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2007年1月1日起,既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又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上市公司全面实施。与我国以前的会计准则相比,这套新准则体系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适度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会计计量主要局限于历史成本的情况,适应了企业经营环境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然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只是解决了在某些资产和负债的计量中,何时应当采用公允价值的问题,但要求或允许采用公允价值后,如何计量公允价值却仍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本文拟在更深一步了解公允价值涵义的基础上,强调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基础并试图解决公允价值的计价方法及其完善的途径。
关键词: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 会计准则 计量属性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 早在1998年财政部发布的投资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和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中就出现了公允价值这个概念,后因实际运行中出现很多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而在2001年修订后的准则中被限制使用。这次新会计准则在很多方面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突破。那么到底什么是公允价值呢?各国会计准则对于这个定义不尽相同。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95年制定的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指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2004年6月颁布的公允价值征求意见稿中,将公允价值的定义修改为“在当前交易中,在熟悉情况、不关联、自愿的各方之间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价格”。2006年9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正式发布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SFAS157)。主要表现为:1、修改了公允价值的定义,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的市场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价格或清偿债务所付出的价格;2、其次是强调公允价值的记录以市场为导向,提高公允价值披露要求和扩大披露范围;3、另外还建立了公允价值评估等级。 2006年,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如下: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从上述不同的定义,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实际上是一个很广的概念范畴,并不仅仅是与其他计量属性相并列的一个概念,可以说它是其他属性存在的基础,即需要反映交易和事项内含的公允的价格,并同时兼具可靠性、相关性的信息质量特征。 其实,公允价值的实质就是客观价值,它在本质上强调对资产客观价值的计量。在这种计量方式下,企业必须根据报告日的新情况,对各项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重新计量,动态地、及时地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化,并在报表中予以反映,使报表信息更相关,对决策更有用。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基础 1、公允价值计量符合现代会计目标—决策有用观的要求 不同的会计目标对会计信息有不同的要求,导致计量属性选择的差异。目前,关于会计目标的定位主要有两种代表性观点: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会计目标就是以恰当的形式有效地反映和报告资源受托者经管责任及其履行情况。在该观点下,主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基于历史成本计量基础所形成的信息是最可靠、最真实的。但是,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一旦初始确认计量后,除了某些项目通过折旧做些调整外,一般就不在进行后续计量或新开始计量,这种特性使得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所提供的信息与经济决策脱节,从而使企业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环境。与主要向明确的委托人报告会计信息的受托责任观不同,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主要是向现在的尤其是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决策者提供信息。会计信息的最高质量是决策有用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保证信息对决策有用的最重要的质量特征,并且将相关性置于可靠性之前,因为不相关的信息尽管可靠对决策也是无用的。在这个问题上,谢诗芬教授(2004)认为:受托责任观主要运用于证券市场不发达的市场环境,而决策有用观主要运用于证券市场日益发达的市场环境。随着证券市场的日益扩大和规范,证券市场上收益与风险的并存促使作为委托人的投资者更加关注与收益风险相关的信息,以便进行权衡,评价各种投资行为,从而形成良好的投资决策。我国会计目标逐渐由受托责任观转向决策有用观是大势所趋,会计目标取向更应该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对他们进行决策有用的信息。由于信息的时间分布有很多表现形式,可以表现为现在的信息,过去的信息,更多的表现为将来的信息。决策总是面向未来的,而公允价值就是面向现在、面向未来、能够及时反映环境的变化的这样一个计量属性,提供与经济决策最为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公允价值更符合决策有用观。 2、公允价值符合未来会计确认基础 传统的确认基础的一个最大缺点和特点是面向过去,而现代会计目标取向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信息,决策总是面向未来的,会计的计量和确认应该体现会计目标的要求。谢诗芬教授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指出不论是报告内容的扩大,还是计量对象的扩大,在概念上实际上都离不开确认范围的扩大化,因为,广义的确认是包括计量和报告的:“确认是将某一项目,作为一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费用等正式地计入或列入某一主体的财务报表的过程。”葛家澎、刘峰(1998)在《会计理论》一书中深入研究了会计确认理论,并得出了“未来会计确认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与现金流量制的融合”的结论。