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农村产业经济的蓬勃发展,国家大力扶持和推动以普惠金融为主旨的数字金融,农民群众对传统金融与数字金融产品服务的可及性也逐步增强。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视角下农业经济的金融困境较为显著,如国有银行的数字金融功能发挥不力,互联网金融尚未普及。因此,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为增强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的出路,要发挥国有银行的数字金融服务优势,互联网金融精准服务农业经济;循序渐进构建农业数字金融监管制度,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在数字金融服务领域的诸多优势,与互联网金融共同为农业经济提供精准的数字金融服务。
关键词:农业经济;商业银行;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
一、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的界定
(一)数字金融与可及性
数字金融,指的是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主要载体,借助信息科技和设施设备把传统的金融服务和产品与互联网结合而形成的新式金融服务。它重点涵盖网络信贷、网络支付、移动支付、互联网保险、网上银行、网络基金、数字普惠金融、网络理财等多种金融服务和产品。数字金融大数据时代和现代金融服务相互结合而衍生的一种金融服务,它的来源和资本的网络化运作联系密切。农业经济日常的生产经营、营销销售、运输存储等业务活动需要适量的农业资本,数字金融要发挥自身优势,助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其产业活力和发展能力。“可及性”生成于拉丁语“accesses”,1968年Anderson论述“usingservice”卫生服务时指出:受众实际享用服务的数量和获得服务的受阻或便捷程度。Saurman指出,可及性要涵盖服务提供者的协同意识,用户反馈、运用、吸纳、获取信息和资料的能力意识等。因此,金融服务可及性的定义应基于客观可用的服务设施在空间、时间层面的可达性,金融服务需求方主观上能够判断自身对已获取的金融服务及其对金融服务满足的程度。
(二)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
将数字金融服务和可及性相结合,可以得出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的概念。它指的是获得数字金融资源、产品、服务的帮助、支持,此外也涵盖使用过程中的便捷程度。它代表着相关区域中微观经济主体易于或难以得到规范化的数字金融服务的程度。通常而言,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应涵盖服务的使用与覆盖面,详细来讲它又具体分成数字金融服务的时间可及、经济可及、服务设施可及、地理可及和客户的能力意识等。
二、农业经济发展中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的实然
(一)国家大力扶持
面对农村金融机制金融资源供应严重缺乏、“三农”资产定价与风险识别困难、信用体系基础欠缺等痛点,缓解农村资金流不足、农业经济所需资金旺盛的同时遭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时间长、金额少等问题,2013年党中央首次提出我国要发展普惠金融,推动金融创新,充实金融市场的产品和层次。因此当年被视作我国发展普惠金融的元年。2014年央行推出了一系列普惠金融政策,2015年末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2016-2020年)》。2017年各大商业银行普遍完成了普惠金融事业部的组建工作。此后国家又提出普惠金融服务要为三农、小微企业服务,为精准脱贫助力,并要求构建“普惠金融体系”。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精准扶贫行动。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早日实现,国家向农村倾斜了相当数量的资源、政策、人力、物力、财力等。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着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质量、数量和水平;农村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匮乏严重的现象得到一定缓解。农业经济发展领域的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逐步增强。2017年各个信托公司陆续整合与开展普惠金融业务,信托视角下普惠金融涵盖了小微企业、个人、创业企业、个人经营主体、弱势群体、老年人、高净值家族或人群;聚焦大企业供应链的各种上下游企业、各类大企业与金融机构。截止到2020年底我国大中小型银行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非银金融机构、其他微型金融组织通过彼此合作,已经初步建成竞争适度、广覆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数字金融发展领域中,国有大型银行要发挥中流砥柱的功能。以商业银行为例,它们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的主要模式如下所示:首先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组建普惠金融事业部;其次是农商行、城商行开展的农村农业金融服务与各类企业小微金融服务;再次是以支小支农为主要定位的村镇银行模式。
(二)有效赋能农业经济发展
