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的根底在人的自我实现中(人是审美主体)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3-01-10 23:15:17 归属于社会艺术 本文已影响416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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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审美的根底在人的自我实现即审美实践,正是审美实践赋予了客观对象以审美价值,从而构成了审美欣赏的具体实际内容。那种否定审美实践的观点是根本错误的。

[关键词] 自我实现 审美实践 审美价值 审美欣赏

应承认,以李泽厚、刘纲纪、蒋孔阳、周来祥等为代表的“实践美学”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实践论引进美学是正确的,不从实践角度考察和审视审美活动,审美活动对人类而言就可能成为“永远的困惑”。问题在,由于片面和肤浅地认识实践,把实践仅仅狭隘地理解和规定为一种以追求功利价值或实用意义为根本诉求的物质实践,其结果,当它从这种物质实践出发来破解审美活动的奥秘时,这种美学理论就不能不深深地陷入一种非驴非马和不伦不类的境地了。

以杨春时等为代表的“后实践美学”则干脆否定实践对审美活动的作用和意义,认为审美活动是“超现实”的,从而作为现实的实践与审美活动无关。这种观点当然更是根本错误的,经不起推敲。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不是脱离人而孤立地存在的,而是与人之间具有着一种现实的联系和关系。并且正是这种现实的联系和关系,才构成了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如果客观对象是孤立地存在的,与人之间不发生什么现实的联系和关系,那么它对人而言就是“无”,即没有意义,它还怎么可能作为审美对象给人作为审美主体带来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的满足呢?而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这一特殊本质,就客观地决定了,所谓的审美欣赏活动是绝对不可能脱离现实的实践而存在的,因为很显然,“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要实现什么东西,要建构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和关系,只有依赖实践,只有实践才“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列宁语)。

审美活动是如何与实践具体地贯通起来的呢?

审美的根底在人的自我实现,我把它叫审美实践,也就是说,通过人的自我实现,即审美实践,审美活动与人类的社会实践才具体地和实际地联系起来,贯通起来。

人要维持生存,求得温饱,于是有人的物质实践。但是,人活着,不在维持生存,求得温饱,而在于在维持生存、求得温饱的基础上活出自已,实现自我,这样,人的审美实践便产生了。而有了这种审美实践,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欣赏才能得以形成和展开。试想,如果不是这样,如果人在现实世界不能实现自我,确证自我,即进行审美实践,从而人也不能从这个世界感受和体认自我生命存在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那么人就会感到自已活着的无聊,生命的空虚,精神的无所寄托等等,所有这些,将从根本上动摇人的生存基础,人还怎么可能作为审美主体从这个世界上获得一种美感愉悦,一种人生的幸福体验呢?由此,审美欣赏的根底在人的自我实现,即审美实践,这是我们所必须加以确认的,在人类的物质实践之外,再把人的这种自我实现确定为人的审美实践,这不仅符合美学作为一门科学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是一种新的理论概括,理论创造,而且也最终把我们的美学研究引向了一个正确的方向。

实际上,认为审美欣赏的根底在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这并非我个人的看法,而是马克思早有的卓越思想或理论建树。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就曾讲:“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因此,我既在活动中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由于认识到我的个性是物质的,可以直观地感知的因而是毫无疑问的权力而感受到个人的乐趣。”①这就比较明确地提出了,所谓能给人作为审美主体带来一种美感愉悦(乐趣)的审美感知,审美欣赏,就基于“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即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也就是审美实践,审美感知或审美欣赏就是人作为审美主体通过这种由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即审美实践而来的客观事物(“产品”)来感受、体验、判断和评价自我,感受、体验、判断和评价自我生命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讲:“通过这种生产(审美实践——引者注),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②这就更加明确地指出了,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审美感知、审美欣赏,就是以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为客观根据或现实基础。正是由于人的这种自我实现、自我确证,人才能作为审美主体面对一个充分地反映和体现了人的生命价值和意义的对象世界,并从这个对象世界里由于感受和体认到自我生命的伟大价值和崇高意义(“直观自身”)从而获得美感愉悦。对实践的审美作用和意义以及马克思这些博大精深的美学思想,确实需要我们去花大力气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考察和研究。

