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全党全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的背景条件下,《经济法》课程思政目标的达成,已然成为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根本要求,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能够言传身教的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体系重构、思政案例的嵌入、话语体系的确立、教学模式与方法的创新作为重点任务,帮助学生认知国家战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关注现实问题,养成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本文就《经济法》教学课程思政的必要性、课程思政建设与改革的实践探索,并提出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于2020年5月28日下发了《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对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鉴于《经济法》课程是所有经济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开设范围较广、影响面大,必须在教学团队的思政素质建设、教学内容与过程中有效融入思政元素,对教学模式和方法进行创新,充分发挥课程对学生思政教育的引领作用。
1《经济法》课程思政的必要性
1.1课程思政是高素质人才培养需要
众所周知,随着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快速普及,网络环境越来越复杂,各种不良思潮对学生造成的不利影响越发复杂和多样,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各级各类高校必须回答的根本问题,立德树人成效已经成为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保障我国长治久安,决定中华民族复兴和国家崛起的决定性举措。
1.2课程思政是构建
“三全育人”的关键所在要保证人才培养过程中学生政治意识、思想觉悟不断提高,通过思政课程与专业的课程思政协同效角充分发挥,使学生专业技能切实提高的同时,促进学生正确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树立,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必须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结合各级各类高校学生的特点,紧紧抓住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让所有高校、所有教师、所有课程都承担好育人责任,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科学设计各类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以及专业课程教学体系,有效融入思政元素,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将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形成协同效应,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大格局。
1.3课程思政是提高
《经济法》教学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经济法主要针对在市场规则调整以及国家宏观调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社会关系,通过有效手段对其进行法律规范。与公法或私法有所不同,经济法需要对各类主体利益进行综合保护,其中包括了个体营利性及社会公益性。在社会公益性层面,需要确保社会公平性,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另外经济法所涉及的内容还包括了通过有效调整手段对目标进行高层面的协调,包括资源配置以及财富分配等。所以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相关法律和规范,同时还需要正确把握社会经济环境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也充分体现了经济法教学过程中课程思政融入的必要性。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应将课程思政教育内容与专业法律知识相结合,在进行专业法律技能和知识的传授过程中,提高学生对国情世情的理解和认识,有利于学生正确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的树立,培养学生能够坚持底线,遵守规则,促进学生积极健康的心态及良好职业操守的养成。
2《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思路与实践
2.1课程思政顶层设计