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来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以新一代的多种数字科技为引领和支撑,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功能,牢牢扭住释放普惠金融价值这个核心,通过更多数据“赋能”农业经济的发展,通过全面的金融服务创新和升级,助力农业产业链上游、下游领域的全要素,以数字金融当作促进农村电商的可持续发展。譬如,资兴市农商银行认识到农民群众是自身金融生态领域中受益最显著、交易最活跃、需求最迫切的因素和主体。它通过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将农户宅基地、耕地、林地、劳动力、房屋等资源当作授信评级的依据,为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放贷,激发农户创业的强烈内生动力,驱使农村资源有效流动,稳步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数字金融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推动优势非常显著。它可以助力广大农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的农产品交易促销、农业种植养殖、生产资料流通、农产品融资投资,为他们提供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小微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广大农户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规避小微企业被拖欠各种应收账款等。数字普惠金融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增强农业领域各类法人与自然人的金融可及性和他们的获得度,减少他们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更有效地适应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
三、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视角下农业经济的金融困境
(一)国有银行数字金融功能发挥不力
各国有银行已经陆续组建了普惠金融事业部,然而尚未构建与数字金融特点充分适应的业务模式与管理体制。国有银行面向农业经济提供数字普惠金融、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动力不够充足,金融产品缺乏充分的多样化特征。譬如,浦发银行在不少农村地区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着下列主要问题。首先,不少农业企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缺乏抵质押物匮乏、信息透明度低、管理经营不够规范等问题。因此,该行开展和办理普惠金融业务的动力不够强烈,仍然存在着业务流程较长、运作效率不高、审批手续繁杂、抗风险能力不强等现象。其次,它也受到所在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较为匮乏,当地数字金融发展的环境亟须优化等有关。此外现有金融机制的二元结构特征仍然非常显著,但国内直接融资市场领域中大约有九成投资到大中型企业中,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活动的贷款仅占到国内信贷总额的5%,它和国内农业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需要的海量金融服务和产品间形成了尖锐的冲突和矛盾。再次,各行如今尚未找到有效的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模式,导致普惠金融缺乏牢固的商业可持续性,与自身在我国银行体系中的主体性地位不相符合。再加上近些年来多家P2P平台频频爆雷,导致不少国有商业银行动摇了对农业小微企业与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信贷信心。
(二)互联网金融助农效果薄弱
当前,国内农村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不够理想,仍然存在着相当范围内的金融服务空白,传统金融无法从农村农业中获取更多收益导致其对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排斥。然而,新兴起来的互联网金融能否真正服务到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壮大,仍然不是轻而易举之事,农业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各类农户等关于传统金融的知识水平、使用经验等,会影响到他们参与数字金融的实效性。何婧等人的相关研究表明,互联网信贷和传统信贷之间形成一定的竞争关系,农户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自我排斥”现象也非常显著。不少农民群众获取互联网金融服务和产品的能力不够强,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如今较为普及,但是农业种植养殖户的各类种植养殖数据、购买原料和销售产品的数据等都未能充分数字化、信息化,基于大数据的行业分析、风险定价、征信评定、风险控制等面临非常之大的困难。
四、农业经济发展中增强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的出路
(一)构建农业数字金融监管制度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农业经济发展对金融资源的需求受到数字金融的重大影响。国家在大力推动农村金融改革的过程中将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结合起来,更重视农业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变化状况。通过构建有序、竞争、分层的数字金融监管制度,引导传统金融力量和数字金融服务相互配合,强化前者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此基础上借助移动支付、互联网信贷、网络融资、手机银行、互联网电商等,促进数字金融资源在农业经济领域的合理配置,提升数字金融服务的可及性。使数字金融在发挥便捷便利、精准高效优势的过程中起到“锦上添花”的功能。各级银行监管部门应强化数字金融机构对农业经济信贷权益的保护,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整信贷期限结构,使其与农作物及其加工制造产品的期限相吻合。政府监管部门要使银行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的普惠功能,使数字金融供应商精准有效对接农业生产经营者的金融需求,通过创新更多的金融服务和产品,让它覆盖到更广泛的农业生产经营领域中。当然,为改善金融机构面向农业经济办理数字金融的动力,政府部门要向其提供适量的财政补贴或政策优惠。政府部门要持续宽松数字金融服务的监管环境,消除普惠金融业务的政策壁垒,强化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允许新进入者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开展更多类型的数字金融业务,以促进和帮助农业经济的渐进性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早日实现。
