观,尽管这也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出发点,但是,反对者认为自然界是人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更加注重自然的存在意义。不管人类社会怎样发展,人总是依靠自然界而活,自然的优先地位不会改变,人类中心主义偏离了马克思自然观中人与自然关系的范畴。从实践观的角度,实践是人类改造世界重要的活动,作为一种主体性的活动,必然会在这个过程中面临价值选择的问题。人类中心主义主要将这种价值选择倾向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忽视了自然的价值尺度,这种观点将人类社会的终极价值和自然价值对立起来,没有看到其内在的一致性。从主体性的角度,马克思把人看作是具有自然力和生命力的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类能够改变环境,但另一方面,人也是受限制的自然存在物,人要努力实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人类中心主义过多发挥了人的主体性,没有重视马克思主体性思想中还潜藏着制约性的因素,因而偏激片面了。马克思是不是就是非人类中心主义者,这长期受争议,只是在他的著作里不时透露这样一种信息,无可否认,马克思的思想中,人是论述的中心。
(二)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辩护
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努力,也使一些学者开始从另外的角度来认识人类中心主义,从人类中心主义本身去找寻解决之道,英国学者格仑德曼就是如此。他认为自然中心主义是一种幻想,主张从人类自身角度来思考解决当前面临的生态问题,历史唯物主义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格仑德曼主要从三个方面重新认识历史唯物主义。一是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内涵,而从广义上理解,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将生产力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统一起来的。二是认为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下,人与自然处于一种“新陈代谢”的交互关系中,人类既不自觉的与自然发生联系又抗争着改变这种联系,这种“新陈代谢”的关系是一直存在的一种状态。三是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也将生态作为历史进步的一个标准,不仅仅是经济标准或者技术标准,马克思关于历史进步的标准实现了这些标准的统一,更为全面的衡量社会进步。所以,从这几个方面而言,人类中心主义并非就是引起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根源,反而,人类中心主义可能为自然环境的保护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人类中心主义不仅为评价所面临的生态问题提供了一个立足点(人类作出的评价都离不开人的因素),除此之外,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的平衡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的繁荣是统一的,单方面发展只能是畸形,无法持久。想用自然中心主义来替代人类中心主义是不可取的,马克思的人类中心主义能够使人类把握好评价的价值尺度,关注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
三、 以人为本与人类中心主义
“以人为本”概念,不为中国独有,西方亦存在,它以“科学发展观”的核心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既不同于中国传统语境下的涵义,又区别于西方的理解。当然,在西方更多以“人本主义”的形式出现,这里的人是抽象的人,而非马克思现实的人。这样,其中的差别也可察觉,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思想是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依托于马克思的人学理论重新加以解释,它是唯物史观人学思想的时代升华。马克思一开始就确立了人类解放的目标,致力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论是青年马克思还是老年马克思,尽管前后观点有矛盾之处,但这一终极目标一直贯穿始终。马克思的人学理论有着鲜明的历史性和时代性,“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理论,强调了阶级主体、群众主体,突出了人得社会性、历史性、实践性,并展现出一般意义上的人文精神”。 “以人为本”以马克思的人学理论为基础,发扬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为我们重新树立了一种思维方式、价值追求和评价标准。
从对“以人为本”概念分析可以看出,在对人类中心主义批判仍然火热的时代,科学发展观却将人的问题作为理论核心,这是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重构,还是一种新形式下的人类中心主义?不可否认,“以人为本”虽然仍然以“人”为中心,但是也努力与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划清界限。从价值目标看,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人类沙文主义,仅看重自然的工具价值,忽视其内在价值。“以人为本”不同之处在于坚持了生态正义原则,人的解放不仅是自身的解放,更是人与自然关系的解放,对自然要有道德关怀。再是,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更像一种群体中心主义,只从人类群体的角度去认识和改变世界,这种群体性意识必然有其狭隘性和片面性。“以人为本”理念在这方面有所改善,对利益进行新一轮平衡,不只关注特定群体的利益,而是在作为一个“类”的人类整体利益的角度对利益进行分配,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统一起来。除此之外,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使人总保持一种先天优越性,着重强调自身的主动性,以自然主宰的身份改造和征服自然,凸显自身的巨大能力。“以人为本”在一定意义上修正了这一观点,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仅表现在对自然改造的能力上,也表现在对自然的保护上,二者是内在统一的。由此可见,“以人为本”的提出似乎是在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新一轮概念上的构造,力图以一种全新的立场,借助于马克思的人学理论,对人类和自然进行再平衡。可以说,“以人为本”在实质上并未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之,更像是一种新形式的人类中心主义。
