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认为,爱情的审美特性表现在:1、在认识论意义上,男女双方相互认同;2、在本体论意义上,男女双方彼此统一;3、在感情论意义上,男女双方两情相悦;4、在意志论意义上,男女双方相互趋同。
[关键词]相互认同 彼此统一 两情相悦 相互趋同
爱情是个非常奇妙的领域,爱情的审美特性尤其具有一种玄奥与神秘意义。本文拟探讨一下爱情的审美特点,以期在爱情的认识上能对人们提供帮助。
一、 相互认同:爱情审美的认识论意义
在审美判断、审美评价活动中,人是通过自己的审美观念来衡量和确认对象的。具体地说,只要客观对象的本质和特点等符合人的审美观念,人就认为客观对象美,就给客观对象以美这样由衷的审美认识、审美反映、审美判断或审美评价。这里,客观对象的本质和特点等符合人的审美观念,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意义讲,就是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观念对客观对象的一种深刻认同。爱情审美作为一种客观事实,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意义上同样具有这种特点。
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对贾宝玉、林黛玉的初次见面是这样描写的:
黛玉一见(宝玉),便大吃一惊,心中想道:“好生奇怪,倒象在那里见过的,何等眼熟!……”
宝玉看罢,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他们彼此都获得了一种“似曾相识”的异样感觉。
作品描写的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里具有普遍性。
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意义讲,这种“似曾相识”的异样感觉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美学家蔡仪这样讲:“男人心目中的美女人,女人心目中的美男子,偶然见到合意的对象,往往是一见倾心,感到确实是非常之美。小说中、戏剧中描写这种情况的很多,《红楼梦》里面,贾宝玉第一次见到林黛玉的时候,林黛玉想,贾宝玉也想,他们同时都想,好象在那里见过。实际上是平时生活中得到的一种美的观念,就是对方那个样子,因而就相爱。”①“平时生活中得到的一种美的观念,就是对方那个样子”,这不就是指,自己的审美观念认同了对方,认同了对方的面貌、气质或神态吗?可见,这种“似曾相识”的异样感觉,就是一种认同,一种深刻的感受上的认同。正是这种深刻的感受上的相互认同,构成了爱情审美的认识论意义。
现代科学的一些研究成果也为爱情审美的这种认识论意义提供了证明。
德国《彩色画刊》1996年1月11日在《一见钟情有科学根据》一文中报道:“科学家对产生爱情的化学作用进行了研究。瞬间产生的爱情不再是秘密:男人和女人各自把所梦想的对象的情况储存在自己的大脑中,就像把数据储存在软盘上一样。”
“年龄越大,脑子里的这个图象就越具体。在第一次目光接触时,眼睛就把捕捉到的有关对方身高、体型、眼神、头发的颜色、发型、风度以及服装等最初的信息,以时速432公里通过视神经传给大脑。”
“特征与所储存的理想条件越是吻合,大脑发出的信号就越是强烈:这就是爱情!”②
这一新的研究成果不就充分揭示了,男女双方的面貌、气质或神态等都与彼此的审美理想、愿望和要求等(“理想条件”)相一致,相契合,从而彼此之间才会由衷地感受到对方美,感受到对方的魅力吗?而从认识论意义上讲,这仍然不外是一种彼此感受上的相互认同。
在这里,我们应努力避免那样一种狭隘理解,即认为这种“相互认同”仅仅只是反映和体现在人的外在体貌方面,它无关乎人丰富的内在精神世界。实际上,人的外在体貌不是脱离人的内在精神世界而孤立地存在的,而是与人的内在精神世界紧密联系和休戚相关的,因而这种“相互认同”就不但包含了对人的外在体貌方面的认识,而且也包含了对人丰富的内在精神世界的认识,也就是说,它毫无疑问是作为一种综合效应而显现、而存在的。
二、彼此统一:爱情审美的本体论意义
爱情中的男女双方为什么都强烈地认同对方,视对方为最美呢?进一步揭示这个问题,我们对爱情审美的探讨就直接深入到了本体论。我的看法是,男女双方具有一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即审美价值,这就构成了爱情审美的本体论意义。
