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利用反倾销遏制中国的全球战略及国内政治原因 中国当前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综合国力增强,这引起了美国的敌视与不安,担心其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受到威胁和经济利益遭到损失,而且美国向来对社会主义中国一直持有很强的偏见,到处鼓吹“中国经济威胁论”。用所谓“合法”的反倾销给中国对外贸易制造争端不失为遏制中国发展的一个好选择。 反倾销还可作为美国政府转移视线的有效途径。政府面对强大的就业压力时,将问题归咎于国外的不公平竞争以缓解国内矛盾。尤其在大选时,运用反倾销打击外来商品,保护国内企业和就业者利益,降低失业率,以迎合工会和国内产业的要求,成为美国国内两党拉选票的重要筹码,所以大选年间对华反倾销案会呈上升趋势。 (三)主观原因 1.对美出口结构失衡,企业间无序价格竞争 从产品结构上看,目前中国出口较多的为纺织、机电及化工等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相对偏低,缺乏自主品牌,而且原料与劳动力价格低廉使中国产品具有低成本的价格优势,本身容易被误认为倾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企业数量增长过快,又多为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在国际市场营销中急功近利,没有长远规划,一旦发现某种产品在国外市场有利可图,便盲目上马,过度投入。大部分中小企业管理模式落后,销售策略单一,在国际市场营销中一味采取低价竞争策略,竞相展开价格战,且降价幅度不断升级,致使产品价格变得更低。例如,中国人参的出口单价曾一度下落到每公斤6.62美元。 在市场结构上,中国产品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主要集中在北美和西欧市场。2006年中国对美出口总额为2034.7亿美元,占中国同期出口总额的24.9%。中国产品在短期内大量低价涌入,必然与美国当地产业发生严重冲突,极易被美国发起反倾销调查。 2.企业不能积极应诉,助长美国对华反倾销气焰 在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诉讼中,约有50%的案件无企业应诉。根据美国反倾销法规定,商务部在无法使用被调查企业所提供的数据信息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能获得的最佳信息来进行幅度裁决。中国企业不应诉,美国商务部就有可能全盘采纳申诉方的主张或其他不利于中方的资料数据进行最终幅度裁决,判定中国产品存在倾销。这就在客观上助长了其对华反倾销的气焰。 中国企业不能积极应诉有以下几点原因:(1)企业缺乏对反倾销的了解,不懂反倾销的法规与运行机制,缺少应诉经验,惧怕打官司;(2)对反倾销重视程度不够,对发起国实施反倾销措施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3)反倾销应诉时包括收集资料,聘请律师,组织人员参与应诉等都需要支出不少费用,尤其是高额的律师费,使许多中小企业只有选择放弃;而且中国生产相似产品的企业众多,互相之间协调困难,也导致应诉成本的提高;(4)企业不良的应诉心态,看到应诉的高额花费,心存“搭便车”①的侥幸心理,希望别人出头,自己坐顺风车;(5)反倾销专业人才匮乏也使企业不能按要求及时应诉。 中国企业不能积极应诉,还会引起对方的连锁反倾销。如中国大蒜在美被征收反倾销税后,美国抓住中国企业不愿应诉的特点,又接连对2 000万美元的蜂蜜,1.8亿美元的自行车,3亿美元的蘑菇罐头和靛蓝染料相继提起反倾销诉讼,使中国企业连续退出美国市场,遭受数亿美元的损失。 四、美国对华反倾销的影响 首先,阻碍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反倾销的频繁发生及税率如此之高,使许多中国商品的出口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且反倾销是针对整个行业相关产品的出口,不只是一家企业而可能是整个行业都被迫退出美国市场。再加上美国反倾销的示范连锁效应,其他国家也纷纷对该商品掀起反倾销,结果使该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出口都会受阻,影响中国出口市场的多元化与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使具有比较优势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大大降低,导致出口创汇损失严重。 其次,对中国国内经济产生不良影响。遭到反倾销的商品在国际市场受阻的情况下返销国内,可能对国内市场产生冲击,引发供求失衡,价格波动和国内产品积压等后果,不利于经济平稳发展。反倾销会使在华三资企业减少美国市场份额,影响企业效益,这会影响其对华投资的信心。 再次,直接影响中国国内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更有甚者,对美出口依赖严重的企业将面临倒闭风险,职工面临失业威胁。 五、应对美国对华反倾销的策略 (一)政府应采取的对策 1.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与谈判交涉并重,努力扭转“非市场经济地位” 中国政府应加快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市场经济建设。一方面要进一步培育国内市场,健全市场经济价格机制,促进企业产品的成本要素和产品价格以市场定价为导向,使产品价格与商品价值直接挂钩;另一方面要对出口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理顺企业与国家之间的产权关系,逐步减少和取消国家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与控制,建立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主体。 