四、 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人类中心主义再解读
马克思是不是一位人类中心主义者?这个争议暂且不论,研究马克思的文本可以发现,他所有问题的出发点是人,而且是现实存在的人,马克思的哲学是一种主体性的哲学,是人类解放的哲学。这里的主体性要与近代哲学中的主体性概念区别开,马克思的主体性哲学是一种实践意义上的哲学,是与人这一主体的具体实践活动紧密集合的,而非近代哲学中走向自我或是自我意识的主体哲学。在这一基点上,关于马克思的人类中心主义解读才得以可能。
整个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人的历史,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指出,历史是人创造的历史,“全部人类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在人这个前提下,才可能谈论历史。尽管有自然史的存在,马克思更关注人类产生后的自然界,这是结合了人的实践活动的自然界,这个现实的自然界对人的生存与发展具有真正的意义,撇开人去谈论,是无意义的。确立人的实践主体性之后,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过程中,必然会坚持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人类在展开自身实践活动过程中,都是以自身的某些需要的满足为目的,或证明自身存在意义,或按照自己的尺度在自然界中获取自己所需。不论是怎样一种目标所指,最终无一不都是指向其自身。这样,主体向度被建构起来,形成了一种潜在性的价值标准。
我们讨论人类中心主义,更多是一种价值观意义上理解,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从以前纯粹的认知关系中脱离出来,加入人类的活动之后,价值关系逐渐成为新的关注点。毕竟纯粹的认知对自然影响不大,主要影响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深度和广度,一旦将之用于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影响开始凸显,价值关系在这里构建。所以,马克思的主体性哲学涉及到价值关系的处理,而且从生态学的马克思主义角度讲,马克思非常注意人与自然价值关系的和谐。价值关系是主客体之间一种对象性的关系,对象性关系是连接主客体的桥梁,在对象性的关系中,价值关系形成。自然首先是人各种实践活动的对象,“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对象,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一个存在物如果本身不是第三存在物的对象,就没有任何存在物作为自己的对象,就是说,它没有对象性的关系,它的存在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人与自然界紧密相连,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人不仅使自然的形式产生了变化,在自然中也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追求。人类的活动只会或多或少与自然发生关系,从人类的需求讲,人类需要自然来满足自身,这种利益关系,只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才存在,自然事物之间无法形成。人离不开自然界,自然界也离不开人,“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只有在与人发生的种种关系中,自然界才有意义,才有价值。
人类中心主义的强度是与人的能动性的力量相适应的,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人的力量比较薄弱,不足以对自然界形成威胁,人与自然基本处于一种动态的平衡状态。资本主义社会极大解放了生产力,人类的力量变强,为了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贪婪的向自然界索取一切,科学成为其有利的工具。甚至在这个过程中,人丧失了自己,自身也陷入危机之中,自然生态的危机在本质上也可说是人的危机。人类主体性力量的大爆发,加上利益熏心,人类为成为自然的主宰而沾沾自喜,恩格斯告诫过,自然界会对人类陶醉的胜利进行报复。人类主体性意识的增强,并不意味就能随心所欲的支配自然界,更应该的是有一份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责任,人类有义务爱护自然界这部分无机身体。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必须以人与人的矛盾解决为前提,人类中心主义引发的各种问题,实际上都是人的问题,应该看到,人与自然的发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只有在共产主义阶段,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解除,摆脱异化的状态,获得对自身本质的占有,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才能真正解决。由此可见,尽管人类是引起这类问题的主要因素,然而这些矛盾的解决,人类依然是主要的推动力量。人类要发展,必然会牺牲一定的自然资源,当自然环境紧张,人类也必然会牺牲自身利益,这种矛盾需要人类自身去平衡。
因此,从总体上看,尽管学术界对人类中心主义有不同的解读,是批判也好,辩护也好,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人类自身行为的视角。既然人类是造成人与自然紧张关系的始作俑者,在解决这类问题时就不能将人类排除出去,离开了人的作用,问题无法解决,更无意义而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更重要的是一种价值关系的把握,要将自身的价值与自然的价值全面结合起来,这样,自己的行为才有约束和导向。在以人为主体的世界里,人类中心主义从未远去,它依然会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我们需要做的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同时,也要促进人类中心主义内涵的更新,人类中心主义理念也要与时俱进,也要同人类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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