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择合适的内部审计外包形式:在选择内部审计外包时,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外包形式。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按国家规定要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选择补充,部分外包,合作审计几种形式。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外部审计咨询机构进行适当地补充,部分外包内审业务,或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与其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合作审计。而对于一般小型企业而言,内部审计任务不多,设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担较重,可以选择将其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包,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逐步设立其内部审计职能和内部审计人员。 (3)加强我国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的培养:虽然内部审计外包的实施在我国完全是有可行性的,从优化资源、节约成本的角度来考虑,可以选择补充、部分非关键领域外包、合作审计,但对于内部审计完全外包,只能是企业在过渡时期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一种选择。 美国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曾发布了一份题为“关于将内部审计技术外包的观点”的报告,在这份报告中,iia的主要观点认为: 一个由训练有素的员工恰当组成的、胜任的内部审计部门,能够比合约规定的审计服务更有效率和效果的执行内部审计职能。只要内部审计员工精通业务、工作有效率,并且对企业管理当局负责,企业就应该自己保留内部审计职能,并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企业。 实行内部审计外包,不是为了取代内部审计部门,而是为了让内部审计职能得到更好地发挥,我们不能长期依赖外包来执行企业内部审计职能,还是要着力于发展自己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加强我国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的培养,缩小和国外内部审计机构在职能定位等方面的差距,努力培养自己的内部审计人才。 尽管许多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外包提出异议,但内审外包事实上已经成为了近年来国外内部审计职业界的一种重要现象。这对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无疑是前所未有的挑战,迫使企业内审人员想方设法通过改善内部审计绩效、提高内部审计效率来增强自己对本企业的吸引力,从而维系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和职业生命。 在我国,相信不久的将来,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机构开展这项业务,内部审计外包将会成为企业和事务所的双赢战略。 参考文献 [1] michael p • cangemi , tommie singleton.管理审计职能——公司管理部门程序指南(第3版)[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 lawrence b • sawyer , mortimer a • dittenhofer , james h • scheiner.索耶内部审计——现代内部审计实务(第五版)[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3] martin, charles l. lavine , michael , c richard o’leary , john j outsourcing the internal audit function[j]. cpa journal, 2000,(2) :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