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著名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在1908年发表的《作家与白日梦》一文,以解释作家创作现象为目的,将人的幻想作为主要探讨对象,并联系与之相关的游戏、白日梦、梦等现象论述了人的精神世界中的想象活动。作家的创作构思与白日梦存在某种相似性,两者都打开了一个充满非理性色彩的想象空间,在林林总总的形象之域中穿行,激起了人们无尽的神秘感和好奇心。
幻想:一口鲜花遮蔽的井
弗洛伊德为解释作家的作品,寻找到一条独特的路径:童年时代想象活动的最初踪迹——玩耍和游戏。游戏是孩子独创的一个世界,他认真对待游戏情境中的一切,这一切又与现实有着某种联系,或者说它是对现实的一种戏仿,而这一点与作家创作极为相似。无论游戏还是创作,都带有一定的幻想色彩。弗氏谈到,“长大了的孩子在他停止游戏时,他只是抛弃了与真实事物的联系;他现在用幻想来代替游戏。他在空中建筑城堡,创造出叫做白日梦的东西来。”这里我们不禁要提出一系列的疑问:未长大的孩子就没有幻想吗?那一幅幅奇妙的儿童画又是什么呢?成人是否真的停止了游戏?那一个个搞笑的娱乐节目又是什么呢?
弗氏这样认识幻想的特征:“我们可以肯定一个幸福的人从来不会幻想,幻想只发生在愿望得不到满足的人身上。幻想的动力是未被满足的愿望,每一个幻想都是一个愿望的满足,都是一次对令人不能满足的现实的校正。”幻想者以非理性的方式构筑起自己的想象世界,虚假却唯美地满足个人欲望,在失去真实事物羁绊的同时,达至灵性的飞升。然而物极必反,长期沉溺于臆造的精神空间,理性的迷失与放逐,使幻想者难以自拔,极易走向精神崩溃的边缘,正如弗氏所言:“如果幻想变得过于丰富,过于强烈,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病发作的条件就成熟了。而且,幻想是我们的病人抱怨的苦恼症状的直接心理预兆。这里,一条宽阔的岔道进入了病理学。”那么如何防止过度幻想带来的负面影响呢?弗氏在文中并未给出明确答案。其实重建幻想空间与生活现实的关系,撕开幻想的虚假面纱,是一条返归健康心灵家园的重要途径。具体说来便是回到肉体感觉,回到与外物接触得来的真实的感官感受,承认人类肉体感受的相同性,从而摧毁幻想的私密性、个人性、非实在性。“解铃还须系铃人”,重新体验和思考真实的肉体感觉不失为沉沦于幻想之河的人们进行精神自救的一个良方。
“幻想同时间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可以说幻想它似乎徘徊于三种时间之间——我们的想象包含着的三个时刻。心理活动与某些当时的印象,同某些当时的诱发心理活动的场合有关,这种场合可以引起一个人重大的愿望。心理活动从这里追溯到对早年经历的记忆(一般是儿时的经历),在这个记忆中愿望得到了满足;至此,心理活动创造出一个与代表着实现愿望的未来有关的情况。心理活动如此创造出来的东西就是白日梦或幻想,这些东西带着刺激它发生的场合和引起他的记忆的特征。这样,过去、现在和未来就串在一起了,似乎愿望之线贯穿于它们之中。”成年人的白日梦可能受到童年经验的影响,形成一种历时的感应。同时可能来自内心深处的潜在欲望,包括随着身心发展、生活环境、人生际遇的发展变化而逐渐形成的体欲(对身体感官产生刺激并带来致命影响的欲望,如性欲、对烟酒的偏嗜等)、权欲、物欲(对物的占有、使用的欲望)。弗氏观点看到了白日梦的童年幻影,却似乎把童年经验扩大化了。
“在夜晚,我们也产生一些令人羞愧的愿望;我们必须隐瞒这些愿望,因此它们受到了压抑,进入了无意识之中。这种受压抑的愿望和它们的派生物只被允许以一种相当歪曲的形式表现出来。当科学工作成功地解释了梦的变形这一因素时,我们便不再难以认识到夜间的梦完全与白日梦——我们全都十分了解的幻想——一样是愿望的实现。”梦作为一种幻想,无论发生在白天或是夜晚,都意味着理性(意识)的退场,给了非理性(无意识)驰骋的空间,但脱缰的野马在经历了瞬间的“自由”后,毕竟要回复到理性控制的疆域内,维持正常的生活,否则将梦魇无限扩大(从时长和内容两个向度)以至混淆与现实的界限,后果将极其可怕,因为人最终需要的是理性地生存,愿望、幻想、梦都是暂时的、超验的。正是在这一点上,白日梦与艺术创造有了某种亲缘性。梦与艺术是在想象中达到欲望的满足,或者说达到一种完美境地,从而弥补现实中的不完美,进而引导现实走向完美,尽管完美的东西很难在现实中扎下根来。这也是导致个别过于执著梦幻与艺术世界的作家或诗人在理想受挫后精神崩解,甚至自杀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海子、顾城。由此看来,幻想是一口被馥郁的鲜花遮蔽着的深井,美丽与危险同在。