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建构了自然对象与人之间的统一关系,我把它叫审美价值。马克思是这样阐释的:“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说来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说来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是说,对象成了他自身。”③而正是这种统一关系即审美价值,才必然地构成了客观对象作为审美对象的特殊本质,也客观地决定了,人作为审美主体在审美感知、审美欣赏过程中就可以很自然地也很合理地把全身心直接地融入审美对象之中去感受、去体验,从而获得美感,而不是也不可能冷冰冰地面对审美对象,事不关己地把自己置身于审美对象之外。否则,没有这种统一关系即审美价值,人作为审美主体还怎么可能自然地也很合理地把全身心直接地融入审美对象,从而达到一种“物我一体”、“天人合一”的浑化境界或大化境界呢?

人活着,不在吃饭穿衣,追求温饱等,而在实现自我,确证自我,求得一种美感愉悦、心灵满足和精神慰藉。鉴于此,在西方现代社会,人们开始前所未有地把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作为自己人生追求的重要目标,也就显得非常自然和毫不足奇了。《参考消息》2001年4月30日第4版《从“物本”到“人本”到“能本”》的文章讲:“在现代西方,人们对物质方面的兴趣开始淡漠,而对人的创造能力的关注日益增长。作为人的最高需要的自我实现(按照人的兴趣、能力从工作中取得成就)正成为西方人追求的重要目标。”这反映了人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人类发展、社会进步的一个突出表现和显著标志!

有人认为,在对一些自然美的解释上,实践的观点往往难以自圆其说,显得力不从心。这种看法站不住脚。自然对象作为审美对象难道会与人无关吗?回答显然是否定的。因为自然对象作为审美对象如果在本质上是与人无关的,与人之间不具有、不存在现实的联系和关系,那么它对人而言同样是“无”,即没有意义,它还怎么可能作为审美对象给人作为审美主体带来一种美感愉悦和精神满足,人还怎么可能作为审美主体喜欢它和欣赏它,并给它以美这样由衷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呢?而要承认自然对象作为审美对象是与人之间有关的,具有一种现实的联系和关系,那么在对自然美的揭示上我们也就仍然只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因为如前所述,只有实践才能赋予客观对象与人之间的现实联系和关系。只是确有必要加以强调的是,对这种审美实践,实在需要我们拿出相当的智慧去进行全面思考和深入研究。

有人责问:人为什么要实现自我?人为什么实现了自我确证了自我就可以获得美感、一种精神快乐?这些质疑同样是没有道理的。众所周知,人是一种寻求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的生物,人实在无法面对和忍受那种自我没有价值和意义的生活和世界。如果人生没有价值,没有意义,人还活什么呢?人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无疑是人生存的依托和庇护所,是人崇高和神圣的精神家园。而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不过就是人寻求自我生命价值和意义的具体行动和实际表现。因此,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对人而言无疑具有着一种客观的必然性,是人内在的精神需要或心理欲求。马克思讲:“富有的人同时就是需要有完整的生命表现的人,在这样的人身上,他自己的实现表现为内在的必然性,表现为需要。”④马克思的话显然是非常正确的。进而言之,既然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是人的内在的精神需要或心理欲求,那么,当一个人真的实现了自我,确证了自我,即满足了自己这种内在的精神需要或心理欲求时,他获得一种美感愉悦,一种人生的幸福体验,这不就是一件非常正常和十分自然的事情吗?