首先从逻辑上讲,如前所述,人的审美观念是人衡量和确认客观对象美与不美的主观尺度或意识标准。因为人的审美观念总反映和体现着人的审美理想、审美追求、审美个性和审美趣味等,因而由人的审美观念所确认的这种特定的客观对象,亦即审美对象,就必然从现实上与人之间具有着一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即审美价值。试想,如果它与人之间不具有这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即审美价值,那么反映和体现着人的审美理想、审美追求、审美个性、审美趣味等的这种审美观念怎么可能从容地接纳它和认同它呢?而爱情中的男女双方都强烈地认同对方,以对方为最美,反映在本体论意义上,他们也就必然会具有一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即审美价值。
其次再看客观事实。
马克思与燕妮的爱情光耀千古,堪称典范。他们为什么以对方为最美,视对方为最爱呢?这就在他们在本质上具有高度的革命统一性,即审美价值,他们具有共同的革命信念、革命志向、革命思想和革命行动等,为了全人类的解放事业,他们患难与共,生死相依。燕妮本人曾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他(马克思——引者注)的忧愁和快乐,同样也是我的忧愁和快乐,他的道路就是我的道路,他的思想就是我的思想。”
周恩来和邓颖超的爱情也为人们传为佳话。他们所以以对方为最美,视对方为最爱,同样基于他们在本质上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即审美价值。众所周知,他们都具有崇高的革命理想,伟大的献身精神,高尚的道德情操,他们都为了崇高的革命理想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爱情基于男女双方本质上的统一性,这早为人们所认识。比如,俄国的别林斯基就曾讲:“爱情是两个相似的天性在无限感觉中和谐的交融。”日本表演艺术家杉村春子在《一个女演员的自传》中说:“任何人身上都具有一种被别人喜爱的地方,不过因人而异,各不相同罢了。奇怪的是,尽管自己没意识到,在你所爱的人身上总会找到与你自己的相似之处。”保加利亚的瓦西列夫在《情爱论》中讲:“只要存在爱情,那么在共同生活的主要问题上,双方的愿望总是一致或者相近的。”科威特的穆尼尔·纳素夫讲:“爱情的含意就是共同的追求,有益的生活和心心相印。”所谓“相似的天性”、“相似之处”、“一致或者相近”、“共同的追求”、“心心相印”,不就都在不同的程度上揭示了爱情是基于这种男女双方本质上的统一关系吗?
中国有几句俗话:“要知道妻子怎么样,看看丈夫就知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什么人爱什么人。”这些俗话同样深深地蕴含着,爱情中的男女双方是彼此密切地联系的,他们在本质上具有很多共同性、一致性的东西。
并且正是基于这些认识,在爱情的研究领域才逐渐形成了一种比较有影响的“同质说”。论家认为,条件相近的人往往容易聚会在一起,一个人非常愿意去与自己相像的异性约会和倾吐衷肠。尤其是男女在价值观方面的看法愈接近,他们进一步交往的机会就愈大,爱情生成的可能性就大为提高。
论家特别提醒人们:“这些相似点可能是生理的、社会的、人格心理的特质。生理的特质包括肤色、年龄、身高、体重、穿着等;社会的特质包括宗教性质、教育程度和社会阶级;人格心理的特质则包括态度、价值和人生观。”③
遗憾的是,论家始终都没有看到男女之间的这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正是审美价值,是爱情可以给人带来一种美感愉悦的直接根本原因,他们没有把男女双方的这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与爱情可以给人带来一种心理愉悦和精神欢畅内在联系起来,贯通起来。
实际上,男女双方具有一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即审美价值,他们彼此才能通过对方最大限度地感受自我,体认自我,感受和体认自己生命存在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而当他们彼此通过对方最大限度地感受到自我,体认到自我,感受和体认到自己生命存在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时,他们彼此为什么不以对方为最美、视对方为最爱呢?哲学家黑格尔讲:“每个男子或女子都觉得他或她所爱的那个对象是世界上最美、最高尚,找不到第二个的人,……”④黑格尔的话是正确的。
相反,如果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即审美价值,那么他们之间就不会有共同语言,就不可能进行广泛的思想沟通和感情交流,而只会自说自话,没有瓜葛,在这种情况下,人间美妙、圣洁、令人神往、叫人心动的爱情还怎么可能产生或形成呢?