作品:不仅仅是一场白日梦
弗氏将作家分为两类:“像古代的史诗作家和悲剧作家一样接受现成题材的作家,和似乎是由自己选择题材创作的作家”,并对后者进行了着重分析,寻找出与白日梦的相似点。无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故事,还是内聚焦的“心理小说”与外聚焦的“怪癖”小说,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愿望,都内隐着这样一个假设:“一篇创造性作品像一场白日梦一样,是童年时代曾做过的游戏的继续和代替物。”
先前对幻想的研究为分析作家作品,理清作家生活与作家作品的关系提供了某种启示和方法论依据。弗氏认为,“现时的强烈经验唤起了作家对早年经验(通常是童年时代的经验)的记忆,现在,从这个记忆中产生了一个愿望,这个愿望又在作品中得到实现。作品本身展示出两种成分:最近的诱发场合和旧时的记忆。”
这样,作家通过作品完成了一场白日梦。其实作品虽然在结构、目的上与白日梦有着一定程度的相似之处,并且作家在构思作品时已经闪现出“梦”的影子,但不管是构思过程还是作品本身都决非天马行空,毫无秩序,相反,它们始终受到作家理性精神的支配,因为做这场“梦”的更主要的目的在于用理性的文字来传达相对集中的思想感情,在于奉献给喜爱它的读者,而梦幻则只属于梦幻者自己。此外,童年经验对作家创作具有重要影响。人在童年时期具有相当强的记忆力,任何事件经历、生活细节都可能在孩子的心目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因而快乐或痛苦的童年记忆会在作家的作品中以不同方式表现出来。童年经验是作家取材的一个宝库,却并非唯一源泉,作品也不一定都与童年经验有关。当下生活经验的积累也是作家表达愿望的一种来源,这种愿望可能囿于一己之悲欢,但真正伟大的作家永远以对人类、人性的终极关怀为最高追求。
弗氏认为作家对白日梦的言说不同于常人之处在于它会使我们感到极大的快乐,取得这种效果的诀窍在于“一种克服我们心中的厌恶的技巧”,并猜测出发挥这个技巧的两种方式:“其一,作家通过改变和伪装他的利己主义的白日梦以软化它们的性质;其二,在他表达他的幻想时,他向我们提供纯形式的——亦即美学的——快乐,以取悦于人。我们给这类快乐起了个名字叫‘直观快乐’(fore-pleasure)或‘额外刺激’(incentive bonus)。向我们提供这种快乐是为了有可能从更深的精神源泉中释放出更大的快乐。”前者从表达内容方面指出了作家的白日梦模糊了利己主义色彩,然而将作品性质仅仅归结为利己主义的白日梦,将作品非个人化的一面当作伪装,不免有失偏颇;后者则从表达方式方面肯定了艺术形式的重要作用,认识到审美愉悦作为文学接受效果的独特之处。弗氏依然以白日梦来解释“直观快乐”,认为“这个效果的不小的一部分是由于作家使我们从作品中享受到我们自己的白日梦,而不必自我责备或感到羞愧”。也就是说,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获得了一种替代性满足。
文学作品离不开奇特的幻想,更离不开生活的土壤,因为幻想也并非凭空而来,真实的生活之水灌溉着梦幻之花。当然,将作品简单地等同于白日梦,未免会忽略构成文学作品魅力的其他来源,但无论如何,弗洛伊德的《作家与白日梦》从精神分析的角度让我们看到了幻想的内里,看到了作家在作品中可能蕴藏着的白日梦。无庸讳言,弗氏的分析重心理、轻文学,在许多问题,特别是艺术问题的探讨上还不够深入,诚如他在文中所言:“虽然我的论文题目把作家放在前面,而我对作家的论述却比对幻想的论述少得多。我意识到这一点,但我必须指出这是由于我们的知识的现状所致。我所能做的只是提出一些鼓励和建议,从研究幻想开始,导向对作家如何选择他的文学素材这一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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