中国政府还应加强与美国政府的交涉,就“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进行相关贸易磋商和谈判,改善在美国市场上中国企业出口商品的外部法律环境,争取早日获得美方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同时,政府应当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成就,使美国政府官员和公众更多地了解中国市场经济现状,影响美国舆论,为中美政府在反倾销领域的谈判奠定基础。 2.引导和规范出口企业的经营活动,维护与保障合理外贸出口秩序 政府应加强对美出口企业经营活动的引导,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帮助企业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改变出口市场过分集中的不合理分布状况。规范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强外贸监督,严格控制低价竞争行为。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低价倾销行为的处理办法,对于为了自身利益而低价出口的企业予以坚决打击和严厉处罚。加强对出口数量的宏观管理,防止短期的一哄而上,保持出口价格和数量均衡发展,维护正常、有序、公平的出口秩序。 3.完善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加速高素质复合型反倾销人才培养 政府要大力扶持行业协会和商会的发展,重视其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协调作用与服务职能,以便更好地整合我国出口企业的实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反倾销涉及的是国内相关的整个行业,如果企业各自为战,不仅实力分散,不易取胜,而且容易引发内部矛盾。这时就需要行业协会的协调与组织,使企业在反倾销调查和诉讼中统一立场,并肩作战,提高效率。 反倾销工作技术性强,需要掌握法律、外贸、财务、外语等多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政府应从战略角度出发,培养一批法律、经贸和外语等方面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人员,加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反倾销应诉队伍,尽快扭转中国反倾销专业人才匮乏的不利局面。 4.充分利用wto规则,加强中国政府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与作用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应对美国反倾销时,应充分利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对于美方不合理的滥用反倾销进行贸易保护的做法,中国政府可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起申诉,以维护中国对美贸易的整体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强对wto规则的研究,以便在今后wto规则的评价及修改中充分利用中国在wto多边贸易体系中的发言权,争取早日修改国际反倾销规则,取消对中国的歧视性规定,尽快得到公正待遇。 (二)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1.转换市场营销理念与模式,提高产品可持续竞争力 出口企业要对美国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出口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成本、供求状况等,正确规划企业发展战略和科学进行经营决策,选择市场空间较大的项目,合理制定并及时调整出口产品价格,树立“以质量取胜”、“以服务取胜”的经营理念。既要充分利用中国劳动力和原材料价格低廉的优势,又要提高质量档次、增加科技含量、改善外观包装、增强品牌意识、树立品牌形象、拓展售后服务等。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进入美国市场,改变中国产品长期以来“低质低价”的形象,由单一的“价格竞争”转变到综合的“非价格竞争”,增强产品的可持续竞争力。有能力的企业还可改变经营模式,实施“走出去”战略,实行生产本土化经营,由间接投资转变为直接投资,绕过反倾销等贸易壁垒。海尔集团在美国设立的电冰箱厂就为成功的一例。
2.充分了解美国反倾销法规,建立和完善企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出口企业应充分了解美国反倾销的相关法规,利用法规中对中方有利的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找到应对美国反倾销调查和诉讼的策略与技巧,避免在应诉中陷入被动局面。 中国企业在对美出口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注意按照美国反倾销法规所规定的一般接受的会计准则,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始的价格数据和相关费用资料。这样,在应对美国反倾销过程中就能有效提供本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的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数据,说服美国商务部采用有利于本企业的实际资料与数据进行幅度计算,以避免在应诉中遭到推定的不公平待遇。 3.