我个人认为,爱情审美的这种本体论意义不仅突出地表现和反映在男女双方的内在方面,即彼此具有共同的精神境界,包括共同的价值观和人生理念,共同的期许和愿望,比较接近的文化修养和内在修为等,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讲的“心心相印”,而且颇非同寻常和耐人寻味的是,它同样强烈地反映和表现在男女双方的外在方面,即彼此在长相、容貌上都明显地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相近、相似和相象等特点,这就是所谓的“貌貌相似”。现代科学研究业已表明:夫妻感情越融洽,生活越美满,他们彼此面貌相象的程度也就越高。
尚需说明的是,这里所讲的夫妻之间具有一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即审美价值,并不是说他们之间不可以有一些个人的生活或活动空间等。实际上,夫妻之间在具有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即审美价值的基础上,又能具有一些相异性,这对他们的爱情反而是十分有益的。一些专家早指出:“不同的需要和倾向可以丰富爱情,使相互关系富有吸引力,令对方对自己感兴趣。”并且许多保持了多年爱情婚姻关系的人都承认,他们在家庭之外还有自己的兴趣和活动。
由爱情审美的这种本体论意义,我们再来反观一下爱情审美的认识论意义,我们对爱情审美的认识论意义就会有一层更深的了解,那就是爱情中的男女双方相互认同对方,实际上都不过是在相互认同自己。
三、两情相悦:爱情审美的感情论意义
从感情论意义讲,人类爱情的审美特点突出表现为男女双方两情相悦,彼此感到极大满足。
爱情的产生是有规律的。有时候我们不惜一切去找爱情,可就是怎么也找不到;而有时候呢,我们并没有去找它,它反而与我们相遇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莫名其妙、不可思议的情况呢?这就在爱情的产生是有规律的,仅仅依靠人为的努力难以奏效。
有人说,“一切随缘”,“爱是一种缘”,“良缘不可求”。这些话可不是说爱情不要追求,或不可以追求,它们实际上就是讲,爱情的产生是有规律的,因而在对爱情的追求上我们应该不勉强自己,也不勉强别人,就象列宁所讲的:“爱情是不可以强求的。”
对一些美满、幸福的婚姻,人们时常称许道,“天造地设”、“天作地合”或“天仙配”。这些话也同样不是要否定爱情中的人为因素,它们实际上仍然是说,爱情虽然不能没有人为的努力,但冥冥之中更有一种不假人为的客观规律在发挥作用。
爱情产生的规律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前述两点,即第一,在认识论意义上,男女之间相互认同;第二,在本体论意义上,男女之间具有一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即审美价值。也就是说,只要具备这两点,或者说以这两点为基础,那么无论怎样伟大、神圣和惊天动地的爱情就都会自然而然、不可避免地生成和展开。
进一步讲,这种爱情在审美方面具有怎样的感情特点呢?
如上所述,爱情中的男女双方具有一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即审美价值,而这种情况,就必然客观地决定了,只有他们才能通过对方最大限度地感受自己,体认自己,即领略和赏鉴自己生命存在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那么,当他们彼此通过对方最大限度地感受自己,体认自己,领略和赏鉴到自己生命存在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时,他们为什么不在感情上两情相悦,彼此感到极大的满足呢?而这种两情相悦,彼此感到极大的满足,就构成了爱情审美的感情论意义。
实际上,爱情审美的这种感情论意义也早为一些大师、学者所认识。比如,费尔巴哈就曾讲:“对于恋爱对象来说,最大的幸福就在于爱情以自身的存在而使他(她)感到快乐,……只消瞥一眼心爱的人,我们就会心醉。”今道友信说:“爱包含着喜悦,也包含着颤栗。”⑤
蓬勃发展的现代科学为这种两情相悦、相互满足的爱情审美的感情论意义同样提供了有力证明。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当一个人处在爱情状态时,“人体内的化学工厂便开足马力”。随后出现的情形之一是:“间脑释放调情激素。这些激素消除了任何疲倦的感觉,精力大增,心情愉快。人的感觉是,处于兴奋的高潮。”⑥
而人们没有爱情时,就朝思暮想,梦寐以求;拥有了爱情,就爱得死去活来,刻骨铭心。所有这些也显然与爱情审美的这种感情论意义密切相关。
