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乃至全球人口的发展趋势,探索更为合理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已经成为现阶段我国的主要任务之一。我国于1991年(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制度)、1997年(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制度)和2018年(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逐步建立起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但现阶段,三支柱保险体系的发展结构并不平衡,基本养老发展迅速,但是职业养老和商业养老却存在着力量薄弱、发展缓慢的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
养老保险三支柱概况
三支柱是现阶段我国乃至全球都在采用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三支柱主要包括商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业、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的核心是企业、个人和政府,由个人、企业以及政府共同分担养老责任。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我国城乡地区的居民或城镇职工,国家要求企业和个人缴纳养老费用,企业缴纳的费用可以抵扣其所得税,而个人缴纳的费用也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该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发展已经日趋完善。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在我国正处于逐步发展的阶段。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养老保险是企业和个人自愿缴费,企业可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商业养老保险属于个人自愿缴费并享有一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制度在2018年开始试点工作,因此说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在我国还是比较滞后的。
现阶段我国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
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是以个人为缴费主体,而我国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我国个人养老保险的参与度。个人养老计划主要分为个人储蓄和商业养老保险两种,我国于1991年就提出了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但是受到制度实施、社会文化以及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在当时难以得到发展,再加上人们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大都通过储蓄的方式来为个人积攒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政策是在2017年发布的,2018年商业养老保险在上海、苏州等城市和地区进行试点运行,这标志着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取得了重大突破。2020年,人社部提出将海南省纳入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这也预示着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将迎来新的阶段。
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占比低、结构失衡。现阶段我国第一支柱基础养老保险发展迅猛,而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却非常滞后,尤其是和一些较发达国家比,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存在着严重的失衡现象。我国人均经济水平相对较低,还存在着未富先老的问题,因此人们对第一支柱基础养老保险的依赖性是非常高的,而这也是导致我国养老问题形势较为严峻的主要原因之一。2.人群定位不够明确,且缺乏覆盖面以及针对性。第一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几乎可以实现全面覆盖,其包含了我国城乡居民以及城镇职工等所有群体,但是第一支柱养老保险在总体保障水平上还有提升空间。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第二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并不能满足大部分群体的需要,因此其覆盖面相对来讲是比较窄的。同时,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相关政策的侧重明显,再加上一些民众自身并不具备先进的养老意识,导致这两种保险制度并不能达到完全覆盖,而没有覆盖到的群体从另一角度上来讲,也可以是第三支柱的潜在客户。但现阶段我国对这一群体的关注度仍然不够,对可发展的目标人群的界定不够明确,要想扩大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就必须要能够准确定位目标人群,并深化产品推广,寻找合适的切入点和方向。3.税延保险并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目前仅处于小范围试点阶段。现阶段,个人税收性递延政策正处于试点阶段,其只涉及上海、福建、苏州等地,因此对全国人民来讲,其并没有很强的代表性,加上相关的税收优惠力度不高,计算方式也较为复杂,无法很好地激励广大民众。4.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自身的金融优势并没有被充分发挥出来。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其能够通过金融手段为我国民众提供更多元的养老保障供给形式,可以有效减少财政负担,还有利于长期稳定资金的跨周期投资,有效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地持续发展。现阶段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主要有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养老理财等产品,但在开发力度上还有所欠缺,且存在着税收递延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通过数据调查分析之后发现,虽然我国居民的金融总资产已实现大幅度上涨,但有近六成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大多数居民会选择将闲置资金放在银行,也有部分居民会选择将闲置资金配置为证券类或周期较长的保险类资产,但总体占比较少。另外,居民通过此种财产配置方式获取的收益是比较有限的,根本无法跟上我国CPI的增长。而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式的日益严峻,养老保险金融产品种类较少,再加上我国民众在金融理财知识方面的平均水平有限,导致金融投资范围有限,进而使养老基金出现缩水现象。5.我国对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政策普及力度不足。我国居民的整体养老意识不足,如一些青壮年,他们没有良好的养老理念,对自己的未来缺乏一定规划;中老年人虽然对养老有较大的需求,但对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却缺乏了解,因此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在我国民众中的关注度是比较低的。另外,现阶段我国对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政策宣导力度不足,而我国人民对保险产品也表现出一定的不信任,这些问题都会造成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受到限制。对发达国家开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借鉴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对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的研究与推广要早于我国,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其成功经验,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对商业养老保险模式进行完善。
覆盖面广、满足不同群体对养老的需求
美国个人退休账户计划(IRAs)是美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其不仅考虑到了人们多元化的养老保障需求,还尽可能地将覆盖面延伸至非营利组织以及中小企业。而日本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iDeCo将所有的在职雇员都囊括进养老计划当中,甚至还囊括了自由职业者、家庭主妇等,进而有效减少了第一支柱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压力。
税收减免额度较高,且具有很好的优惠政策
日本iDeCo账户内的投资资金和收益是无须进行缴费的,而人们所领取的福利金也可以免税;美国的IRAs会以年为期限来分析研判所在地区人们的收入情况,并以此为依据来进行个、群体税收优惠的判断,以投保人经济状况来调整税收减免规则。
专业咨询机构的成立
美国IRAs在设计时比较复杂,因此很多民众在理解和选择时存在一定的困难,针对这一问题美国建立了专业咨询机构,这一措施使IRAs在美国得到了有效推广,并获得了良好的发展。
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思路
明确目标定位,扩大覆盖面现阶段,我国第二支柱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为正式职工,一些灵活就业者和家庭主妇等群体未被囊括进去,因此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潜在的客户群体还是非常庞大的,我国一定要明确目标定位,提高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优化养老保险理念,将第三支柱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使人们的储蓄能够流入金融市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制度精细化设计确保效率和公正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可以作为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有效补充,因此,我国需要对其进行精细化的制度设计,努力使第一、二支柱覆盖范围以外的人群也能够获得养老保险的保障。为此,我国要针对养老保险参与者的收入情况和类别进行缴费限额、年限领取方式、税收减免额度等的精细化设计,通过激励性、针对性的设计使养老保险能够全面覆盖我国各类人群,满足其多元化的养老需求,真正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目标。
丰富产品类别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要根据市场导向对自身产品进行创新和丰富,引导、鼓励以长期投资为导向的税收政策的建立,推出例如银行理财产品、养老目标基金等能够适合人们养老金投资的金融工具,并建立包含商业保险和个人储蓄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完善制度设计,转变投资和养老观念
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养老观念还较为传统,认为养老应该依靠政府和储蓄,因此我国要通过相关制度提升人民的养老保险意识以及金融素养,鼓励相关的金融投资,促使我国养老投资进一步发展。日本的NISA系统就可以将投资和养老金的存储有效地结合在一起,这不但能够给本国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还有利于培养人们的投资理财意识。因此我国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科学借鉴日本NISA系统,设计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制度,提升我国人民的投资和养老意识。总之,现阶段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我国要加大对其的关注度,努力扩大其覆盖面,并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丰富商业保险产品类别,进而通过制度设计改善我国人民的养老和投资观念,推进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
参考资料:
[1]王永欣.浅谈第三养老保险支柱在我国的发展前景[J].时代金融(上旬),2021(5):42-43;46.
[2]王小平.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分析[J].保险理论与实践,2020(1):45-54.
[3]刘妍.养老服务金融助推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问题研究[J].税务与经济,2020(6):42-47.
作者:郑彩 安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