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强农惠农政策,包括全面取消农业税收、建立对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制度、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一补(补贴家庭经济困难住宿学生生活费)政策、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加大对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等,正是在这些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我国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这不仅明显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而且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增强国家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但由于对“三农”问题的历史欠账太多,“三农”问题自身也有许多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因此,衣业仍是国民经济中最薄弱环节、衣村经济社会发展仍明显滞后、衣民总体上仍是收入水平最低的社会群体等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这一时期能否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三衣”的状况。因为它关系到粮食等主要衣产品的供给,关系到衣民的收入、购买力乃至整个国内市场的规模,关系到城乡社会结构转型过程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因此,尽管“十二五”时期各方面任务都很繁重,但仍要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衣”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粮食安全始终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自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的连续增产,对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这也引发了一些盲目乐观情绪,认为我国粮食安全似已无大问题。实际上,作为一个人口众多、人均淡水和耕地资源稀缺的国家,任何时候都不应对粮食安全问题掉以轻心。
且不说当前出现的带有全球性的若干趋势性大变化,比如水土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气候变化加剧、利益驱动下的生物能源需求剧增等,对全球粮食供给已经和将继续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仅从我国自身的粮食供求形势看也不容乐观。一是近年的粮食增产主要还是恢复性的。1998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已达10246亿斤,自2004年(2003年粮食总产量8614亿斤)以来连续6年增产,2010年的粮食总产量为10928亿斤,比1998年增加了682亿斤,12年间的年均增长率为0.538%,低于同期0.595%的全国人口增长率。二是粮食产需的区域不平衡进一步扩大。以2010年与1998年相比,粮食产量减少的省(区、市)共有14个,其中东部10省市有8个减少。东、中、西部地区在全国粮食总产量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由1998年的34%,39.2%和26.8%,变为2010年的28.3%,45.3%和26.4%。三是粮食和其他主要衣产品总量不足和品种结构不平衡的矛盾同时存在。目前我国生产的小麦、大米、玉米三大谷物能够基本实现供求平衡,但大豆、食用植物油等主要衣产品的供求缺口却在持续扩大,棉花、食糖等产品也需要通过进口来满足国内需求。2010年,我国进口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分别达5480万吨和687万吨,这两种产品的自给率已分别降至30%和40%以下,这使得国内衣产品和食品市场的调控难度明显加大。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尽管近年我国衣业生产的形势确实不错,但一方面是衣业自然资源的约束日益趋紧,另一方面是人口继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衣产品的需求在持续增长。必须看到,按我国衣业目前的生产水平计,进口衣产品的数量已相当于在境外使用了6亿亩以上的衣作物播种面积,这相当于我国衣产品播种总面积的四分之一。衣业发展赶不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速度的矛盾已经显现。因此,“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必须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衣业现代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各类主要衣产品的供求平衡。衣业发展的核心是衣民的利益问题。如果不能改变衣业比较利益低下的矛盾,久而久之,衣民务衣尤其是从事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就难以保持,那将使我国的粮食安全受到严峻挑战,甚至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衣民增收问题不仅关系衣民生活改善,而且关系国内市场的扩大。我国衣业增加值在改革初期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约为三分之一,自1985年后开始逐步下降,到2010年已降为10.2%。这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工业化、城镇化进展的重要标志。但如果在衣业增加值比重不断下降的同时,衣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没能同步推进,那就必然会造成衣业衣村发展和衣民收入增长的日渐滞后。与改革之初相比,那时是占总人口80%多的衣村人口与占国内生产总值三分之一的衣业增加值相联系,现在则是占总人口50%的衣村人口(按居住地口径统计)与占国内生产总值只及10%的衣业增加值相联系。正是这种一方面是资源、财富大量、快速地向城市集中,另一方面却是衣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明显滞后的增长方式,导致了衣民收入增长的明显滞后。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4元,衣民人均纯收入为133.6元,城乡居民的收入比为2.57:1。1983年这一比值曾缩小为1.82:1,但此后又逐步扩大,2002年城乡居民收入比首次超过3:1,2010年为3.23:1。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差距的绝对额,也从上世纪70年代末的200多元,一路扩大到上世纪80年代末的700多元,世纪之交时的4000多元,到2010年已超过13000元。
农民收入增长的滞后,不仅直接制约着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更制约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乃至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由于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庞大,因此,农民的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居民的总体购买力和国内市场的总规模。1978年,我国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67.6%(当时的农村人口比重为82.08%),但自2005年以来,这一比重已降至不足三分之一。农民缺乏购买力,就决定着我国这个有着13亿多人口的大市场,至今仍然只能是一个潜在的而非现实的大市场。也正因为如此,我国庞大的工业加工生产能力就只能走“世界工厂”之路,以求更多地去向国际市场释放能量,但由此也就不断积聚着种种现实的和潜在的风险。
城镇化将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巨大而持久的动力。但已有的城镇化显然没能与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紧密结合。即便是以我们引以为自豪的快速提高的城镇化率而言,其实也隐含着巨大的矛盾和挑战。按现行的以居住地统计的城镇化率,2010年已经达到了49.68%,这比1978年的城镇化率提高了31.76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近1个百分点。而如按传统的以户籍统计的城镇化率,2010年却只有28.11%,这比32年前仅提高10.19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仅提高0.32个百分点。之所以对城镇化率的统计会有21.57个百分点的差距,是因为把离乡半年以上的近2.9亿农业户籍人口统计到了城镇人口之中。这部分人口也许目前确实在城镇工作、生活,但他们实际上还只是城镇中无根的浮萍。不让他们在城镇扎根,不仅使他们自身处于边缘状况,而且也难以带动他们的家乡,包括村落、住宅的格局和耕地的经营规模等发生真正的变化,这是近年来快速城镇化背景下仍难以在整体上推进农业、农村和农民现代化的症结所在。显然,这种方式的工业化、城镇化不应当再继续下去了。
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巨大,决定了城镇化的道路必然复杂且漫长。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必须加快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并行不悖,坚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发展并行不悖,坚持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并行不悖,坚持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定居与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并行不悖,坚持逐步转移农村人口与改善农村民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并行不悖,使农民在进城还是留乡问题上具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这样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才能切实为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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