(二)发挥国有银行的数字金融服务优势
国有银行拥有资金优势、功能优势、渠道优势、信息科技优势、技术人才优势等。它能够有效开展数字金融服务,持续完善功能性普惠金融服务机制;精准对接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销售等多个环节的金融服务产品需求,特别是信息科技、技术人才优势,使其通过金融科技的有效引领,更易于提升自身的数字化普惠金融道路,增强数字化运营能力和获客能力。在对审批流程进行持续优化的过程中提升审批效率。应强化与农业核心企业、互联网企业、政府相关部门、所在地区的农业重点行业和参与这些产业链的相关方有效对接,全方位聚焦农业生产经营的特定资金需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多个国有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它们在我国银行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要充分借助自身的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优势、人力资源优势,有效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这两大任务,聚焦农户、农业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的金融需求。农村数字金融的笔均数额不多,自然无法带来较大的风险聚集。技术手段带来的精准催收或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易于批量处理不良贷款或预期等问题,进而实现现代风险的分散化。譬如,农业银行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它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尤为突出。2016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积极升级互联网金融服务,后来将数字金融服务“三农”当作全行的“一号工程”,重点建成的“惠农e通”平台包含惠农E贷、惠农E付、惠农E商子服务系统,它充分融合农村电商、支付结算、网络融资等多重功能,为广大农民和乡村地区提供便捷化、及时化的金融服务。截至2017年12月底,该行通过网络融资向国内广大农户发放的贷款余额高于100亿元,平台上线商户超过145万户,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200亿元。当年它为4659家上下游农业企业提供了“数据网贷”业务,累计发放8929笔涉农贷款,累计金额达到26.65亿元。这些资金较为有效地满足了农业经济发展对数字金融服务可及性的需求。
(三)互联网金融精准服务农业经济
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如今形成了并存发展的态势,为农业企业获得数字金融服务提供了便利。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借助大智移云物科技,强化农民群众的金融基础知识培训,增加其金融素质、筹资融资的能力。训练他们逐步掌握农业经济领域的互联网金融、数字金融知识、使用、获取技能,进而逐步触发他们对数字金融的需求和满足。要不断提升他们的收入水平和教育水平。要从最基本的传统金融服务入手,借助智能手机传播互联网金融对农业经济的帮扶渠道和支持途径,化解融资信息不充分的问题,强化农村地区的资金流动效率,进而减少农业生产性金融的开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农业经济的金融服务需求。以蚂蚁金服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正在积极探索服务农业经济发展的新路径。蚂蚁金融近年来大力发展移动金融,积极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它依托阿里巴巴电商平台的巨大客户基础和各类场景优势,开展业务涵盖农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支付转账、缴费付款、农副产品电商买卖、生产资料经营、网络信贷服务、物流快递等,积极助力“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通过信用评估实现即刻放贷,能够为农村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应用服务。当前农村支付宝活跃用户数已经超过1.3亿用户,单笔支付交易成本已经降低到两分钱,它还将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在一起,打造新型产品发展和营销机制。蚂蚁金服参与打造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后,从2018年5月到2018年8月已向兰考县广大农户发放信贷资金累计近亿元,授信额度大于三亿元人民币。它会借助用户的各种实名制信息、淘宝交易地址验证农户所处的方位,而且借助合作方的各种数据对农户身份进行验证,分析预测他们的农产品价格、种植养殖能力等外部环境,进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它使农业经济对数字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得到显著提升,满足农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日益增大的资金需求量,适应农业经济发展、产业层次和农业结构的调整。以有效满足农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日益增大的资金需求量,适应农业经济发展、产业层次和农业结构的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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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