四、相互趋同:爱情审美的意志论意义
维克多·雨果说:“爱就是行动。”今道友信说:“爱虽然属思想问题,但它以行为来体现。”⑦那么从意志论而言,爱情审美在人类行为上具有什么本质特点呢?我认为,彼此走近,相互趋同,这就是爱情审美在人类行为上的本质特点。
从逻辑上讲,如前所述,人类爱情生成、存在的前提、基础是男女双方具有一种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即审美价值。爱情审美的这一本体论意义,就必然从根本上要求和决定了,男女双方要建立和维护他们之间这种无限美好和无比纯洁的感情,使他们彼此的爱天长地久,永驻于心,他们二者在行为上就必须不断地彼此走近,相互趋同,除此之外,别无选择!换句话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在行为上不断建立彼此本质上的统一性,寻求相互主要方面的共同点,这是他们构筑爱巢,维系爱情的内在必然要求。
从客观实际看,爱情中的男女双方,不论是彼此身体上的接触,亲近,包括抚摸、拥抱、接吻以及婚后发生的性行为等等,还是彼此内在的沟通与交流,包括思想上的广泛沟通,感情方面的深层交流等,这些实际上就都是在不断地彼此走近,相互趋同,是在最大限度地建立和加强彼此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寻求和巩固相互根本上的共同点,一致点。因为很显然,只有多一份统一性,他们在一起才会多一份共同的语言;只有多一些共同点,他们在一起才会多一些共同的体验。而正是在这种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体验中,他们的爱情才会被不断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和更深厚的境界。试想,如果不是这样,如果他们彼此通过这些接触、亲近、沟通和交流等,不是建立和加强了彼此之间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而是破坏和削弱了彼此之间本质上的联系或统一性;不是寻求和巩固了彼此之间主要方面的共同点,一致点,而是在主要方面彼此走向了对立,甚至导致对抗等,那么他们相互之间还会有什么爱可言呢?
黑格尔讲:“爱情里确实有一种高尚的品质,因为它不止停留在性欲上,而是显出一种本身丰富的高尚优美的心灵,要求以生动活泼、勇敢和牺牲的精神和另一个人达到统一。”⑧今道友信讲:“爱,往往包含着与所爱对象结合为一体的愿望,也就是说,爱即合一,爱之中必然包含着统一、结合的原理。”⑨这些看法显然揭示的就是爱情审美的这种意志论意义。
中国有句俗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果从积极方面来理解,这句俗话也是不无道理的。因为它所包含的也就是爱情审美的这种意志论意义,即你要用心地维系爱情,守护爱情,那么你就必须在思想和行为上不断地走向对方,与对方在本质上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有人认为,人类普遍存在着“喜新厌旧”的心理,一种东西,人们一旦获得了,它的重要性、意义就降低了。爱情也是如此。我不能同意这种观点。实际上,男女之间的相互接触,相互亲近,相互沟通,相互交流等,是一些示爱的表现,但同时更能激发爱和召唤爱。为什么呢?因为从美学意义上讲,只有与人建立了现实联系或统一性即审美价值的东西,才能为人所喜欢,所欣赏,而男女双方如果不断地建立这种彼此现实的联系或本质上的统一性即审美价值,那么他们之间的爱怎么可能会枯竭,会消亡,而不是走向更浑圆、更深厚的境界呢?
恩格斯曾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荷兰画家凡·高说:“没有爱情我就无法生活,……我认为没有爱情的生活是一种罪孽的和不道德的生活。”让我们行动起来,为减少我们社会中的这种“不道德的婚姻”、“罪孽的和不道德的生活”而共同探讨爱情、追求爱情吧!
注释:
①《美学文摘》第一辑,重庆出版社1982年12月第一版,第49至50页。
②⑥转引自《参考消息》1996年2月16日“科学技术”版。
③彭怀真:《爱情学问》。中国城市出版社1999年2月第1版,第260页。
④⑧黑格尔:《美学》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1月第一版,第332页、第332页。
⑤⑦⑨今道友信:《关于爱和美的哲学思考》。三联书店1997年8月北京第一版,第152页、第12页、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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