在比较了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之后,他们把一种用盘存法确定收益的方法定义为“完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或“现金流量制”。现金流量制用公式表示就是:收益=期末净资产一期初净资产,其中的净资产是通过盘存法确定的,现行市价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属性符合现金流量制度要求。我们知道,传统的收付实现制主要是基于交易观点,即只确认交易的影响;权责发生制的引入将交易观进一步扩大,一些对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已经产生影响的事项或情况,尽管其何时发生或是否已经发生并无明确、独立的证据,但只要受影响的权利和义务较为充分、有效,就应该予以确认。现金流量制则不同,它彻底地摆脱了交易与事项的限制,而从盘存制思想出发。这样,任何实际己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都不是会计确认的对象,只有期初与期末净资产的现金等量(现行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才是会计确认直接处理的内容。显然,对企业净资产现金等量的准确计量,既包括了企业过去期间所发生的全部交易,也涵盖了诸如物价变动等的影响。因此,我们认为,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收益,当净资产的现行市价不能直接观察到时,就要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随着未来经济的发展,各种衍生金融工具、保险、租赁、产品担保等交易活动手段的创新,使得会计的确认向权责发生制与现金流量制融合的方向发展,而公允价值计量是符合未来会计确认的发展方向的,并且是确保该目标下的收益信息可靠性的重要前提,所以,公允价值计量符合未来会计确认基础。 三、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 公允价值的计量在理论界是争议最大的问题,如何能够尽量客观的对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就成了公允价值会计中最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对公允价值的计量,首先要考虑如果存在市场交易的情况下,交换价格即为公允价值,即若没有相反证据表明所进行的交易是不公正或非出于自愿,市场交易价格即为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其次,如果不存在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应该寻找市场上相类似的交易,以类似交易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最后,如果某项资产或负债没有可观察的,由市场直接决定的价格,却有合约规定的或可以预期的未来现金流量可以估计,就可以运用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 1、市价法 参照与被计量对象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或负债的近期交易价格,来确定被计量对象公允价值的方法是市价法。由于这种方法是以经过实践检验的实际价格为依据,因此通常被认为是公允价值获取的最为直接和最具说服力的方法之一。如果需计量的资产或负债本身没有活跃市场的公开标价,或即使有但可靠程度不高,而与之类似的资产或负债却有公开市场标价,应优先采用市价法估计公允价值。市场价格,不论其来源如何,都被认为是对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最好的反映。应用市价法应注意以下几点: (l)所采用的市场价格最好应当是活跃市场中的交易价格。(2)应采用相同项目,最近的市场价格作为该项目的市场价格。因此,最好是计量当日的市场报价。如找不到计量日的市场价格时,可以采用稍微提前的市场价格,但是计量日与市价之间由于时间的流逝和市场条件的变化而对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时,应当可以加以估计。(3)并非只要存在市场价格,该价格就一定是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应避免市场价格出现失灵的情况。如处于破产清算的企业,被法院强制拍卖的资产;发生的关联方企业之间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交易一方存在恶意的欺诈,信息不对称状态下的非公正的交易价格。因此,对于实物资产而言,即使我们能够获得活跃市场上的现时价格,也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以调整后的市场价格作为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2、类似项目法 在找不到所计量项目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通过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来确定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的方法称作类似项目法。应用类似项目法时,最关键的就是类似项目的确定。所谓的类似项目必须是那些与所计量的项目具有相同的现金流量形式的项目。因为,具有相似的现金流量形式的两个项目,对于经济状况变化的反应也是相似的。通常研究两个项目是否相似的具体步骤如下:(l)确定所要计量的项目的期望现金流量。(2)选定另外一个初步认为具有相似特征的资产或负债。(3)比较两个项目的现金流量以确保它们是相同的。(4)评价在一个项目中影响其价值的因素是否在另一个项目中同样全部得到了反应,比方说,不同的风险水平。如果存在这样的未被反映的因素,应确认该因素的影响能否被合理剔除。如果不可能被合理剔除,则这两个项目不是相似项目。(5)判断两个项目的现金流量面对经济状况变化时是否按照同样的方式变化。如果不是,则它们不是相似项目。在判定一个项目是所计量项目的类似项目之后,还应该参照市价法应用所应注意的问题对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做出判断。 3、估价技术法 估计公允价值的方法有市价法、传统的现值法、期望现金流量法、期权定价模型、矩阵定价模型、期权调整扩展模型和基本分析等。当一项资产或负债不存在市场价格信息时,可以通过期望现金流量法来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期权定价方法中的期权定价模型则可以用来确定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四、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对策 1、加强公允价值理论研究,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到目前为止,我国理论界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研究仍然十分有限,尽管2007年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给出了初步定义及使用方法,但是我国目前会计、审计准则体系中大量采用现值和公允价值,与国际准则趋同,主要是迫于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多重高压,而并非真正从会计发展规律上理解和掌握了纷繁复杂的现值技术和公允价值会计理论方法精髓。对理论研究的缺失,特别是对公允价值概念及其外延研究的缺失,将极大地阻碍公允价值的应用与发展。理论产生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正是在深入的理论研究基础上,FASB于2006年正式发布的SFAS157明确了公允价值的概念、确认、计量方法和披露制度,对国际会计学界产生了深远影响,将公允价值发展又向前推了一步。