企业积极应诉,并争取美国相关利益集团的协助 企业积极应诉时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涉案企业要迅速做出反应,及时报名应诉;(2)提前了解和掌握反倾销调查问卷的基本内容,及早准备材料,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认真填写;(3)聘请经验丰富、信誉好、熟悉中国经济体制,特别是代理过“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或对华反倾销案的律师进行抗辩;(4)积极争取本行业市场经济导向地位的认定,尽可能证明自身所处的产业在中国国内属于市场导向型产业,对其市场导向产业测试(mot测试)抱积极态度;(5)在替代国的选择上,不仅要着眼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国相近,还要分析微观具体经济因素,如国内市场销售价格或生产要素成本也与中国相似的国家作为替代国,并力争说服美国商务部选择对中方企业最为有利的替代国;(6)争取适用单独税率,降低可能的经济损失;(7)若胜诉的可能性不大,企业可争取采用达成价格或数量承诺的方式避免反倾销制裁;(8)及时申请复审,争取重新进入市场的机会。 在应诉中,也不能忽视联合美国方面的进口商或涉案产品的美国消费者等相关利益集团,而使其同中方企业为了共同的利益进行协作。由于进口商了解美国市场及相关产业情况,争取让其在诉讼中提供对中方有利的相关证明;可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说明反倾销等贸易保护主义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进而让其对申诉方施压。 (三)行业协会应采取的对策 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重要桥梁,在采取应对反倾销措施时要以完善自身服务与协调功能为宗旨。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通过加强与美国相关行业组织、贸易促进机构的联系,扩大对外贸易交流,为企业出口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帮助企业了解美国市场相关行业的动态。 2.加强对出口经营企业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规范出口竞争秩序。通过公布信息和提供咨询等手段,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及时调节出口的价格与数量,避免同行业之间的内耗和无序竞争。对不遵守行规,擅自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口的企业要给予相关处罚。 3.某类产品遭遇反倾销时,相关行业协会要动员涉案企业积极参加应诉。利用行业协会信息获取能力强、专业人才集中等优势组织企业应对美方各种问卷和调查取证工作。 (四)政府、行业协会与企业合作构建并完善反倾销预警与应诉机制 1.预警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政府应利用自身的政治影响力,通过宣传建立预警机制的重要意义,把企业和行业协会带动起来,组织二者一同参与预警机制的构建。行业协会利用其特殊地位,一方面可以从政府的相关贸易管理部门获取出口产品的相关数据,另一方面,利用其对产业内企业的关系可获取行业内生产和库存等方面的数据,进而建立起对重点敏感产品的出口价格、数量、贸易额及市场容量的变化,相关行业受影响状况及美国经济形势大局和政策变动的检测系统,及时为企业提供预警信息。企业也要把从进口商那了解的信息随时与政府和行业协会沟通,并且在收到预警后要马上采取应对措施,以免遭到反倾销调查。 2.应诉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第一,建立反倾销应诉激励机制。通过应诉与收益对称的机制提高企业应诉的积极性,政府要坚决落实“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将反倾销应诉与出口管理手段相结合,可采取积极应诉和胜诉企业享有出口许可证和配额的优先权等激励方式。同时,要强化应诉立法,加大奖惩力度,彻底改变“一家应诉,多家收益”的“搭便车”现象。 第二,设立反倾销应诉基金,用以支付企业应诉的相关费用。反倾销应诉基金的设立是企业及时应诉的必备条件。基金可采用多种灵活的方式收取,如依据企业出口量的大小确定一定比例的份额,指定海关或相关行业协会收取;也可从出口企业的年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抽取。出口企业在反倾销应诉时,可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由应诉基金支付应诉费用。 有了反倾销应诉激励机制和应诉基金制度作保障,可以避免某些企业无力承担应诉费用、应诉不力或拒绝应诉等情况的发生,从整体上大大提高中国企业反倾销的应诉能力。 六、结束语 频繁的对华反倾销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绊脚石,积极应对反倾销已刻不容缓。我们应透过美国对华反倾销的特征看到其背后的本质,认识到对华反倾销产生的严重影响。从主客观两方面找到对美国华反倾销的原因,并从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三方面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一方面以减少出口商品遭到的反倾销,另一方面可提高企业应对反倾销的能力,扭转中方应诉中的被动局面,使中美贸易顺利、稳定及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肖伟.国际反倾销法律与实务-美国卷[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2]郭羽诞.反倾销与中国产业安全[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3]杨仕辉.反倾销的国际比较、博弈与我国对策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4]秦娟,唐静芳.美国对华反倾销原因的国内研究综述[j].时代经贸,2006,(6). [5]周晔.中美贸易逆差、相关利益集团与美国对华反倾销[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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