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大纲对课程思政目标与教学理念方法进行明确,对教学体系、学科内容以及教学计划结合教学大纲的指导性文进行编写,应基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教师教学质量及学生成绩检查的重要标准,并对课程教学与思政教育有效结合的知识点进行寻找和挖掘,同时对思政素材不断积累,使思政教育能够顺利融入经济法教学各环节。转变以往重视学科体系完整性,以知识讲授为主的传统模式,需要从法律能力、公民素养、职业道德、社会能力入手,围绕权利保护及行使,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五观教育进行提炼,包括了改革观教育、发展观教育、民主观教育、矛盾观教育和自由观教育,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有效融合法治、改革及发展,对经济法专业知识中的德育元素加强挖掘,从而使专业课教学与课程思政有机融合的顶层设计得以顺利完成。以人大出版社《经济法》教材为例,在进行企业法相关内容讲授时,教师应对学生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等行为习惯培养加强重视,使学生能够成为守道德、有理想、具备良好交往沟通能力以及较好合作共事能力的高素质实用型人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了解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相关知识、内涵等,对未来将从事的行业性质更加清晰,对法律法规知识更加熟悉。同时学生也能够对合同法中相关合同、合同法的基本特征及内涵有所掌握,以及结合合同订立原则、履行的一般规则及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保全措施等,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更加明确,使其契约精神增强;通过破产法的学习,能够使学生对企业破产形成的主要原因及相关程序了解和掌握,对学生处理公司清算程序的能力加以培养,同时结合破产后企业重组案例,对学生积极乐观的心态加强培养,能够更好地面对问题,并积极探索解决方案;在证券法学习中,可利用相关案例对学生起到警示和告诫的作用,在未来工作中严禁存在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等不法行为,并对相应的法律责任予以深入了解,对诚信法治氛围进行积极营造,使学生的法治意识增强,同时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采取有效的法律保护手段,使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2嵌入思政元素
为了有效提高课程思政教育效果,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采用学生容易接受的表达方式,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活动,使其价值理念得到潜移默化地影响,使其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不断增强,避免学生对思政教育产生反感或抵触情绪。所以经济法教学与课程思政的有效融合,不能简单、直接地对传统思政课程内容进行嫁接,或是将专业知识教学过程转变为思政教育,需要根据学生的德育学习需求和认知特点,对新教学话语体系进行创新,在经济学专业知识体系和认知结构中嵌入思政教育,根据经济法学课程的特性,对课程中所包括的思政教育资源进行深入挖掘,使教学内容更加丰富、多元,同时将法学理论结合案例素材进行合理运用,使其影响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2.3打造高素质课程思政教学团队
基于课程思政,对经济法教学进行创新,还需要对师资进行有效整合,对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学团队进行打造,其中应包括:团学骨干、律政专家、专职教师、创业导师等,作为育人共同体能够实现优势叠加、职能互补,以及全员育人的新局面。专兼职教学团队通过不同学科类型、不同能力类型、不同功能类型的专兼职教师组建,有效促进教学平台的全面共享。
2.4创新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
在经济法教学中,可利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有效促进思政教育的融入,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价值,使课程思政更具体化,使全程育人的目标得以实现。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可在课前根据相关法律知识布置相应的学习任务,引导学生从人文视角和社会视角展开研究、资料整理,最终形成自身观点;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利用模拟实训、头脑风暴、小组分享、角色扮演等手段,使学生综合素养得到有效提高;在课余时间,引导学生对自身协作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社交能力加强培养,使学生的人文精神、批判精神以及终身学习能力得以有效提升。除了多样化的教学模式外,科学的评价方式在整个教学过程的实施中也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在当前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创新评价方式,实施更加有效的教学手段。比如在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之上加以创新,采用多种评价模式,综合评价。比如学生自我评价、同学互相评价以及教师的评价,在这种评价模式之下,可以让学生更大地发挥主体作用;也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理性评价。从学生的角度进行考虑,换位思考,考虑到学生的个体差异性,让学生不断建立信心,注重自我提升;加强评价结果交流,有效评价。应该根据当前的评价结果,与学生加强沟通和交流,保障后续教学更加有序地开展。虽然就当前的评价模式而言,不存在完美的评价模式,因为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教学方式在不断地进行改变,教学评价也需要实时更新,所以教师无法有效判断哪种评价方式对于学生而言是最适合的。因此,在当前的教学评价阶段,教师应该注重评价方案的反思,有效收集学生的建议,听取学生针对评价方案的意见和想法,进一步改善和优化自己的评价方案,提高评价方案的合理性,保障当前评价体系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彰显《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亮点
3.1隐形教育和显性教育有效结合