与此同时,我国目前对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尚不全面,尚未建立完善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对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等的相关要求及方法仅仅散落于各个具体准则之中,准则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不一致,从而对具体实施造成了很大的障碍。在目前的准则体系下,公允价值计量很难真正做到与国际接轨,加强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己经是当务之急。 2、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 公允价值是理智的双方在一个开放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中,在平等、无关联的情况下,自愿进行交易的价值。公允价值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只有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平有效市场”,才可能得到真实、可靠的公允价值。就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而言,急需完善资本市场,建立充分竞争的生产要素交易市场。同时,要打破行业垄断,降低电信、能源、电力等行业的准入条件,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除此之外,相关市场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管力度,以最大程度的保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 公允价值运用的第一主体是财会人员,没有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公允价值不可能得到合理地计量。首先,公允价值应用中大量不确定因素的使用,使得其计量主观性很强,为企业盈余管理制造了空间,这就要求我们加强会计人员的守法意识和道德教育。从主观上消除利润操纵的动机,是杜绝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根本措施。其次,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在新旧准则交替之际,加大教育投入,转变会计人员的计量观念,培养懂得理论与实务的会计人员,是公允价值得以全面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成本,应用公允价值的需要。 4、规范资产评估流程,加强资产评估的队伍建设 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中的评估价值存在本质上的差异,但是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评估是存在紧密联系的。资产评估本质上是以一种模拟市场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行为。资产评估师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以及不断变化着的影响资产价值的种种因素,将市场条件及影响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凝固”在某一时点价值判断中,这种价值判断基于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基于特定目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和评估基准日等要素,其具有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并具有市场性、时点性以及分析性,因此,资产评估的基本特征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基本特征是高度一致的。为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公允价值计量引入了外部评估人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参与公允价值计量与复核的机构和人员可以包括:企业内部符合资格的人员,外部评估专业人员和审计师。资产评估是公允价值确认的重要途径之一,公允价值的完善离不开资产评估的发展。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资产评估的流程尚不规范,资产评估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首先,应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素质。加快建立资产评估继续教育相关规范,在法规方面保证资产评估师的继续教育质量;加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保证资产评估的公允性。其次,应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一方面,我们应当提高检查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技术上防范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并提高对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的识别能力。另一方面,应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提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最后,应降低守信成本,增大失信损失,改善评估执业环境。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协会的作用,促使政府完善相关立法,改善评估执业环境,营造失信者遭受的损失大于守信的成本的环境,将诚信建设在评估行业持续地开展下去。只有从以上方面入手,加强资产评估队伍建设,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证资产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从而为公允价值的应用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5、加强审计的配套建设 会计与审计密不可分,两者始终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在公允价值会计下,会计信息具有很大主观性,因而防范会计人员随意操纵会计数据,提供虚假信息,加强审计工作力度是必须的。2006年2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初步规范了我国公允价值的审计方法和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但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相关理论体系并不完善,给公允价值审计准则的执行带来一定难度。当注册会计师按照该准则第十条的规定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时,由于评价标准本身就不明确和统一,很难判断注册会计师评价的正确性;而当注册会计师按照该准则第41条和第42条的规定,对公允价值进行独立估值时,更需要明晰统一的参考指导。显然,我国会计、审计的相关准则还有待于完善,以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红霞 公允价值计量问题的国际进展及其在中国应用的思考 会计研究2008.10 [2]汤云为 钱逢胜 《会计理论》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3]葛家澍 《财务会计理论研究》 厦门大学出版社 [4]李文俊 公允价值计量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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