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针对当前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工作,分析了其中的利和弊,认为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合作审计是交通行业开展内审工作的新方式,并指出了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关键词:交通行业 内部审计工作 创新 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三大主体。交通行业内部审计是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实施内部监督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在实践中,交通行业内部审计的职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内审工作相对滞后,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是目前交通行业内审急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交通行业内部审计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近年来,交通行业各单位大都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了审计人员,开展了内审工作,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内审工作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内审机构缺乏独立性 现阶段,我国交通行业内审部门是单位的内部管理机构,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内部管理服务。有些内审部门与纪检或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内审部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内审机构业务指导。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利益限制,很难客观、公正地对所进行的审计事项发表准确、公正的审计意见,无权威性和自主性,独立性不强。 (二)、内部审计力量薄弱 专职内审人员大部分是从财务部门或其他部门该行而来,专业较单一,且数量少,事业心强、政策水平高、业务过硬的内审人员更少,总之,内审力量薄弱。这与目前繁重、复杂的工作需要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内审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三)、审计技术方法滞后 目前,交通行业内审仍采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即账户基础审计,关注的重点是差错风险,重视财务审计,轻视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不利于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在社会审计中广泛运用的内部控制测评、审计抽样、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技术在交通行业内审中应用很少,导致审计工作重复财务稽查工作内容,未向内部管理方面延伸。 (四)、审计工作质量低 内审人员素质低,审计技术方法落后,加上审计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难以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审计工作的质量不高,难以服务于经营管理,难以树立内审的威望,影响内部审计的生存和发展。 二、交通行业内部审计聘请外部审计的利弊分析 针对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内审工作,能否尝试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执行内审工作,履行内审职能,需要具体分析其中的利和弊。 (一)、内审聘请外部审计的优点 1、提高审计质量。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在了解和熟悉交通行业单位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其在审计过程中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和法律约束,还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样能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确保审计效果。 2、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外部审计工作一般在注册会计师领导下开展,注册会计师与交通行业各管理单位无隶属关系,也无利益冲突,不受交通行业内部行政干预,工作只对委托人负责,可以站在独立、客观的立场审计,提供的评价结果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3、降低审计成本。交通行业蓬勃发展,其内审的形式和内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内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不但要进行事后审计,还要逐步开展事前审计,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都有了变化,客观上对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了会计、审计、工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而交通行业往往缺少此类复合型人才。外部审计机构大多拥有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专门人才。聘请外部审计则可减少内审人员招聘、培训等费用,既可保证目前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又降低审计成本。 (二)、聘请外部审计的缺点 1、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外部审计人员不像内审人员那样熟悉本单位的管理政策、业务流程等,不了解单位的工作特点和演变发展过程,这些可能影响到审计计划的深度和审计程序的执行,也可能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2、影响内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聘请外部审计会对内部审计机构带来一定的影响,使其产生依赖性和工作上的懒惰性,使内审工作缺乏主动性,长期来看,会降低内审工作质量。 三、交通行业开展内审工作的新方式 权衡聘请外部审计开展内审工作利弊,解决交通行业内审存在问题,更好地发挥内审的职能和作用,笔者认为目前宜采用内、外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审,也就是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联合起来开展审计工作的方式。 内部审计的主体是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内审人员,外部审计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内、外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标准、程序等有很多共性,有利于内、外部审计人员进行沟通。内审人员熟悉单位的各项管理活动,能获取广泛的风险信息,在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时能更好地结合实际。外部审计人员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先进的审计方法,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内外部合作审计时针对不同的风险程度而采取相应的审计策略,提出的审计评价与建议能更切合实际,能满足内部管理需要。 为解决联合开展审计工作时内、外审不“接轨”的难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内部审计人员要详细的了解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做好联合审计的实施方案,表明审计的重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在使用外部审计人员前,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在达成共识后再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书。 第二,在内审过程中,内审人员要帮助所聘注册会计师熟悉单位情况,与他们就审计方式、目标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建议是否具有可行性。 第三,内部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进行总结、评价,为下次审计提供可行性的建议和意见积累经验。 笔者认为,合作内审是交通行业开展内审工作的新方式,可先在小范围内试点,根据执行结果,逐步总结经验,再进行推广,必定能在实践中培养内审人才,提高内审工作的质量,促进交通行业内审工作的发展,以便更好地服务于交通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 审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3 [2]交通部令2004年第12号—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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