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表的对比可以看出,在企业并购具有效率效应的情况下,即使并购存在反竞争的效应(产品数量减少,价格上涨),但社会总福利也不一定会下降,因为并购后效率的提高有可能导致低成本产出的扩大,价格的下跌,这与反竞争效应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恰好相反。在效率收益充分大的情况下,反而会提高社会福利。 值得反垄断机构注意的是,企业之间的并购在没有效率收益的情况下,并购企业的提价行为是有利于其他竞争对手而不利于消费者的。在企业之间的并购存在效率收益的情况下,如果并购企业采取降价策略,这会有利于消费者而不利于其他竞争对手,因为这会使竞争对手企业的价格下降,从而降低其利润。这可能会引起竞争对手企业提起反垄断诉讼。在此情况下,反垄断机构需要仔细分析,坚持反垄断法是“保护竞争,而非保护竞争者”的基本理念。 (三)社会效益层面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资开始在中国实施并购活动。不可否认,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对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改善企业治理结构,改善市场结构以及改变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二十多年的实践,说明了跨国并购就像一把“双刃剑”,它对东道国的经济发展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其中最大的负面效应就是垄断,“这种垄断可能表现为外资控制东道国市场,进而破坏其良好的竞争秩序;也可能表现为制约东道国幼稚产业的发展,影响其民族工业的独立性;还可能表现为控制东道国的经济命脉,从而威胁其国家的经济安全”[4]。以下试从四个方面总结外资并购在社会层面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1.影响国家经济安全。通常外资并购中国企业会遵循以下的三条原则:一是欲并购的中国企业基本居于行业龙头(前三名);二是要求外资居于企业的控股地位;三是企业资金预期收益率超过15%的保底条款。由此可见,跨国公司在中国并购的目的在于对战略性资源和能力的快速获取,以期迅速打入中国市场取得高额的收益率。但是,作为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本身经济实力相对较弱,国内的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往往把持着本国的经济命脉,因而一旦本国大型企业被跨国公司并购,就会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等一系列敏感问题。如近年来著名的凯雷并购徐工案就是典型的例证。 2.恶化国内企业的生存环境。2009年3月18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宣布,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可汇并购伊始,多家企业就联名上书商务部反对此次收购,理由是并购后,可口可乐将垄断一半以上的渠道,加上其财力支持,其他企业基本没有生存空间。企业并购成功后,外资企业往往利用在技术水平、管理经验和经济实力等方面的优势实行低成本扩张,并通过低价销售等手段,打压排挤中资企业,并在占领市场后再行提价,内资企业无法在短时期内提高生产效率、技术水平等,在市场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利润空间必然被压缩,而并购又使得跨国公司能更有效、更快速地参与市场竞争中,对内资企业构成更大的威胁,极易造成对中资企业的排挤。 3.削弱了中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自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就多次强调通过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来学习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然而,二十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市场换技术”的做法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项调查表明:仅有13%的跨国公司使用了母国正在使用的先进技术,约30%的跨国公司将已经淘汰的技术转移至中国,世界五百强企业中有40%把其较为先进的技术转移至中国,但仍有14%在华使用淘汰技术,对属于成熟先进技术范围内的产业,如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企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企业、汽车工业企业等,跨国公司都没有在华转让使用诸如电子、新型材料等方面的关键技术[5] 。跨国公司实施并购以后,不但没有将先进的技术转移给国内企业,反而掉转头来,依靠低价高质的竞销,迅速打垮其他内资企业,占领市场,与此同时还以较优厚的待遇挖走中国的优秀人才,直接削弱了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 4.利用优势压制民族品牌。在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中,80%的网友之所以表示反对,主要是基于对外资蚕食民族品牌的担忧。回顾外资在中国的并购史,这种担忧并非多余。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不少民族品牌在被外资收购后就逐渐淡出消费者的视线。以“美加净”为例。“美加净”是上海家化旗下的品牌之一,上海家化的发展在1990年达到了第一个高峰,当时其固定资产超过6 000万元,销售额达到4.5亿元位居全国化妆品行业之首。此间推出的美加净系列产品成为国内销售量最大、品种规格最全、获奖次数最多、知名度最高的中国民族化妆品第一品牌,创下多项全国第一。1991年,上海家化厂被迫拿“露美”、“美加净”两个品牌与美国庄臣公司合资,成立了上海庄臣公司。合资后“露美”、“美加净”即被打入“冷宫”,当年销售额锐减2.5亿元,陷入谷底。失败的合资使上海家化重新反省民族品牌的发展之路,1994年,上海家化向庄臣公司回购了“美加净”。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加净从加入庄臣时销售有3个亿,到1994年把它收回来时,已只有6 000万的销售了。 二、可汇案之后看外资在华发展前景 2009年3月19日即在商务部发表否决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的第二天,《华尔街日报》中文网上就发表了题为《汇源交易被否决外资信心恐遭打击》的文章。文中美国律师事务所wilmer hale北京办事处的律师莱斯特·罗斯(lester ross)说,这一裁决传递了一个非常负面的信息。事实上,对于可汇案被否,各方反映大相径庭,除了外商表示对今后在华投资的担忧外,这起收购案引起了众多人士的热议,有学者认为,“鉴于饮料行业的激烈竞争,商务部的裁决是站不住脚的,有可能是中国民族主义者对这桩交易的反对导致了商务部的这一裁决”。当然,也有部分国内学者指出这一裁决是一个“巨大进步”,“法律被正确行使”与“贸易保护主义无关”。 面对众多议论,到底应该如何看待此次并购呢?根据上文的相关分析可以看出,跨国并购是一把“双刃剑”,不管是在经济效率层面还是在社会效益层面,其都有利有弊。站在外商的角度对今后的投资表示担忧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面对中国日益完善的法律体制,外商在华投资更多考虑的是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可能导致的法律限制而非收益,更何况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是否会抬头也很难预测。但从政府的态度来看,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2009年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重申,中国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方向绝不会改变,在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将一如既往地推动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协调发展,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坚持开放的鲜明立场。从商务部目前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情况来看,自反垄断法实施到目前为止,商务部收到58起经营者集中申报,已审结46起,其中无条件批准43起,附条件批准两起,禁止集中1起。由此可见,商务部本次禁止收购尚属首次,所谓中国在外商投资领域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说法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因此,正如中国商务部所称,其所进行的反垄断审查的目的正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事实上,在最近中国的反垄断法生效的近三年里,中国已经批准了很多家外资企业到中国来并购,这其中就包括美国强生公司对北京化妆品公司的并购。商务部此举恰恰证明了中国正在走出外商“超国民待遇”的误区,力求建立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因此,对于外商来说,对在华投资前景的真正担心应该是如何走出超国民待遇,在真正公平的环境中与本土企业竞争,获得消费者的最终青睐。 参考文献: [1]the antitrust laws:a primer john h.shenefield and irwin m.stelzer aei press,1993,xi,p118. [2]ftc&doj,commentary on the horizontal merger guidelines,march 2006. [3]farrell.j and shapiro.c,horizontal mergers: an equilibrium analysi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80(march 1990),107-126. [4]聂名华.跨国公司在华井购中的垄断倾向分析[j].社会科学辑刊,2004,(4). [5]宋志刚,王立强.引进外商直接投资面临新形势[j].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报,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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