在现代人才价值观教育中,包括了隐形教育和显性教育两种形式,前者主要是指受教育者无计划、内隐、间接的社会活动,并在宏观发展方向的主导下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和教学的过程,其与后者相较之下,其教育过程更加快乐、目的和内容更加隐蔽、教育接受更具自主性、教育途径更加开放等优势,此优势特征最好能够与思政教育的融入理念相结合。
3.2人文情怀与专业知识有效相结合
在经济学教学过程中,还需要对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文情怀的体现予以重视,遵循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也通过伦理道德情感的体现,体现对人性、人的尊严的肯定,对自由平等的弘扬,对人生存与发展的关怀,这也需要将人的主现意识与专业技能和知识有效结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及以生为本的原则,对学生的审美观、道德观以及价值观进行引导,使学生的全面发展目标得以实现。
3.3引进行业兼职教师,提升学生实践教学内容课程思政质量
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的,依托团委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以及大学生法律服务义工组织形式,组织学生社会调查、法律服务、创新创业等教学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使课内外相结合、理论结合实践、课堂结合生活,使实践与课程思政的融合力度不断加强。与行业专兼职教师的共建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全员育人的局面得以形成。专兼职教学团队能够有效提高师资力量,能使教学活动更加多样化,更具针对性,使功能互补、方法互补得以实现。引导学生自行对其中思政内容深入体验,促进校内外协同育人合力格局的有效形成,并构建教学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推进教学方式的改革和创新,使全方位育人教育目标得以实现。
4课程思政建设发展的几点建议
4.1建立课程思政教育共同体
由于课程思政教学建设改革需要结合众多课程和专业,所以从学校层面出发,需要对课程思政平台进行有效构建,专业课程教师、对思政教师、团学工队伍进行整合,并对互动性强、多学科背景互相支撑的课程教学团队进行打造,使课程的协同效应在教师协同作用充分发挥的前提下得到有效保障,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教育共同体。
4.2统筹进行课程思政设计开发
要对有效融入课程思政的专业课程加强设计开发,对课程建设加强管理,确保课程思政建设的有效性。首先,需要根据各校学生的实际需求,根据学生认知和成长规律,围绕学科优势及人才培养目标,使课程思政体系进一步完善。其次,要通过专业学科优势的充分发挥,对不同专业课程的思政资源和要素进行挖掘,对教学内容进行延伸和深度拓展;从专业学科的独特理论、视域和方法出发,对专业课程思政教育话语体系进行创建,使思政话语传播的有效性提高。最后,要通过加强课外实践等探索活动,促进大学生展开体验式思考,使专业教学过程中知识传授与价值引导有效结合的目的得以实现。
4.3要大力加强思政课程思政水平能力培训
作为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指导者,教师作为重要的育人实施主体,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使专业课程与课程思政的有效融合的能力得以提升。因此,需要学校对专业教师加强培训,并使培训常态化、专项化,使教师育德意识、育德能力有效提高,并在课堂教学中形成自觉加强思政教育、主动研究思政教育功能的意识和能力。
4.4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协同育人机制
为了使课程思政理念在高等教育中得到有效落实,需要对高校教学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建设,同时需要推进一系列工作。针对目前统筹设计质量较低,具体落实粗放以及评价监督力度不足等问题,需要对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建设,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行实践探索:首先,要对全局性、高势位的大思政领导体制进行构建,建立学校思政育人专门领导机构,对各专业课程思政教育的建设方案、实施方法、步骤和效果进行全面监督。其次,要在课程思政建设专项经费设立、教改立项等扶持政策中加大投入力度,对专业课程教师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予以积极鼓励。最后,要对课程思政评价机制进行健全和完善,对其最终教育效益及育人效果进行科学考评;对激励约束机制进行建立健全,使课程思政的占比加大,在绩效考评、职称晋升等方面进行有效体现,从而使示范效应得以形成。
5结束语
高校作为教书育人,学生思想品德提高的重要阵地,思政教育是重要的实现渠道和途径,因此各类专业课程应加强与课程思政的有效配合,两者之间形成相辅相成、同向同行的发展态势。同时专业课程教师还应遵循以生为本的原则,根据思想政治工作规律以及学生的成长规律、认知特点等,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政意识和育德能力。另外,专业课程因其学科内涵的复杂性,教师在课程思政融入过程中,应对完整的教学方案进行设计开发,对教学体系进行构建,确定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时,还应加强人文情感渗透。最后在课堂教学中采用多样化、新颖、适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使课程思政教学理念以及立德树人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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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丽华 单位:云南工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