杨春时等认为,现实生活中,人总是不自由的,“自由只存在于精神领域”⑤,因此,现实生活没有什么审美价值可言,现实人生也没有什么意义好讲。只有在一种所谓“超现实”(实际上是脱离现实)的“审美创造”即人的主观心理的想象体验中,人才获得了解放,享有了自由,而这些,才构成人审美的世界,也才建树了人“生存的意义”。“生存的意义问题不是现实努力所能解决的,它需要超越性审美创造”⑥,即“以审美想象创造一个超现实的理想世界”⑦。从而,所谓的审美世界,就是一种“非物质的想象的存在”⑧,或者“美是超现实的幻象”⑨,而对这种“非物质的想象的存在”或“超现实的幻象”的心理感受和直觉体验,就是人对自我价值的觉解,“对生存意义的领悟”⑩。这些观点当然是非常错误的,甚至荒谬绝伦!人在现实世界实现了自我,确证了自我,现实世界就开始成为人价值和意义的客观媒介或物质载体,从而,现实世界也就自然而然不可避免地具有了审美价值、审美意义,人作为审美主体通过这个现实世界就可以由于感受和体认到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从而获得美感,一种精神的自由和解放。而鉴于此,我们怎么可以昧心地宣称现实世界中人生没有自由,没有价值,从而现实世界也就没有审美价值、审美意义,审美世界只是一种“非物质的想象的存在”,或什么“美是超现实的幻象”呢?马克思曾讲:“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而不是思想活动。”“只有在现实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马克思的话是正确的,语重心长,发人深省!我国学者梁漱溟讲:“人生快乐就在生活本身上。就在活动上,而不在有所享受于外。”“活动就使他生机畅发,那就是他的快乐,并不要向外求快乐。”“大约一个人都蕴蓄着一团力量在内里,要藉着一种活动发挥出来,而后这个人一生才是舒发的,快乐的,也就是合理的。”“找个地方把自家的力气用在里头,让他发挥尽致。这样便是人生的美满;这样就有了人生的价值,这样就有了人生的乐趣。乐趣完全是在自已浑沦活动之中。”梁先生这里讲的“活动”,就是审美实践,是人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梁先生在自己的文章中告诉我们,人实现了自我,确证了自我,人生就有了乐趣,人就有了精神生活,这种观点显然也是非常正确的,值得我们仔细体味和深入玩索。马克思讲:“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必需和外在的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11)据此,杨春时误以为,“自由王国”只存在于人的精神领域,审美是“超越现实的精神创造”(12)。我想,明白了以上道理,对马克思的这段话我们就可以提出另一种唯一合理和正确的解释了,即“自由王国”就在现实世界,美好的事物和现象就在我们周围。所谓“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并不是什么“精神领域”,而就是指人的这种审美实践,即人在现实世界中的自我实现、自我确证。试想,如果人在现实世界中不能实现自我,确证自我,人就会感到不安,感到一种活着的迷茫和空虚,人还从哪里去获得一种美感的愉悦和精神的满足呢?不客气地讲,把人生的意义和审美交付给一种幻觉,一种主观虚构,这实在是一种极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美学观点,对这种美学观点,我们必须加以认真的剖析和深入批判!再说,审美活动总是服从和服务于现实的社会和人生的,如果现实的社会和人生是灰暗的,是污浊的,没有价值,没有意义,那么所谓的审美活动到底还有什么作用还有什么意义呢?顺便提一句,表面看来,杨春时等的“后实践美学”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存在本体论”或“生存本体论”为其哲学基础的,但由于他们从根本上、从思想内涵上改造了马克思主义的这种“社会存在本体论”或“生存本体论”,在马克思主义的这种“社会存在本体论”或“生存本体论”中塞进了很多非马克思主义的特别是存在主义的消极东西,所以在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的这种“社会存在本体论”或“生存本体论”已经远远不是马克思主义原来意义上的“社会存在本体论”或“生存本体论”了,而建立在这种“社会存在本体论”或“生存本体论”哲学基础上的所谓“后实践美学”, 也就当然不能算是马克思主义的,而只能是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物。

注 释:

①②③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37页,第97页,第125页,第129页。

⑤⑥⑦⑧⑨⑩⑿杨春时:《生存与超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第144页,第155页,第163页,第125页,第33页,第36页,第144页。

⑾《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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